作者shayla (庭中有奇樹)
站內Taipeiman
標題Re: 我昨天看孽子
時間Wed Mar 26 23:09:00 2003
※ 引述《shiman (支持小玉)》之銘言:
: ※ 引述《StanKitty (小史丹愛甜凱弟)》之銘言:
: : 買書拿來當裝飾
: : 比用金銀珠寶點綴自己更加庸俗!
: 我認為看了公視孽子而去買原著小說,是一件值得樂觀其成的事呀...
: 因為精緻的戲劇而感動人心,看了白老師的小說,相信更能深一層體會
: 吧!我想不必擔心買了看不看的問題,文學作品一向在台灣就不是屬於
: 熱門書類,我覺得需要更多人來支持,來關心,藉由改編讓更多人認識
: 好的文學作品是很棒的事吧!但前題是戲劇要拍的精緻動人才行...^^
非常贊成您的想法。
孽子的電視劇,我並沒有看超過三十分鐘,所以沒有資格評論它是不是
精緻動人,但是我很肯定它對銷量與出版社的貢獻。
沒辦法看下去,純粹是因為阿鳳在我心裡已經沒人可以演了,他太神話,
我無法忍受任何人試著「演」他。
嗯...幹麻要重視「銷量」呢?藝術應該是不能用數字衡量的!
是的,藝術不可以用數字來衡量,可是在出版社工作的人們也有家要養,
出版好書,還能夠得到銷量的肯定─應該是一件很開心的事吧。
如果有人喜歡買書來當裝飾,那也不壞啊,或許幾年以後他有了孩子,
這個小孩就有比別人多的機會,能夠接觸到很棒的書。
台灣社會確實很愛跟風,不過搶購書─尤其是好書! ─總是比幾年前排隊
買葡式蛋塔有好處。﹙至少不會腰圍變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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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