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phillip (阿廷)
看板TaichungBun
标题Re: [闲聊] 我也不想当讼棍
时间Fri Nov 15 10:35:17 2013
※ 引述《stellaorz (Stella)》之铭言:
: 现在没有版主没错,
: 不过大家讲话不要这麽不客气嘛ˊ_>ˋ
: 上来回个文章要被骂智商不足,
: 吓的小妹都要哭哭了,
: 不是我要恐吓你,我也不愿意当讼棍,
: 但是谁被这样骂都不舒服的嘛~
: 给你的选择道个歉这件事就算了,
: 不然我工作上的状已经写不完了orz
不是不能了解想告人309~310的想法
只是想出一口气
看看此po文者应该也从事法律相关
才须要写状
那会不明白法院诉讼集团
为了这种事上法院真的很浪费资源
当然浪费最多是在侦查阶段
因为这种案件到法院一定简易判决处刑
不开庭直接判(当然如果在上诉另当别论)
为这警察要先约谈在到地检传讯
浪费多少资源~~要告不会直接告民事
把刑事部分留给真的须要的人吧
深深觉得309~310应修法...回归民事就好
以原就被~~看有多爱告~~如果被告要住澎湖看原告还是否会告.....
退一步海阔天空~网路虚拟骂骂到底有多少人知道你真实身分
你名誉会受到多大损失~~最多只是一口气而已
善哉~~
第一次台中版po文处女作
鞭小力点~我想应该也没什麽人会鞭xd
最後祝各位健康幸福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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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24.36
1F:推 nowashid1:看你看不看? 11/15 10:36
2F:→ lawphillip:看我看不看~不解 11/15 10:37
3F:→ lawphillip:看你告不告才对~文章你是指不特定人~怎修改原文阿 11/15 10:38
4F:推 stellaorz:刑宪很多法都很诡异,但是就法在那里:) 11/15 10:39
※ 编辑: lawphillip 来自: 210.69.124.36 (11/15 10:42)
5F:推 stellaorz:刑事带不带倒也无所谓,反正我的专科也在民事 11/15 10:43
6F:→ stellaorz:浪费资源这件事我倒觉得也还好,这种都草草带过~ 11/15 10:44
7F:→ stellaorz:你修不修无所谓,我了解你意思啦xD 11/15 10:46
还不会修改去密小天使..因为很怕这样就中枪
虽然一定不会成罪但要跑~没那时间XD所以改用词^^
话说你工作量一定超多7天才写完累积的状
我老板是好人....^^
※ 编辑: lawphillip 来自: 210.69.124.36 (11/15 10:53)
8F:推 stellaorz:朋友的助理去生小孩,我帮他分担一点就堆起来了otz 11/15 11:01
9F:推 ry:你是备份吗? XD 11/15 11:41
10F:推 alone10350:今天要是性别互换早就被嘘到爆了... 11/15 12:05
11F:→ fjuqboy:我觉得要告就去告吧 一个案半年以上 精神 时间?? 11/15 12:53
12F:→ BoatLord:又扯诉讼集团现象 问题应该是实定法规就这样定 法律这样 11/15 20:19
13F:→ BoatLord:就代表社会共识存在 既然讲道诉讼集团 那怎不想想法院就 11/15 20:20
14F:→ BoatLord:是寻求法之存在的地方啊 11/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