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j0530 (億載金城武)
看板Tainan
標題[新聞] 空氣槍傷人!台南男薑母鴨店射擊「打中
時間Fri Jan 2 14:54:32 2026
空氣槍傷人!台南男薑母鴨店射擊「打中女顧客」 法院不罰原因曝
記者劉人豪/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在薑母鴨店拿空氣槍射擊,擊中一名用餐的女顧客導致頭部受傷,男子被依
社維法移送。而法院認為警方應先進行測試空氣槍有無殺傷力,因此裁定不罰。
根據判決,林男於2025年10月8日在台南的薑母鴨店,持空氣槍發射BB彈擊中一名女顧客
,導致女顧客頭部挫傷送醫,而林男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
法院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並無明確定義殺傷力,槍砲彈藥殺傷力認定基準是指在最具威
力適當距離,以彈丸可穿入人體皮肉層的動能為基準,可達每平方公分20焦耳以上,足以
穿透人體皮肉層。
法院審酌,該空氣槍裝填BB彈後擊發有無殺傷力,移送機關至少應先進行初步測試,或送
往專業機關進行動能測定的測試報告,並於測試結果無殺傷力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
裁定,此外移送機關未提出其他證據,難認林男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台南地院新市簡
易庭法庭裁定不罰。
原文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102/3094302.htm#ettod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4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inan/M.1767336875.A.82F.html
1F:→ nightwing: 法院認為警方應先進行測試空氣槍有無殺傷力 01/02 15:09
2F:→ nightwing: 擊中一名用餐的女顧客導致頭部受傷 01/02 15:09
3F:→ nightwing: 槍砲彈藥殺傷力 以彈丸可穿入人體皮肉層的動能為基準 01/02 15:10
4F:推 SilentBob: 民進黨的法律實在太脆弱了 女客人雖然被打到頭破血流 01/02 15:19
5F:→ SilentBob: 但還是自己吞了吧 01/02 15:19
6F:推 qq204: 難怪沒人相信司法,台灣法官一堆垃圾 01/02 15:35
7F:推 nbvguiofd: 社秩法有關殺傷力條文是第63條,自民國80年公布後並未 01/02 15:36
8F:→ nbvguiofd: 修改,那時總統是國民黨的李登輝 01/02 15:37
9F:推 nightwing: 法官自由心證 憲法法庭犬法官親自示範 01/02 15:39
10F:推 qsc717379: 難怪社底8+9在台南都為所欲為,立委議員都自己人,警察 01/02 15:40
11F:→ qsc717379: 是小弟,法院不敢判,市長一直出國玩,一般老百姓只能 01/02 15:40
12F:→ qsc717379: 忍氣吞聲 01/02 15:40
13F:推 jp956956: 張文沒死的話被抓到,應該要先判斷他的那把刀真的砍得死 01/02 15:42
14F:→ jp956956: 人,才能判刑 01/02 15:42
15F:→ jp956956: 法官就是依照現有情況來做判決,只有臺灣一堆法官以為自 01/02 15:44
16F:→ jp956956: 己科學家、是神,還要人家提供自己想到的天馬行空的證據 01/02 15:44
17F:→ jp956956: 。 01/02 15:44
18F:推 i300ml: 說的好像市面上買不到合格的空氣槍,所以我們可以買合格 01/02 15:56
19F:→ i300ml: 的空氣槍 然後四處射,打到人也沒有刑法的問題? 是這樣 01/02 15:56
20F:→ i300ml: 嗎?XD 01/02 15:56
21F:→ i300ml: 畢竟合格販售的空氣槍都有經過驗證才可販售,之後出事是 01/02 15:58
22F:→ i300ml: 不是可以反告製造商啊?因為都合格了啊~ 01/02 15:58
23F:推 oliverbuzz: 有受傷的話是傷害罪,跟社維法有落差 01/02 15:59
24F:→ akiranon: 女顧客吃薑母鴨沒有戴安全帽.是女顧客的鍋! 01/02 16:00
25F:噓 neo5277: 司法改革真是垃圾 01/02 16:05
26F:→ WANGSH: 唉 懷念以前治安好的時候 01/02 16:06
27F:推 csjh960023: 女顧客真倒楣 01/02 16:14
28F:→ csjh960023: 活該被開槍 01/02 16:14
29F:→ i300ml: 傷害罪要對方提告,回到我推文,所以某個人拿著合格販售 01/02 16:17
30F:→ i300ml: 的空氣槍,再從北區一路射到南區,運氣好有五個人有皮肉 01/02 16:17
31F:→ i300ml: 傷,警察也拿他沒辦法就對了? 01/02 16:17
32F:→ i300ml: 他射的超高興,然後沒人提高,警察也只能拍拍手說 你好厲 01/02 16:18
33F:→ i300ml: 害喔這樣嗎? www 01/02 16:18
34F:推 d22426539: 法官親身測試看看 01/02 16:32
35F:噓 hancash: 斧頭沒開鋒代表沒有殺傷力?誰沒事會在店內拿空氣鎗出來 01/02 16:46
