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llaorz (Stella)
看板TaichungBun
標題Re: [閒聊] 我也不想當訟棍--附三聯單
時間Fri Nov 15 19:46:29 2013
燒燙燙的三聯單來嚕 >.^
http://imgur.com/a7YkFbK
※ 引述《chram (chram)》之銘言:
: 原原po真是嚇死我了
: 原來1990年次的大學生這麼快就拿到律師拉,原來中科大有法律相關的本科系呀,還能夠自修法學,還會寫狀了呢真的好棒棒,哥哥我也在120唸過一年法律系要不要讓我幫你看看有沒有什麼遺漏的地方。
這種程度的肉搜有GOOGLE都會好嘛~
你要我的個人資料我可以站信給你,
不用這麼辛苦~~
: 我直接給你我事務所的地址好了,我怕你報警後警察又要查ip又要找人,還擔心你被吃案,不用謝我了,我也很怕你半途而廢。
不是說要給,大哥言之要有信喔~
吃案你就更不需要擔心了,其實大家都認識的。
: 報警完請記得po上報案三聯單之類的,最好現在去報案囉「言而無信是畜生」,希望你不要臨陣退縮。
我現在要出門報案了,如果沒意外應該二到三個月你會收到。
: 發個祭品
: 開庭那天我在台中地院門口發100份雞排
你說偵查庭嘛? 我一定會幫你po上日期大肆宣傳,然後我也要雞排小辣不切
: 請大家一人一信支持原PO告我...當天我一定在台中地院跟大家見面
: 他如果只是嘴砲又唬爛..這樣我也發不到雞排
其實沒有人寄信給我 科科~
你這麼疑惑我回一下你好了,
第一,我沒說我是律師
第二,我早就轉到他校法律系了
第三,我絕不食言,可以拿雞排嗎?xD
補上三聯單>.^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0.43.114
1F:→ herbi:看你這樣寫,我也去推一下拿雞排好了 11/15 19:49
2F:→ stellaorz:我想吃派客/_>\ 11/15 19:50
3F:推 ry:卡位 11/15 19:50
4F:推 ine755:XD 11/15 19:50
5F:→ littlemiss:推派克 11/15 19:51
6F:推 opheius:我要點八兩碳烤雞排 11/15 19:51
7F:→ ry:我想要無骨碳烤雞排 11/15 19:51
8F:推 diddy:原PO加油!!等著吃雞排!!(欸XD 11/15 19:52
9F:→ iloveqk99:提醒一下 回閒聊文也要滿百字 11/15 20:02
謝謝提醒,昨天手機版沒辦法改SORRY
10F:→ jack18262:我想要胖子雞排 11/15 20:02
11F:推 spafm:借文問一下,逢甲大家喜歡吃哪家雞排呀? 11/15 20:04
12F:→ ry:我只知道張鈞甯喜歡吃派克 11/15 20:05
13F:→ AAA01:不管哪家的 我都要小辣 11/15 20:05
14F:噓 supershoot:別廢話 三聯單快po出來 11/15 20:08
15F:→ supershoot:我要吃雞排 11/15 20:08
16F:→ supershoot:po出補推 11/15 20:08
大大,最快三個月XDD 不用急啦 !
