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llaorz (Stella)
看板TaichungBun
标题Re: [闲聊] 我也不想当讼棍--附三联单
时间Fri Nov 15 19:46:29 2013
烧烫烫的三联单来噜 >.^
http://imgur.com/a7YkFbK
※ 引述《chram (chram)》之铭言:
: 原原po真是吓死我了
: 原来1990年次的大学生这麽快就拿到律师拉,原来中科大有法律相关的本科系呀,还能够自修法学,还会写状了呢真的好棒棒,哥哥我也在120念过一年法律系要不要让我帮你看看有没有什麽遗漏的地方。
这种程度的肉搜有GOOGLE都会好嘛~
你要我的个人资料我可以站信给你,
不用这麽辛苦~~
: 我直接给你我事务所的地址好了,我怕你报警後警察又要查ip又要找人,还担心你被吃案,不用谢我了,我也很怕你半途而废。
不是说要给,大哥言之要有信喔~
吃案你就更不需要担心了,其实大家都认识的。
: 报警完请记得po上报案三联单之类的,最好现在去报案罗「言而无信是畜生」,希望你不要临阵退缩。
我现在要出门报案了,如果没意外应该二到三个月你会收到。
: 发个祭品
: 开庭那天我在台中地院门口发100份鸡排
你说侦查庭嘛? 我一定会帮你po上日期大肆宣传,然後我也要鸡排小辣不切
: 请大家一人一信支持原PO告我...当天我一定在台中地院跟大家见面
: 他如果只是嘴炮又唬烂..这样我也发不到鸡排
其实没有人寄信给我 科科~
你这麽疑惑我回一下你好了,
第一,我没说我是律师
第二,我早就转到他校法律系了
第三,我绝不食言,可以拿鸡排吗?xD
补上三联单>.^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0.43.114
1F:→ herbi:看你这样写,我也去推一下拿鸡排好了 11/15 19:49
2F:→ stellaorz:我想吃派客/_>\ 11/15 19:50
3F:推 ry:卡位 11/15 19:50
4F:推 ine755:XD 11/15 19:50
5F:→ littlemiss:推派克 11/15 19:51
6F:推 opheius:我要点八两碳烤鸡排 11/15 19:51
7F:→ ry:我想要无骨碳烤鸡排 11/15 19:51
8F:推 diddy:原PO加油!!等着吃鸡排!!(欸XD 11/15 19:52
9F:→ iloveqk99:提醒一下 回闲聊文也要满百字 11/15 20:02
谢谢提醒,昨天手机版没办法改SORRY
10F:→ jack18262:我想要胖子鸡排 11/15 20:02
11F:推 spafm:借文问一下,逢甲大家喜欢吃哪家鸡排呀? 11/15 20:04
12F:→ ry:我只知道张钧甯喜欢吃派克 11/15 20:05
13F:→ AAA01:不管哪家的 我都要小辣 11/15 20:05
14F:嘘 supershoot:别废话 三联单快po出来 11/15 20:08
15F:→ supershoot:我要吃鸡排 11/15 20:08
16F:→ supershoot:po出补推 11/15 20:08
大大,最快三个月XDD 不用急啦 !
