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en1105 (雞魚禮貌)
看板TaiShan
標題Fw: [新聞] 載兒女闖紅燈婦癱子亡肇事男不起訴
時間Tue Aug 12 11:05:52 2014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wM1PNf ]
作者: OOQ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載兒女闖紅燈婦癱子亡肇事男不起訴
時間: Tue Aug 12 08:31:18 2014
1.媒體來源: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載兒女闖紅燈婦癱子亡肇事男不起訴
【游仁汶、吳珮如、石明啟╱連線報導】男子劉佳文全家三年前幫岳母慶生後,妻子騎車
違規載兒女三貼回家時,被男子林隽霆(隽音同俊)駕車高速攔腰撞上,劉妻被撞到癱瘓
,兒子傷重不治,女兒幸運存活,一家從此天倫夢碎。但新北地檢署認為,劉妻闖紅燈是
肇事主因,林男雖超速但無責任,三度處分不起訴,
劉男怒控:「這司法還有天理公義嗎
?」
劉男受訪時沉痛表示,和妻子同樣在物流業任職,原本一家人幸福和樂,現在卻天人永隔,劉男說:「事發後
在醫院及法院間奔波,加上龐大醫藥費,現在身心俱疲。」劉男已再度聲請高檢署再議,
並提告求償三千萬元。記者未能採訪到林男,他的父母無奈表示:「兒子備受煎熬,誰都
不願見到這樣意外,尊重司法調查。」
僅女兒幸運輕傷
悲劇發生在二○一一年四月五日晚上,劉家在新北市泰山區一間燒烤店開心地為岳母慶生
到深夜,因小孩子隔天要上課,所以劉妻(當時三十五歲)先騎車載兒女返家,
兒子坐後
座(當時十歲)、女兒(當時七歲)則站在前踏板,其中僅劉妻戴安全帽。
豈料行經明志路、中山路口時,被男子林隽霆(當時二十四歲)駕駛的黑色馬自達轎車高
速撞上,劉妻母女被撞飛路旁,兒子彈到林男車前擋風玻璃上,再摔落快車道。劉妻顱內
出血、全身多處骨折,一個月後甦醒卻癱瘓至今;兒子則因嚴重內出血不治,女兒輕傷但
破相。
家屬控駕駛超速
劉男質疑林男以逼近一百公里時速行駛,怒控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林男也坦承自己車速
約七、八十公里,但通過路口時是綠燈,加上左方有施工圍籬,他看不到左方有機車闖紅
燈,所以閃避不及撞上。
「應負道義責任」
因現場並無監視器,先後兩份交通事故鑑定單位根據目擊者證詞,認定劉妻「未依號誌指
示行駛(指闖紅燈),為肇事原因;林男超速行駛無關肇事,僅與傷亡程度有關」,林男
因此兩度獲不起訴。
劉男不服聲請再議,但第三份鑑定結論相同,檢方基於「絕對路權」觀念,認為林男因「
信賴原則」,在綠燈道路放心行駛,「若機車沒闖紅燈,就不會發生事故。肇事責任並非
依死傷程度來判斷。」第三度不起訴林男。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蔡中志質疑,「法規中根本沒有所謂的『絕對路權』概念,林
男超速即使非肇事主因,也有責任。」
但律師林富貴說,《道路安全規則》有規定,在行駛道路時,只有符合號誌規定的用路人
可通行,這是在保障用路人的「絕對」路權,林男就算超速,也只是交通違規,不代表肇
事責任。
律師林俊峰指出,因事故鑑定林男無過失,未來就算民事法官認為林男應負起道義責任,
賠償金額應該也不高。
三貼闖紅燈示意圖
劉妻騎車三貼,女兒站在前踏板,兒子坐後座,僅劉妻有戴安全帽。
撞死人無罪或不起訴案例
2012/11 新北曾男開車行經閃黃燈路口,撞死巷道竄出的林姓女機車騎士
偵審結果:林女沒減速,侵犯曾男的幹道路權在先,曾男沒超速、反應不及,檢方不起訴
2011/10 高雄72歲蔡男開車撞死闖紅燈的陳姓腳踏車騎士
偵審結果:路口昏暗,腳踏車沒照明又闖紅燈,不能期待蔡男及時反應,檢方不起訴
2008/01 高雄陳男開貨車,撞死騎車搶劫逆向逃逸的徐昆和