36F:→ hancash: 射擊?不能依社維法送辦?不然送哪條? 01/02 16:46
37F:推 nptrj: 熱心民眾喔? 01/02 16:48
38F:推 forsakesheep: 又在國民黨的李登輝了 01/02 17:36
39F:推 Swave: 雖然知道法官在意程序問題,但這整個邏輯是在很迷啊 01/02 17:44
40F:→ O10lOl01O: 大概又是SOP之類的東西在搞 制度僵化 01/02 17:49
41F:推 brella: 空氣槍要是拿來打畜生例如豬狗羊,應該不行 01/02 18:15
42F:推 asaka0908: 這法官有問題吧? 01/02 18:16
43F:→ asaka0908: 我拿把小水槍,裝汽水,吃飽撐著看到顧客就噴他~ 01/02 18:17
44F:→ asaka0908: 你說說,這會不會被依社違法處理?這法官邏輯閘故障喔? 01/02 18:18
45F:→ suyisan: 台灣有這種可笑司法就是因為有只會吠的綠畜在挺啊 01/02 18:27
46F:→ suyisan: 都可以有五隻狗5能大於6了 會有這種法官意外啥 01/02 18:28
47F:推 oue: 只是缺了致傷的證據吧 01/02 19:05
48F:→ bbbing: 我們的司法很脆弱,不要在批評了啦 01/02 19:06
49F:推 oue: 閱讀的國文能力也是... 01/02 19:16
50F:推 oue: 不過看起來問題在警方沒驗證就直接列為凶器 01/02 19:20
51F:→ oue: 但印象中若是真槍 應該都有彈道鑑定之類 01/02 19:20
52F:→ oue: 這次是空氣槍 是否輕忽了這些? 01/02 19:20
53F:推 asaka0908: 法匠故意繞的唄? 看到顧客就巴頭都會被社維法處置。 01/02 19:23
54F:→ oue: 而且若是強力型的 是否還加犯槍砲刀械條例? 01/02 19:23
55F:→ oue: 所以 看是否要再補資料後上訴吧 01/02 19:23
56F:→ oue: 沒附槍械資訊 感覺蠻落漆的 01/02 19:23
57F:→ asaka0908: 拿把不確定殺傷力的BB打人沒事......這法官不知嗑了啥? 01/02 19:23
58F:推 lupins: 很常見到用BB彈傷人的新聞耶... 01/02 20:01
59F:推 xzxc: 拿bb槍亂射沒違法 哇靠 以後在台南都不敢去餐廳吃飯了 01/02 20:06
60F:→ xzxc: 哪天不好就遇到北爛仔或者吸毒仔拿BB槍亂射還拿他沒皮條 01/02 20:07
61F:噓 skyhal: 垃圾法官不意外 01/02 20:42
62F:噓 hancash: 在公共場合拿空氣鎗出來不違反社維法?傷了人是一回事, 01/02 21:16
63F:→ hancash: 殺了人又是另一回事,自會有法律處置,但不懂為何法院還 01/02 21:16
64F:→ hancash: 要叫警方先檢測有無殺傷力?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不是 01/02 21:16
65F:→ hancash: 違反持械傷人 01/02 21:16
66F:→ bbbing: 所以結論只能是請大家不要傷害脆弱的司法 01/02 21:50
67F:噓 wennai: 警方應先進行測試空氣槍有無殺傷力?那法官自己來被打打 01/02 22:33
68F:→ wennai: 看啊 01/02 22:33
69F:→ forsakesheep: 台灣法官哈哈 01/02 23:28
70F:→ VictorLeon: 查了一下社維法對不同行為有不同處罰 看起來是移送方 01/03 01:11
71F:→ VictorLeon: 想用63條的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罰他三萬或拘留三天 所 01/03 01:11
72F:→ VictorLeon: 以法院就會堅持殺傷力要驗 應該可以改用87條的加暴 01/03 01:11
73F:→ VictorLeon: 行於人者來移送 就是罰款少一點剩一萬八千 01/03 01:11
74F:噓 sinpo: 難怪有政黨候選人直接在台上亮模型槍 01/03 08:29
75F:推 cityman9999: 先證明這把槍有殺傷力,都受傷了還要證明喔? 01/03 11:58
76F:推 qaz223gy: 法官要不要自己被射看看? 01/03 12:12
77F:噓 Expend: 事後諸葛?萬一今天有殺傷力不就直接死一個?所以民進黨 01/03 12:15
78F:→ Expend: 是鼓勵大家都假戲真做了囉嘻嘻 01/03 12:15
79F:推 amuro11: 所以開庭時,拿空氣槍射法官沒事的意思? 01/03 12:53
80F:→ suyisan: 民進黨用心良苦 殺人都不用死刑了 這種拿空氣槍傷人算啥 01/03 12:59
81F:推 SilentBob: 高雄跨年開槍也是 南部到底怎麼了…. 01/03 13:55
82F:推 SilentBob: 男嗆警「對你開槍試試看」 法官因警1句話判無罪 01/03 15:17
83F:推 SilentBob: 高雄跨年夜槍傷2人嫌犯無保飭回…檢傻眼 速提抗告「以 01/03 15:19
84F:→ SilentBob: 安民心」 01/03 15:19
85F:→ w2776803: 可以去法院射嗎 01/03 16:10
86F:推 oue: 檢測應該是警方鑑識人員 不是法官啦 01/04 16:50
87F:推 rockhart: 反正不會死刑,多殺幾個對89來說沒差 01/05 01:27
88F:推 k5a: 不罰 呵 可悲 這些鳥蛋法匠 實在是.... 01/06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