18F:→ jack18262:RY 很積極的想吃雞排 XDDD 11/15 20:10
19F:→ stellaorz:明天再去,晚上老大不在,等等啦xD 11/15 20:14
20F:推 BoatLord:大家同是尋找法之所在的法律人 請問哪裡領雞排? 11/15 20:17
21F:噓 chram:理由一堆 不是要告 11/15 20:24
22F:→ stellaorz:我一定不會讓你失望的xDD 11/15 20:27
23F:→ stellaorz:那我也可以拿雞排嗎? 11/15 20:28
24F:推 llh117:頭噓是在噓什麼啦!去地檢署遞狀的話沒三聯單啦! 11/15 20:30
25F:→ stellaorz:還有說好的地址呢?QQ 11/15 20:32
26F:→ lzetn:直接遞狀的話哪來三聯單XD 11/15 20:35
27F:→ chram:你還沒跟我誠心誠意的請教呀~~~求我我一定給你 11/15 20:35
28F:→ stellaorz:我不會直接遞狀,太麻煩了orz 11/15 20:45
29F:推 Vege0623:這次我想推,原PO[無信是畜生]真的很令人厭惡。 11/15 21:09
30F:→ Vege0623:上吧。別讓他失望,記得要贏。 11/15 21:09
31F:→ lukycathy:雞排 11/15 21:10
32F:→ Vege0623:我也想吃雞排+1 11/15 21:13
33F:推 fjuqboy:我也在大東海補習班讀了四年法律系了 告吧!!! 11/15 21:25
34F:→ fjuqboy:可是有一個疑問就是最早有爭議的那篇文還在嗎@@? 11/15 21:26
35F:→ HYNO:在呦,25195那篇 11/15 21:32
36F:推 PigDogNoIf:我要雞排啦 快幹活 11/15 21:34
37F:→ taiwan2000:原PO也占不到便宜吧 他罵chram嘴臭先的 11/15 22:13
38F:→ taiwan2000:但是管他的 有雞排領比什麼都重要 11/15 22:14
39F:→ fjuqboy:有部電影好像有個台詞 是什麼 什麼一半的 11/15 22:19
我本來就不是要占他便宜啊~求償所得會全數捐出去喔
前提是民事有判給我,刑事我是不打算合解了
40F:推 truemask:不用再多說 請開始好嗎? 11/16 00:28
41F:推 pingmau2004:我支持你,因為他那〝高水準〞的回覆是我釣出來的, 11/16 01:21
42F:→ pingmau2004:其實不用訴訟這你就贏了,什麼樣的人說什麼話不意外.. 11/16 01:21
43F:→ pingmau2004:.. 11/16 01:21
原來你是沒看到他的回文~
我以為你是修養太好不跟他計較XD
44F:推 nba9999:還在研發新事證呀 XD 11/16 01:28
45F:推 qooisgood:你這年紀要拿到律師 難道是轉去台政北的法律系??? 11/16 02:31
46F:→ qooisgood:而且除非你沒唸研究所 要不然實習有這麼快就用完的? 11/16 02:32
47F:推 qooisgood:而且如果你不是律師 要告刑事是要強制委任律師的 11/16 02:35
48F:→ qooisgood:我想以現在的行情沒有花個兩三萬應該是..... 11/16 02:36
49F:推 momocatonly:==========卡個位子,敲碗======= 11/16 02:55
報案是不用請律師的,請詳閱公開說明書(誤)
然後我文章劈頭就說了,我不是律師,也從沒說過我是~
50F:推 lzetn:其實...真的很支持妳告下去XD 11/16 03:44
51F:推 MaskNana:推~這麼精彩的事沒跟我分享!!看到nana應該知道我是誰了 11/16 07:28
52F:→ MaskNana:吼XD 11/16 07:28
53F:→ stellaorz:奈奈!? 11/16 08:40
※ 編輯: stellaorz 來自: 1.170.43.114 (11/16 09:20)
54F:→ Caracal:告刑事當然是不必委任律師啊, 相關證物備妥, 地檢署遞狀 11/16 09:52
55F:→ Caracal:一個多月就會有感... 狀子其實還蠻好寫的.... 11/16 09:53
56F:→ Caracal:去警局做筆錄的時間, 其實不會比自己寫狀還要短... 11/16 09:54
57F:→ stellaorz:就比較快但是麻煩,而且今天假日:( 11/16 10:01
58F:→ franck:加油 好嗎? 11/16 10:42
59F:推 ry:"五點前補上三聯單"?? 11/16 11:01
60F:噓 k26521577:三聯單勒 11/16 12:05
61F:推 SDNS:快告 我要雞排 11/16 12:26
※ 編輯: stellaorz 來自: 1.170.43.114 (11/16 13:55)