偵審結果:徐突然衝到路上並逆向,陳男猝不及防,無罪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812/36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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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cebruce: 司法又活了 08/12 08:32
2F:推 sul3vu86: GJ 08/12 08:32
3F:推 kirbycopy: 推活司法 08/12 08:32
4F:→ snow3804: 「應負道義責任」 道義責任是什麼 08/12 08:32
5F:→ jarry1007: 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 機車真的是很危險的交通工具 08/12 08:33
6F:噓 jamesyu545: 唉...... 何苦闖紅燈呢 08/12 08:33
7F:噓 kit279: 闖紅燈還吵什麼司法不公 法官判的好 08/12 08:33
※ 編輯: OOQ (117.56.221.241), 08/12/2014 08:33:42
8F:推 g8330330: 不起訴也是要賠吧 08/12 08:33
9F:推 jcto04: 法官明智 08/12 08:33
10F:推 SNGoMMX: 恩 覺得法官應該是要以時速40去算能不能煞停 08/12 08:33
11F:→ linceass: 闖紅燈...我都沒臉說天理了 08/12 08:33
12F:噓 tony0928: 三貼闖紅燈 不過丈夫真的可憐 08/12 08:33
13F:→ g8330330: 鬼島法律一天不修 永遠肆無忌憚亂騎 08/12 08:34
14F:噓 GothicMetal: 白痴,自己闖燈了還要靠腰什麼 08/12 08:34
15F:→ F7: 超速就罰超速啊 08/12 08:34
16F:→ SNGoMMX: 如果40也不能煞停的話代表就算沒超速也是會撞上 08/12 08:34
17F:→ r98192: 自殺還要別人賠 這樣子還有天理? 08/12 08:34
18F:→ eva19452002: 闖紅燈本來就要有心理準備了 08/12 08:34
19F:推 TassadarGau: 「應負道義責任」,想死的就上馬路找個人負責真好。 08/12 08:34
20F:噓 Wolfclaw: 闖紅燈害死自己小孩,還在那邊喊司法不公 08/12 08:34
21F:推 JFLung9536: 推 闖紅燈 怪法官嘍....... 08/12 08:34
22F:推 Atlantean: 幹你娘的道義責任… 08/12 08:35
23F:推 Chia2323: 連法官都看不慣三寶 08/12 08:35
24F:推 cappa: 自己拿生命開玩笑 08/12 08:35
25F:推 eqmblcor: 幹死三寶闖紅燈用命賠爽 08/12 08:35
26F:噓 Xenogamer: 承認自己就是兇手很難? 08/12 08:35
27F:→ dlam002: 道義責任應該是包個白包吧 08/12 08:35
28F:噓 rex105: 馬的汽車闖紅燈再說 08/12 08:36
29F:推 pojohn: 胡說..若是走路走班馬線 闖紅燈.被撞.這官司絕不會輸.. 08/12 08:36
30F:→ cappa: 唉 兒子真可憐 又氣又難過 08/12 08:36
31F:→ Xenogamer: 這讓我想起路上常有長輩帶著小孩闖紅燈 教壞小孩 08/12 08:36
32F:推 Houei: 別再相信大車撞小車就是大車不對了 08/12 08:38
33F:噓 buichcmu: 噁心嘴臉 08/12 08:38
34F:推 RICE0428: 推絕對路權,那個教授觀念真的禍害台灣人 08/12 08:38
35F:推 iam0718: 雖然可憐 但闖紅燈怪誰 08/12 08:38