18F:→ jack18262:RY 很积极的想吃鸡排 XDDD 11/15 20:10
19F:→ stellaorz:明天再去,晚上老大不在,等等啦xD 11/15 20:14
20F:推 BoatLord:大家同是寻找法之所在的法律人 请问哪里领鸡排? 11/15 20:17
21F:嘘 chram:理由一堆 不是要告 11/15 20:24
22F:→ stellaorz: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xDD 11/15 20:27
23F:→ stellaorz:那我也可以拿鸡排吗? 11/15 20:28
24F:推 llh117:头嘘是在嘘什麽啦!去地检署递状的话没三联单啦! 11/15 20:30
25F:→ stellaorz:还有说好的地址呢?QQ 11/15 20:32
26F:→ lzetn:直接递状的话哪来三联单XD 11/15 20:35
27F:→ chram:你还没跟我诚心诚意的请教呀~~~求我我一定给你 11/15 20:35
28F:→ stellaorz:我不会直接递状,太麻烦了orz 11/15 20:45
29F:推 Vege0623:这次我想推,原PO[无信是畜生]真的很令人厌恶。 11/15 21:09
30F:→ Vege0623:上吧。别让他失望,记得要赢。 11/15 21:09
31F:→ lukycathy:鸡排 11/15 21:10
32F:→ Vege0623:我也想吃鸡排+1 11/15 21:13
33F:推 fjuqboy:我也在大东海补习班读了四年法律系了 告吧!!! 11/15 21:25
34F:→ fjuqboy:可是有一个疑问就是最早有争议的那篇文还在吗@@? 11/15 21:26
35F:→ HYNO:在呦,25195那篇 11/15 21:32
36F:推 PigDogNoIf:我要鸡排啦 快干活 11/15 21:34
37F:→ taiwan2000:原PO也占不到便宜吧 他骂chram嘴臭先的 11/15 22:13
38F:→ taiwan2000:但是管他的 有鸡排领比什麽都重要 11/15 22:14
39F:→ fjuqboy:有部电影好像有个台词 是什麽 什麽一半的 11/15 22:19
我本来就不是要占他便宜啊~求偿所得会全数捐出去喔
前提是民事有判给我,刑事我是不打算合解了
40F:推 truemask:不用再多说 请开始好吗? 11/16 00:28
41F:推 pingmau2004:我支持你,因为他那〝高水准〞的回覆是我钓出来的, 11/16 01:21
42F:→ pingmau2004:其实不用诉讼这你就赢了,什麽样的人说什麽话不意外.. 11/16 01:21
43F:→ pingmau2004:.. 11/16 01:21
原来你是没看到他的回文~
我以为你是修养太好不跟他计较XD
44F:推 nba9999:还在研发新事证呀 XD 11/16 01:28
45F:推 qooisgood:你这年纪要拿到律师 难道是转去台政北的法律系??? 11/16 02:31
46F:→ qooisgood:而且除非你没念研究所 要不然实习有这麽快就用完的? 11/16 02:32
47F:推 qooisgood:而且如果你不是律师 要告刑事是要强制委任律师的 11/16 02:35
48F:→ qooisgood:我想以现在的行情没有花个两三万应该是..... 11/16 02:36
49F:推 momocatonly:==========卡个位子,敲碗======= 11/16 02:55
报案是不用请律师的,请详阅公开说明书(误)
然後我文章劈头就说了,我不是律师,也从没说过我是~
50F:推 lzetn:其实...真的很支持你告下去XD 11/16 03:44
51F:推 MaskNana:推~这麽精彩的事没跟我分享!!看到nana应该知道我是谁了 11/16 07:28
52F:→ MaskNana:吼XD 11/16 07:28
53F:→ stellaorz:奈奈!? 11/16 08:40
※ 编辑: stellaorz 来自: 1.170.43.114 (11/16 09:20)
54F:→ Caracal:告刑事当然是不必委任律师啊, 相关证物备妥, 地检署递状 11/16 09:52
55F:→ Caracal:一个多月就会有感... 状子其实还蛮好写的.... 11/16 09:53
56F:→ Caracal:去警局做笔录的时间, 其实不会比自己写状还要短... 11/16 09:54
57F:→ stellaorz:就比较快但是麻烦,而且今天假日:( 11/16 10:01
58F:→ franck:加油 好吗? 11/16 10:42
59F:推 ry:"五点前补上三联单"?? 11/16 11:01
60F:嘘 k26521577:三联单勒 11/16 12:05
61F:推 SDNS:快告 我要鸡排 11/16 12:26
