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lite12 (recta sequi)
看板Taipei
標題[轉錄] 青田街民宅 應列限建
時間Wed Mar 14 00:38:49 2007
2007.03.13 自由時報
青田街民宅 應列限建
林秀姿
素有人文薈萃綠色社區之稱的青田街廓,日前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將該區內的三十三棟木
造日式房舍,及三棟古蹟、六棟歷史建物全部變更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不過
,部分委員認為,光保存這些建築物還不夠,擔心三月十三日禁建令解除後,建商大舉入
侵,將破壞當地風貌,因此提出「一般建築」也應列入保存、限建。
台北市政府為了重新檢討青田街廓的都市計畫,自九十四年三月起發布兩年禁建令,而禁
建令將在今天解除,不過,兩年來市府擬定的「變更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附近住宅區商業
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趕在禁建令解除前不久,於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審議
,訂定都市設計管制要點,保存青田街區部分建築以外,也規範該區的土地使用、建築高
度、量體、形貌,因此,該區未來限制不能超過七層樓高,而靠近新生南路的住三之二則
不能超過十二層樓。不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練福星等人認為,這樣的限制過於寬鬆,
「一般建築」列入保存、限建,才能達到該區聚落風貌保存的目的,有委員認為,青田街
有參天的大樹、濃密的藤蔓,還有日據時期風貌的建築,是全台灣保留最完整塊狀的日式
住宅區,應該全區完整保存,維持獨特的群落意象,所以「一般建築」也要限建與規範建
築的外觀,不是只有保存部分建築物,也有委員認為七層樓高度太高,比一樓的日式住宅
高出太多,會破壞該區景觀。
台北市副市長兼都委會主任委員林崇一最後決議,全區完整保存還有討論空間,因此,要
求發展局和部分委員另闢專案討論,評估全區保存的可能性,發展局則表示,近期會邀請
部分委員與會討論規劃。
發展局:依法無據 里長也反彈
只有日式宿舍列入保存還不夠?都市計畫委員會有委員提議,為了完整保存青田街聚落風
貌,應該連一般住宅建築也要列入保存區,限制其建築發展高度與外貌,對此,當地居民
多表示反對。龍安里長洪秋甲強力反彈,他表示,市府對於青田街的日式房舍、歷史建物
當然應該強力保存風貌,但是「一般建築」屬於民眾私產,市府不應該禁止民眾建設發展
,此做法嚴重侵犯私權,洪秋甲更強調,都委會既然通過變更計畫案,就應該促使市府派
員定期維護古蹟、歷史建物與日式房舍,而非異想天開把民眾房舍也納入變更內容。發展
局則無奈表示,原本文化局提案只納入古蹟與歷史建物變更為保存區,在當地部分里民強
力要求下,才又把三十三棟日式房舍也一併納入保存,換言之,青田街區已經有三種建築
物被列入保存了,如今委員會又希望把「一般建築」也列入保存,讓發展局相當頭痛,因
為一來無法源依據,二來恐會引起民怨。發展局官員表示,首先「一般建築」既非古蹟,
也非歷史建物,更無文化資產身分,若要強行保存於法不符;此外,青田街區現今有三分
之一的住宅都已蓋到五至七樓的高度,要重新限制民眾住宅的高度、外貌,「難道要民眾
拆屋搬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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