36F:推 air7126: 唉… 08/12 08:39
37F:推 error123: 闖紅燈被撞還要人賠? 08/12 08:39
38F:→ maxlin9527: 三貼 闖紅燈 沒戴安全帽 嗯嗯 08/12 08:39
39F:推 amury: 闖紅燈在先,但超速怎麼可能完全沒責任! 08/12 08:39
40F:推 RICE0428: 無故撞到闖紅燈的人,是不是該獲得賠償 08/12 08:40
41F:推 pold123: 判的好..這才是天理..家屬質疑個屁.證據會說話的 08/12 08:40
42F:推 moneydream: 爸爸快用萬用條款.應注意未注意啊 08/12 08:40
43F:→ silentence: 不會不要闖紅燈嗎 08/12 08:40
44F:→ marc1029: 學校上下課時!也很多家長亂騎車戴小孩… 08/12 08:40
45F:推 akway: 三貼 闖紅燈 沒戴安全帽 = 自殺 08/12 08:40
46F:→ error123: 中央警察大學那教授說啥? 這也是教授? 08/12 08:40
47F:→ silentence: 要闖紅燈風險自負啊 (  ̄ c ̄)y▂ξ 08/12 08:40
48F:→ amury: 正常速度行駛,就不會死傷這麼慘重 08/12 08:40
49F:推 willie0171: 乘客沒戴安全帽還3貼闖紅燈,叫人付什麼責任= = 08/12 08:41
50F:噓 raepopo: 闖紅燈有臉討公理 08/12 08:41
51F:噓 aragon3301: 闖紅燈的不用賠? 08/12 08:41
52F:→ silentence: 沒帶安全帽白白丟了一命 zzzZZ 08/12 08:41
53F:→ pojohn: 過 路口 不是本來就要減速 的嗎? 08/12 08:42
54F:→ holsety: 好久不見的天理和公義終於回來了TAT/ 08/12 08:42
55F:→ linceass: 你不闖紅燈不就沒事了嗎? 跑去怪綠燈的 嘻嘻 08/12 08:42
56F:推 nonoka: 三貼 闖紅燈 沒帶安全帽 怪誰呢? 08/12 08:42
57F:推 RICE0428: 你要闖紅燈就要負責任,不然就乖乖等 08/12 08:42
58F:→ abluelion: 信賴保護? 08/12 08:42
59F:推 OPGood: 超速是違規但不是事件主因 請先多去了解甚麼叫路權優先 08/12 08:42
60F:推 Insania: 重點在信賴原則 如果環境開闊視野清晰下行人闖紅燈撞上去 08/12 08:42
61F:噓 bimmer3: 載小孩還闖紅燈 08/12 08:43
62F:推 nottodo: 汽車無故受損有賠他錢嗎 頗衰 08/12 08:43
63F:→ fufufugogogo: 三寶害自己家破人亡.. 08/12 08:43
64F:推 jyekid: 林男超速行駛無關肇事,僅與傷亡程度有關 08/12 08:43
65F:推 error123: 闖紅燈 三貼 不戴安全帽 的喊"這還有正義嗎!?" WHAT? 08/12 08:43
66F:→ Insania: 鐵定有責任 反之則有空間 先前有案例是行人跨越分隔島因 08/12 08:43
67F:→ Insania: 行道樹遮蓋視線檢察官拿信賴原則來處置 08/12 08:44
68F:噓 suisp: 道義責任 08/12 08:44
69F:推 mugenji1005: 綠燈減什麼速? 想被後車追撞嗎? 08/12 08:45
70F:推 michaelchen1: 這法官不錯= = 08/12 08:45
71F:→ mugenji1005: 超速是交通違規 不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08/12 08:45
72F:推 bg00004: 天理終於得以伸張...劉男你怎麼好意思這樣說話呢? 08/12 08:46
73F:推 liyimu: 闖紅燈還有話講 08/12 08:46
