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phillip (阿廷)
看板TaichungBun
標題Re: [閒聊] 我也不想當訟棍
時間Fri Nov 15 10:35:17 2013
※ 引述《stellaorz (Stella)》之銘言:
: 現在沒有版主沒錯,
: 不過大家講話不要這麼不客氣嘛ˊ_>ˋ
: 上來回個文章要被罵智商不足,
: 嚇的小妹都要哭哭了,
: 不是我要恐嚇你,我也不願意當訟棍,
: 但是誰被這樣罵都不舒服的嘛~
: 給你的選擇道個歉這件事就算了,
: 不然我工作上的狀已經寫不完了orz
不是不能了解想告人309~310的想法
只是想出一口氣
看看此po文者應該也從事法律相關
才須要寫狀
那會不明白法院訴訟集團
為了這種事上法院真的很浪費資源
當然浪費最多是在偵查階段
因為這種案件到法院一定簡易判決處刑
不開庭直接判(當然如果在上訴另當別論)
為這警察要先約談在到地檢傳訊
浪費多少資源~~要告不會直接告民事
把刑事部分留給真的須要的人吧
深深覺得309~310應修法...回歸民事就好
以原就被~~看有多愛告~~如果被告要住澎湖看原告還是否會告.....
退一步海闊天空~網路虛擬罵罵到底有多少人知道你真實身分
你名譽會受到多大損失~~最多只是一口氣而已
善哉~~
第一次台中版po文處女作
鞭小力點~我想應該也沒什麼人會鞭xd
最後祝各位健康幸福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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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36
1F:推 nowashid1:看你看不看? 11/15 10:36
2F:→ lawphillip:看我看不看~不解 11/15 10:37
3F:→ lawphillip:看你告不告才對~文章你是指不特定人~怎修改原文阿 11/15 10:38
4F:推 stellaorz:刑憲很多法都很詭異,但是就法在那裡:) 11/15 10:39
※ 編輯: lawphillip 來自: 210.69.124.36 (11/15 10:42)
5F:推 stellaorz:刑事帶不帶倒也無所謂,反正我的專科也在民事 11/15 10:43
6F:→ stellaorz:浪費資源這件事我倒覺得也還好,這種都草草帶過~ 11/15 10:44
7F:→ stellaorz:你修不修無所謂,我了解你意思啦xD 11/15 10:46
還不會修改去密小天使..因為很怕這樣就中槍
雖然一定不會成罪但要跑~沒那時間XD所以改用詞^^
話說你工作量一定超多7天才寫完累積的狀
我老闆是好人....^^
※ 編輯: lawphillip 來自: 210.69.124.36 (11/15 10:53)
8F:推 stellaorz:朋友的助理去生小孩,我幫他分擔一點就堆起來了otz 11/15 11:01
9F:推 ry:你是備份嗎? XD 11/15 11:41
10F:推 alone10350:今天要是性別互換早就被噓到爆了... 11/15 12:05
11F:→ fjuqboy:我覺得要告就去告吧 一個案半年以上 精神 時間?? 11/15 12:53
12F:→ BoatLord:又扯訴訟集團現象 問題應該是實定法規就這樣定 法律這樣 11/15 20:19
13F:→ BoatLord:就代表社會共識存在 既然講道訴訟集團 那怎不想想法院就 11/15 20:20
14F:→ BoatLord:是尋求法之存在的地方啊 11/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