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gaeia ( )
看板TaichungCont
標題[問題] 大甲屈臣氏前停機車
時間Mon Oct 29 11:40:25 2012
上禮拜天因為有事上台北一趟 所以將機車停在大甲屈臣氏前
因為之前停過很多次都沒事(停白線裡面)
沒想到這次回來區來被開單
過幾天收到掛號 被罰900
我一直以為停白線內 沒阻礙交通就沒事
沒想到居然被開單
是我認知錯誤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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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0.248.128
1F:→ olivinemily:最近看到別人被開單也覺得很奇怪,因為他也停白線內 10/29 12:18
2F:→ antibailan:有影響到交通,即使白線也可以開單 10/29 13:39
3F:推 amiho8866:就很莫名其妙,那蔣公路的攤販都可以罰,既然無心規劃 10/29 13:46
4F:→ amiho8866:那些攤販都是違規!! 臨停汽車一堆很危險! 也沒規劃機車 10/29 13:47
5F:→ amiho8866:愛罰就罰,900元不好賺,無規劃便民就算,還愛開單!! 10/29 13:48
6F:推 fangyt:上星期日下午我剛好看到警察在開..問屈臣小姐為什麼被開.. 10/29 14:00
7F:→ fangyt:她說..不能停兩排...第二排的會被開就算在白線內 10/29 14:01
8F:推 rxvt:大甲住了快30年到今天才知道大甲會開單 orz 10/29 15:50
9F:推 TSG660075:看來都是因為新聞報導呀~ 10/29 18:36
10F:→ miny0451:你可以停在戶政事務所 這是密技 XD 10/29 21:06
11F:→ yvp:機車併排停車會被罰 再則戶政所搬遷 現在是警備隊 也不能停 10/29 22:12
12F:推 YOUAREME:蔣公路的攤販都有組織協會跟公所報備 不然要怎麼討生活? 10/30 00:00
13F:→ YOUAREME:自己有錯在先不要牽拖別人好嗎? 有問題當然先找管理單位 10/30 00:01
14F:→ YOUAREME:在批踢踢抱怨也不會改變你被開單的結果~找管理單位才有用 10/30 00:03
15F:→ rabby0326:聽說摩托車不能停兩排 +1,大甲要規畫好交通很難巴... 10/30 00:51
16F:→ rabby0326:喜歡開車去逛街買宵夜的人很多,下雨天更是爆炸QQ 10/30 00:53
17F:推 amiho8866:不好意思,我不是牽拖,我也沒被開罰!只是覺得開罰單的 10/30 01:11
18F:→ amiho8866:標準本來就很奇怪,人民是要如何安放?假使公所有規劃 10/30 01:12
19F:→ amiho8866:是會有那麼多機車難停?車位難求?而且他們做生意,還不是 10/30 01:13
20F:→ amiho8866:要有消費者? 我不是針對攤販,而是公所沒做好整體規劃 10/30 01:14
21F:→ amiho8866:再則要作規劃,誰是最極端反對?到底誰是刁民? 是好問題! 10/30 01:15
22F:推 amiho8866:對於某些不經意的推文 好像 不用那麼認真看待~ 10/30 01:21
23F:→ amiho8866:p.s 原po好像只是"很有禮貌"詢問! 10/30 01:23
24F:推 YOUAREME:不管最後公所會是怎樣的安排,總會有人不同意結果或是出 10/30 01:24
25F:→ YOUAREME:出現不同的聲音。 10/30 01:26
26F:→ YOUAREME:不要有出現傷害人的事件與令人難看的言詞才是我們所希望 10/30 01:28
27F:→ YOUAREME:的結果。也不會有什麼刁民與良民的分別,只有妥善與否。 10/30 01:29
28F:推 amiho8866:原po提出的問題很明顯知道大甲停車規劃的不妥善,而警方 10/30 01:33
29F:→ amiho8866:和公所的"治標不治本"就是妥善? 如果只是從單一面來看 10/30 01:34
30F:→ amiho8866:這類的事情就是你所謂的刁民,但我們看到根本的問題, 10/30 01:35
31F:→ amiho8866:我們可以很驕傲的說我們是良民! 10/30 01:35
32F:推 qhong:打雙黃燈佔據車道的不開,找無關緊要的無辜機車開單充數 10/30 23:57
33F:→ qhong:這樣交通根本不會改善,上面的只會指示,只要看到成果就好 10/30 23:59
34F:→ qhong:倒楣的是沒檔到路的人,只檔到法源依據跟上級指示 10/31 00:01
35F:→ amaranth:有違規怎麼會無辜...擋車道的不管是該做的卻沒做,但是跟 10/31 14:36
36F:→ amaranth:後面那句無關,強盜不抓並不代表小偷就不該抓,兩者不衝突 10/31 14:37
37F:→ onCAT:可是實際上警察忙著執小法 就沒有時間體力執大法了 10/31 16:03
38F:→ onCAT:而大法不執 對社會大眾的危害是相對嚴重的 10/31 16:04
39F:→ onCAT:也不是反過來比喻 "小偷不該抓" 10/31 16:05
40F:→ onCAT:大家都希望大甲變好 如果某些阻礙交通的合法(?)攤販繼續這樣 10/31 16:08
41F:→ onCAT:大家會覺得比較好嗎? 10/31 16:09
42F:推 S522:大甲市區停車基本上是死棋,早期沒有規劃好,現在很難救 10/31 23:26
43F:→ S522:公所再怎麼規劃也沒用,市區就是沒公有地蓋停車場 10/31 23:27
44F:→ S522:如果蓋在郊區,你會願意等30分鐘接駁公車只為了去鎮瀾宮拜拜? 10/31 23:27
45F:→ S522:既然治本無望,那只好改採治標。ex:嚴格取締違規停車或是停車 10/31 23:29
46F:→ S522:費汽車一小時80元、機車50元以價格制停車量 10/31 23:30
47F:推 amiho8866:我覺得樓上對現況的大甲分析很實際,但我不認為是死棋 11/01 21:29
48F:→ amiho8866:政策是可以影響的,但重點在居民和那些攤販肯不肯配合, 11/01 21:30
49F:→ amiho8866:大甲觀光越蓬勃,是在地人所樂見,限制停車輛不等於 11/01 21:31
50F:→ amiho8866:叫大家不要來大甲逛?這樣是否過於悲觀? 其實反觀其他 11/01 21:33
51F:→ amiho8866:在怎麼複雜的大都會都可以整合,讓我覺得區區的大甲更可 11/01 21:34
52F:→ amiho8866:以,如果居民和商家以及區公所有共同共識,相信大甲會更 11/01 21:36
53F:→ amiho8866:好,這不是你我所樂見?! ^^ 11/01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