74F:推 RICE0428: 路權觀念不快建立,你我將來都可能遇到問題 08/12 08:46
75F:推 nicktop2001: 公理正義回來了,這世界本來就是自己責任自己扛 08/12 08:46
76F:推 taco20: 想到珣珣 08/12 08:46
77F:推 buttercrab: 不起訴 是檢察官的職權 與法官何干... 08/12 08:47
78F:→ jyekid: 沒啦 檢察官自己判斷不起訴 08/12 08:47
79F:→ bg00004: 這篇可以說明學者都很喜歡講屁話.... 08/12 08:47
80F:推 RICE0428: 那教授真的害人不淺,正確的不說 08/12 08:48
81F:→ buttercrab: 另..我懷疑這件案子並不是汽車撞機車 記者亂寫 08/12 08:48
82F:推 chilles: 原來警察大學教授都是這樣教... 08/12 08:48
83F:→ bg00004: 超速即使非肇事主因,也有責任。 蔡中志 你真的好意思說 08/12 08:48
84F:→ bg00004: 我真懷疑你怎麼當上教授的.... 08/12 08:49
85F:→ buttercrab: 如果是汽車撞機車 超速不可能完全脫責 08/12 08:49
86F:→ bg00004: 是不是哪天殺人犯在行兇過程中不小心誤傷了自己 08/12 08:49
87F:推 taristocrat: 都闖紅燈了還沒有路權 意思教大家看到紅燈快速通過 08/12 08:49
88F:→ Insania: 記者應該繼續問那教授所謂的責任是指啥?請具體陳述 08/12 08:50
89F:→ taristocrat: 三寶害人害己 08/12 08:50
90F:推 rinatwo: 我覺得記者應該沒寫錯 如果是機車撞汽車 傷亡不可能這樣 08/12 08:50
91F:→ buttercrab: 但是反過來如果是機車撞汽車 那就真的與是否超速無關 08/12 08:50
92F:→ XSZX: 三貼、闖紅燈還沒戴安全帽?活該..... 08/12 08:51
93F:推 mugenji1005: buttercrab大概沒看內文就來推文了 08/12 08:51
94F:→ bg00004: 我認為超速就用超速的罰則來罰即可... 08/12 08:51
95F:→ buttercrab: 真的很難講 有時記者會故意講反 製造爭議 08/12 08:51
96F:→ bg00004: 但是他和這起事故主因根本無關... 08/12 08:52
97F:→ buttercrab: 先別武斷說我 我就是懷疑記者寫反 怎麼會沒看內文 08/12 08:52
98F:→ bg00004: 這則新聞主要的是再說..劉男質疑為什麼沒判他對 08/12 08:52
99F:推 bruce511239: 不尊守規定要等出事才來後悔 怪誰 08/12 08:52
100F:推 dkjolihi: 雖然這樣判沒錯 但是還是要看法官 還記得之前也是有人 08/12 08:53
101F:→ bg00004: 為什麼沒判開車的人刑期... 08/12 08:53
102F:推 darksaber: 這種教授真的是誤人子弟(假如記者沒斷章取義) 08/12 08:53
103F:推 STARKUO: 推法官 08/12 08:53
104F:→ bg00004: 五根本認為劉男是最扯的..你怎麼有臉這樣說呢? 08/12 08:53
105F:→ dkjolihi: 闖紅燈被撞死 駕駛被判半年有期徒刑 然後找大家聯署 08/12 08:53
106F:推 rinatwo: 你自己看家屬抗議的現場照片 看起來就是汽車撞機車 08/12 08:53
107F:→ bg00004: 你怎麼不想想你當初是為了哪些的規定..然號造成事故? 08/12 08:54
108F:→ Insania: 這案子到檢察官手上就停囉 不會上法院 除非有人繼續告 08/12 08:54
109F:→ bg00004: 3貼闖紅燈..... 08/12 08:54