62F:推 qooisgood:不是我想說 但妨礙名譽是公訴罪嗎......... 11/16 14:39
63F:→ qooisgood:有三聯單你要去法院告依然是自訴 還是要請律師..... 11/16 14:39
公訴、告訴乃論,不用請律師
64F:推 qooisgood:刑法第314條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11/16 14:44
65F:→ qooisgood:你送給檢察官她到時不起訴處分 你還是要花這筆錢 11/16 14:44
66F:→ qooisgood:我覺得大家和氣生財 兩萬塊不是筆小數目阿........ 11/16 14:44
謝謝關心,
不起訴,民事再呈上去就可以了
雖然身為法律人應該推廣請律師這件事,但是不需要的時候就不用啦xD
然後其實要考律師不需要念研究所,考試是準備有多認真,
不是學問有多深。
67F:推 qooisgood:我想不是台政北學士畢業的 不洗個研究所 11/16 15:14
68F:→ qooisgood:實習大概有的找了....... 11/16 15:15
69F:→ stellaorz:不會啊,新鮮的肝廉價的勞工xD 11/16 15:17
70F:推 osair:顆顆 11/16 15:18
71F:→ stellaorz:科科科科 11/16 15:18
72F:推 PigDogNoIf:有機排了 11/16 15:24
因為廣開律師門導致考上律師沒地方實習,實習律師當法助用,
沒考上的更悲劇,連法助缺都少了…
73F:推 nowashid1:誠心發問,如果不知道對方姓名,要如何得知呢? 11/16 15:50
警察會幫你找人出來。
74F:推 pingmau2004: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如果直接向法院〝自訴〞是要請 11/16 17:29
75F:→ pingmau2004:律師,但如果是去警局報案再轉由檢察官偵查(或是直接 11/16 17:29
76F:→ pingmau2004:向檢察官〝告訴〞)是不用委任律師,風險就是看檢察官 11/16 17:29
77F:→ pingmau2004:起不起訴(當然不起訴可以聲請再議),本案建議先向警 11/16 17:29
78F:→ pingmau2004:察局報案是先請電信警察查被告(以ip追人,確認被告姓 11/16 17:29
79F:→ pingmau2004:名地址等),不然向檢察官告訴的話還是會先發回警察調 11/16 17:29
80F:→ pingmau2004:查被告是誰,其實結果都一樣只是順序不一樣。 11/16 17:29
81F:推 pingmau2004:S大,我本身也是相關行業,如有需要我可幫忙,另外關 11/16 17:34
82F:→ pingmau2004:於我的部分我也是可以提告,只是他當然會狡辯說大__ 11/16 17:34
83F:→ pingmau2004:不代表什麼意思(雖然明眼人都知道),另外智障的稱呼他 11/16 17:34
84F:→ pingmau2004:也會說沒指名道姓云云,你的部分比較明確,我認為很 11/16 17:34
85F:→ pingmau2004:有機會起訴及判刑(當然民事一定要附帶的,還不用繳裁 11/16 17:34
86F:→ pingmau2004:判費呦!),如有需要我當證人或關係人的,定當鼎力相 11/16 17:34
87F:→ pingmau2004:助。 11/16 17:34
啊,謝謝p大喔~
88F:推 ry:有圖有真相 11/16 17:40
89F:推 blackman5566:卡位 ya 不辣不切 11/16 17:42
90F:推 icq696969:雞排一份,小辣不切 11/16 18:00
91F:推 foxhell:趕快告翻這種人~~~ 11/16 18:54
92F:推 supershoot:有三聯單 補推 雞排有了 11/16 20:44
93F:推 supershoot:再補 11/16 20:47
94F:推 kieko2012:我要旱溪夜市的惡魔雞排,加油,要成案喔 11/16 22:59
95F:推 FisherTsai:所以雞排兩三個月後才有得吃 11/17 00:18
96F:推 lzetn:日期出來記得要揪團!!!!!!!!!!!! 11/17 00:54
97F:推 taiwan2000:什麼~~雞排要等這麼久~~~ 11/17 01:38
※ 編輯: stellaorz 來自: 1.170.43.114 (11/17 01:52)
98F:推 TarTo:雞排有了~ 我會去現場拿一份>"< 11/17 12:41
99F:推 Danto18:ya幸好那篇我有推到文這下有雞排了XD 11/17 13:02
100F:推 beyuki:我也要雞排 11/17 14:47
101F:推 jpss:+1 11/18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