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yla (庭中有奇树)
站内Taipeiman
标题Re: 我昨天看孽子
时间Wed Mar 26 23:09:00 2003
※ 引述《shiman (支持小玉)》之铭言:
: ※ 引述《StanKitty (小史丹爱甜凯弟)》之铭言:
: : 买书拿来当装饰
: : 比用金银珠宝点缀自己更加庸俗!
: 我认为看了公视孽子而去买原着小说,是一件值得乐观其成的事呀...
: 因为精致的戏剧而感动人心,看了白老师的小说,相信更能深一层体会
: 吧!我想不必担心买了看不看的问题,文学作品一向在台湾就不是属於
: 热门书类,我觉得需要更多人来支持,来关心,藉由改编让更多人认识
: 好的文学作品是很棒的事吧!但前题是戏剧要拍的精致动人才行...^^
非常赞成您的想法。
孽子的电视剧,我并没有看超过三十分钟,所以没有资格评论它是不是
精致动人,但是我很肯定它对销量与出版社的贡献。
没办法看下去,纯粹是因为阿凤在我心里已经没人可以演了,他太神话,
我无法忍受任何人试着「演」他。
嗯...干麻要重视「销量」呢?艺术应该是不能用数字衡量的!
是的,艺术不可以用数字来衡量,可是在出版社工作的人们也有家要养,
出版好书,还能够得到销量的肯定─应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吧。
如果有人喜欢买书来当装饰,那也不坏啊,或许几年以後他有了孩子,
这个小孩就有比别人多的机会,能够接触到很棒的书。
台湾社会确实很爱跟风,不过抢购书─尤其是好书! ─总是比几年前排队
买葡式蛋塔有好处。﹙至少不会腰围变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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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