110F:→ bg00004: 還提告要求三千萬勒... 08/12 08:55
111F:推 leonhung97: 3寶想害人? 08/12 08:55
112F:→ Noobungas: 超速只是撞到半殘或撞死的差別而已..不是主因,但.. 08/12 08:55
113F:→ bg00004: 給一塊錢都嫌倒楣浪費吧! 08/12 08:55
114F:→ mu178: 這就是91021篇這種案件檢察官會起訴的原因 不起訴大家直接 08/12 08:55
115F:→ mu178: 幹爆檢察官 08/12 08:56
116F:推 horsetail: 三寶害人害己 08/12 08:56
117F:推 rinatwo: 我是覺得肯定會自訴的 畢竟傷亡還蠻嚴重的 08/12 08:56
118F:→ bg00004: 我認為不應該起訴...因為是劉男的錯 08/12 08:56
119F:噓 sjanwang: 自己妻子闖紅燈三貼沒戴安全帽 08/12 08:56
120F:噓 jubel: 當然有天理公義 闖紅燈就是該死 還在那邊靠北哭母三小 08/12 08:56
121F:推 CruxLaelaps: 三寶闖紅燈,阿不就好棒棒 08/12 08:56
122F:推 cheneden: 馬自達車子誰賠? 08/12 08:56
123F:推 silentence: 鬼島才會不講因果而有這種狗屁「道義責任」 08/12 08:57
124F:推 kirhan2002: 很慘但是只能說你應得的,這樣亂衝開慢點一樣中標 08/12 08:57
125F:推 ktt7756881: 三貼 闖紅燈 不帶安全帽 怪誰.. 08/12 08:57
126F:→ bg00004: rinatwo 自訴是他的權力..但是他自己想想是誰害的 08/12 08:57
127F:推 behigher: 唉 闖紅燈又不戴安全帽 正常開車開到七十也合理 硬要扯 08/12 08:57
128F:噓 anti27149: 教授講的應該是民事侵權責任,但這邊是在說刑事責任 08/12 08:57
129F:→ anti27149: 兩邊理論基礎不同,記者可能混在一起了,就像劉政池 08/12 08:57
130F:→ mu178: 劉男會要三千萬 也是要個責任分配打個折 這無可厚非 08/12 08:57
131F:→ anti27149: 也沒在法庭上講說:房子會越用越大。 08/12 08:57
132F:→ rinatwo: 我只是回應說 肯定還會跑到法院這個程序 08/12 08:57
133F:→ bg00004: 你的理都站不直了...那又有誰想幫你說話? 08/12 08:57
134F:推 buttercrab: 事實如何我也不知道 我只是覺得如果是機車被撞 08/12 08:58
135F:→ pojohn: 超速如果無關責任..那法規為什麼設超速照相並罰金.. 08/12 08:58
136F:→ rinatwo: 我又沒有在評論對錯 我只是論程序會繼續走下去 08/12 08:58
137F:推 Rayleonard: 闖紅燈沒沒死全家 真的沒天理公義 08/12 08:58
138F:→ buttercrab: 汽車在超速的情形下 很難無責到『不起訴』 08/12 08:58
139F:→ mu178: 光看這則新聞的敘述 是違反對一般車鑑會鑑定的認知 08/12 08:58
140F:→ pojohn: 超速為什麼會違規? 為什麼要訂速限... 08/12 08:58
141F:→ bg00004: rinatwo 知道啦~~只是交談而已..請見諒 08/12 08:59
142F:→ buttercrab: 另 現場示意圖 恰恰表示了不是機車被撞 08/12 08:59
143F:推 jyekid: 超速違規導致傷亡 怎麼不談談兒子沒戴安全帽的違規 08/12 08:59
144F:推 neilisme: 三寶死好啦 撞癱了就不能出來害人了 08/12 08:59
145F:推 victoryss: 很爽推一個 08/12 08:59
146F:→ mu178: 應該是有省略掉一些東西 否則的確汽車超速很難無責 08/12 08:59