※ 编辑: stellaorz 来自: 1.170.43.114 (11/16 13:55)
62F:推 qooisgood:不是我想说 但妨碍名誉是公诉罪吗......... 11/16 14:39
63F:→ qooisgood:有三联单你要去法院告依然是自诉 还是要请律师..... 11/16 14:39
公诉、告诉乃论,不用请律师
64F:推 qooisgood:刑法第314条本章之罪,须告诉乃论。 11/16 14:44
65F:→ qooisgood:你送给检察官她到时不起诉处分 你还是要花这笔钱 11/16 14:44
66F:→ qooisgood:我觉得大家和气生财 两万块不是笔小数目阿........ 11/16 14:44
谢谢关心,
不起诉,民事再呈上去就可以了
虽然身为法律人应该推广请律师这件事,但是不需要的时候就不用啦xD
然後其实要考律师不需要念研究所,考试是准备有多认真,
不是学问有多深。
67F:推 qooisgood:我想不是台政北学士毕业的 不洗个研究所 11/16 15:14
68F:→ qooisgood:实习大概有的找了....... 11/16 15:15
69F:→ stellaorz:不会啊,新鲜的肝廉价的劳工xD 11/16 15:17
70F:推 osair:颗颗 11/16 15:18
71F:→ stellaorz:科科科科 11/16 15:18
72F:推 PigDogNoIf:有机排了 11/16 15:24
因为广开律师门导致考上律师没地方实习,实习律师当法助用,
没考上的更悲剧,连法助缺都少了…
73F:推 nowashid1:诚心发问,如果不知道对方姓名,要如何得知呢? 11/16 15:50
警察会帮你找人出来。
74F:推 pingmau2004:妨害名誉是告诉乃论,如果直接向法院〝自诉〞是要请 11/16 17:29
75F:→ pingmau2004:律师,但如果是去警局报案再转由检察官侦查(或是直接 11/16 17:29
76F:→ pingmau2004:向检察官〝告诉〞)是不用委任律师,风险就是看检察官 11/16 17:29
77F:→ pingmau2004:起不起诉(当然不起诉可以声请再议),本案建议先向警 11/16 17:29
78F:→ pingmau2004:察局报案是先请电信警察查被告(以ip追人,确认被告姓 11/16 17:29
79F:→ pingmau2004:名地址等),不然向检察官告诉的话还是会先发回警察调 11/16 17:29
80F:→ pingmau2004:查被告是谁,其实结果都一样只是顺序不一样。 11/16 17:29
81F:推 pingmau2004:S大,我本身也是相关行业,如有需要我可帮忙,另外关 11/16 17:34
82F:→ pingmau2004:於我的部分我也是可以提告,只是他当然会狡辩说大__ 11/16 17:34
83F:→ pingmau2004:不代表什麽意思(虽然明眼人都知道),另外智障的称呼他 11/16 17:34
84F:→ pingmau2004:也会说没指名道姓云云,你的部分比较明确,我认为很 11/16 17:34
85F:→ pingmau2004:有机会起诉及判刑(当然民事一定要附带的,还不用缴裁 11/16 17:34
86F:→ pingmau2004:判费呦!),如有需要我当证人或关系人的,定当鼎力相 11/16 17:34
87F:→ pingmau2004:助。 11/16 17:34
啊,谢谢p大喔~
88F:推 ry:有图有真相 11/16 17:40
89F:推 blackman5566:卡位 ya 不辣不切 11/16 17:42
90F:推 icq696969:鸡排一份,小辣不切 11/16 18:00
91F:推 foxhell:赶快告翻这种人~~~ 11/16 18:54
92F:推 supershoot:有三联单 补推 鸡排有了 11/16 20:44
93F:推 supershoot:再补 11/16 20:47
94F:推 kieko2012:我要旱溪夜市的恶魔鸡排,加油,要成案喔 11/16 22:59
95F:推 FisherTsai:所以鸡排两三个月後才有得吃 11/17 00:18
96F:推 lzetn:日期出来记得要揪团!!!!!!!!!!!! 11/17 00:54
97F:推 taiwan2000:什麽~~鸡排要等这麽久~~~ 11/17 01:38
※ 编辑: stellaorz 来自: 1.170.43.114 (11/17 01:52)
98F:推 TarTo:鸡排有了~ 我会去现场拿一份>"< 11/17 12:41
99F:推 Danto18:ya幸好那篇我有推到文这下有鸡排了XD 11/17 13:02
100F:推 beyuki:我也要鸡排 11/17 14:47
101F:推 jpss:+1 11/18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