147F:→ victoryss: =======癱瘓一輩子好好反省嘿======= 08/12 08:59
148F:→ buttercrab: 因為機車前進的動量 如果是被撞 不會抵銷那麼多 08/12 09:00
149F:推 kinki999: 可以求民事啊! 你超速闖紅燈還想要天理? 08/12 09:00
150F:噓 satan04: 闖紅燈 08/12 09:00
151F:→ buttercrab: 也就是彈飛角度不會那麼大(接近90度) 08/12 09:00
152F:→ anti27149: 但刑事上就像新聞講的一樣基於信賴原則,應該沒有責 08/12 09:00
153F:→ anti27149: 任而不起訴。民事的過失責任就很難說完全沒責任了 08/12 09:00
154F:→ mu178: 他告刑事就是要附帶民事訴訟 沒有必要質疑這點 08/12 09:00
155F:→ buttercrab: 所以如果有殘骸照片就很清楚了 示意圖也是記者畫的 08/12 09:01
156F:推 bg00004: 那車主還是很倒楣.... 08/12 09:01
157F:→ mu178: 這種案件民刑事責任幾乎都是綁在一起的 08/12 09:01
158F:→ bg00004: 明明是他闖紅燈..還可以拿到錢 08/12 09:01
159F:噓 kicoking: 超速怎會沒責任?彼此違規都有責任不是嗎? 08/12 09:01
160F:推 kircheisliu: 闖紅燈,怪誰? 08/12 09:01
161F:噓 SyHeng: 超速一定有部分責任,不可能完全無責,最少也有1% 08/12 09:02
162F:推 behigher: 超速確實應有責任 但以正常來看七十根本就是在合理範圍 08/12 09:02
163F:→ bg00004: 車主可以反要求車子損傷的賠償嗎? 08/12 09:02
164F:推 Aliensoul: 闖紅燈 可以上色一下 08/12 09:02
165F:推 rinatwo: 你在說抵銷機車動能前 照常三貼的速度不會很快阿 08/12 09:02
166F:推 XD9527XD: 難得聰明法官 08/12 09:02
167F:→ behigher: 試問你騎車開車從沒超過道路的速限嗎? 08/12 09:02
168F:推 dsilver: 爽 英明法官 08/12 09:02
169F:→ bg00004: kicoking 但是也不到沒天理啊...這個判決天理的很 08/12 09:02
170F:→ rinatwo: 路上看到家長載兩個小孩子 我的觀察大多都不快 08/12 09:02
171F:→ mu178: 除非是像91021那篇 是機車突然闖出 才"稍有"可能超速無責 08/12 09:03
172F:→ AustinPowers: 我也覺得超速有一定責任...因為跟死傷的程度有關係 08/12 09:03
173F:推 laughingfish: 闖紅燈還想別人負責 怎不怪自己害死家人? 08/12 09:03
174F:推 johnny9667: 三寶 活該 08/12 09:03
175F:→ kangta0819: 闖禍還想賴 08/12 09:03
176F:→ Insania: 應該有聲請鑑定 不知道結果是各佔幾%? 08/12 09:04
177F:推 Preach: 正義 08/12 09:04
178F:推 buttercrab: 我已經說了 事實如何我不清楚 但是超速又無責 08/12 09:04
179F:推 rinatwo: 所以你就任意去猜測記者故意寫反??? 08/12 09:04
180F:→ buttercrab: 直覺上覺得並不是如記者說得這樣 08/12 09:04
181F:→ buttercrab: 我不是任意...你的說話方式就很像記者... 08/12 09:05
182F:→ OOQ: 檢察官只是依鑑定報告汽車無肇責不起訴,剩下的就是民事官司 08/12 09:05
183F:推 ggtp: 自己違規在先 三寶無誤 08/12 09:05
184F:推 guitarvolley: 刑事上主張信賴原則,民事上或可與有過失 08/12 09:06
185F:→ rinatwo: 那我可以臆測你是為了什麼特定利益在抹黑記者? 08/12 09:06
186F:推 tomandnico: 超速就罰個3600阿 結案 08/12 09:06
187F:推 SDNS: 闖紅燈哭哭喔 08/12 09:06
188F:→ buttercrab: 其實鑑定事故報告是關鍵 看看損毀位置在哪就知道了 08/12 09:06
189F:推 mugenji1005: 質疑報導完整真實程度是好事啦..過頭就很像為反而反 08/12 09:06
190F:→ buttercrab: 我不用為了特定利益 因為記者說話常有問題是常識 08/12 09:07
191F:推 jyekid: 噗噗 抹黑記者為了特定利益 甚麼利益 這麼偉大說來聽聽 08/12 09:07
192F:→ rinatwo: 那你說我疑似記者 如果不是你要不要道歉? 08/12 09:07
193F:→ buttercrab: 你用常理判斷 不用惱羞成怒 如果是你會怎麼判? 08/12 09:07
194F:→ rinatwo: 國民黨的手段看多了? 說不過就替對方設立場? 08/12 09:08
195F:→ buttercrab: 我不是說你是記者 我說得是說話方式 08/12 09:08
196F:→ jyekid: 某些記者寫的『作文』這些年來罄竹難書 讓讀者下意識 08/12 09:08
197F:→ buttercrab: 你好生氣 冷靜一下吧 我不回應了 08/12 09:08
198F:→ rinatwo: 看物體飛到主幹道外車道這麼遠 還不是汽車撞機車? 08/12 09:08
199F:→ jyekid: 先質疑 怪我囉 08/12 09:09
200F:→ rinatwo: 對阿 這年頭事證什麼都不用看 你覺得怎樣就怎樣 08/12 09:09
201F:→ rinatwo: 看現在物體分散的狀況 怎麼看都不太可能是機車撞汽車 08/12 09:09
202F:推 tiber: 應該判三寶 賠償 修車費 08/12 09:10
203F:推 peter0627: 讚啦 08/12 09:10
204F:→ gsuper: 我他媽看到黑色馬自達就知道判決有問題 08/12 09:12
205F:推 noddle: 中肯 08/12 09:12
206F:推 WLR: 闖紅燈就掰了 08/12 09:13
207F:→ steven211: 天理是啥? 闖紅燈? 08/12 09:13
208F:推 immortmu: 超速固然不對,但闖紅燈才是肇事主因! 08/12 09:13
209F:推 mugenji1005: 新聞內的圖..劉男自製的海報..質疑汽車搶黃燈的點是. 08/12 09:14
210F:噓 shiriri: 闖紅燈是在叫什麼 08/12 09:14
211F:推 HvvH: 闖紅燈自找的 08/12 09:15
212F:推 ikoe: 雖然殘酷但媽媽才是害死自己小孩的兇手 08/12 09:16
213F:→ nvidiam: 機車需負責賠償汽車的損害及汽車駕駛的受傷 謝謝 08/12 09:17
214F:推 jeffrypt: 不闖紅燈不就沒事?衝紅燈就算對方開40撞上也可能死亡 08/12 09:18
215F:→ s9994540: 幹!!!!!!!!!!!闖紅燈真的太誇張了 08/12 09:18
216F:→ chuyo: 交大教授…頗呵~ 08/12 09:18
217F:推 nomorepipe: 闖紅燈 三貼 又沒戴安全帽..... 只能說活該了.. 08/12 09:19
218F:推 cospergod: 判錯了吧 不用賠車喔 08/12 09:19
219F:推 richjf: 應注意而未注意...帝王條款不見了? 08/12 09:20
220F:→ mu178: 推文很多觀念不太正確的 實則不管民刑事責任都不是二分法 08/12 09:20
221F:推 keepwild: 這檢察官跟鑑定單位有guts,但超速是否能主張信賴原則恐 08/12 09:20
222F:→ mu178: 並不是一方看起來比較可惡或是活該 另一方就一定無責 08/12 09:20
223F:推 darkline2005: 這本來就是,你不闖紅燈就不會有這樣的狀況。 08/12 09:21
224F:→ mu178: 單純看這則新聞 應該是和機車從圍籬突然衝出有關 否則超速 08/12 09:21
225F:推 DragonLai: 太匴辣 08/12 09:21
226F:→ keepwild: 有爭議 08/12 09:21
227F:噓 a0913: 先噓超速 08/12 09:21
228F:→ mu178: 幾乎不可能會無責的 08/12 09:22
229F:推 uligo: 爽快 頂多補張超速罰單 08/12 09:22
230F:→ mu178: 法律責任不能單純用"你不怎樣 就不會怎樣"來認定因果關係 08/12 09:23
231F:推 aduijjr: 竟然沒有應注意未注意~推! 08/12 09:24
232F:推 ada927: 不超速也有可能車禍 但不闖紅燈絕對不可能車禍 08/12 09:25
233F:推 kiritaniayum: 還不錯的判決,但狗屁道義責任 08/12 09:25
234F:推 mugenji1005: 如果新聞的示意圖沒造假,兩方都行駛於靠近施工圍籬 08/12 09:25
235F:推 hsiyafel: 幹你他媽的載小孩還闖紅燈 08/12 09:25
236F:→ mugenji1005: 那汽車駕駛要注意到機車的確有相當程度的困難 08/12 09:25
237F:→ mu178: 酸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話 其實也不太對 這只是法律用語而已 08/12 09:25
239F:推 lOOYEAR: 判的好,每次在路上看到爸媽帶著小孩亂騎車,小孩還不帶 08/12 09:26
240F:→ lOOYEAR: 安全帽就一肚子火,置小孩於險地就是這些蠢父母 08/12 09:26
241F:→ airlow: 喔!好難得的判決,尤其有超速的情況下 08/12 09:26
242F:噓 jinniw43805: 賭神:我超速頂多罰三千 08/12 09:26
243F:噓 a927907578: 三寶愛衝還怪別人 08/12 09:27
244F:→ mugenji1005: 這事故的應注意而未注意已經有施工圍籬出來扛了 08/12 09:27
245F:→ mu178: 真正的帝王條款是 "未注意車前狀況" 超速正是可能造成未注 08/12 09:27
246F:推 sky40280: 公平與正義回來了 去你的道義跟應注意而未注意 08/12 09:27
247F:推 ice76824: 不公個屁,自己綠燈還要關心有沒有人闖紅燈喔 08/12 09:27
248F:推 Syffence: 闖紅燈本來就該責任自負 法官明鑑 08/12 09:28
249F:推 meowmeowgo: 。。。 08/12 09:28
250F:→ airlow: 應注意未注意這條應該有包括過紅綠燈要減速吧 08/12 09:28
251F:→ mu178: 意車前狀況的一個極大因素 所以合理推測 很可能是因為機車 08/12 09:28
252F:推 iconforhire: 天理 08/12 09:28
253F:→ mugenji1005: 還有人推文要過路口減速咧...綠燈減個屁速 08/12 09:28
254F:→ ice76824: 要不要順便交個朋友,三餐打電話跟你噓寒問暖 08/12 09:28
255F:→ mu178: 從圍籬突然出來 才可能讓這件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情形不成立 08/12 09:28
256F:→ Syffence: 喔 原來還沒到法官 檢座明鑑 08/12 09:28
257F:推 pop00nike: 劉妻置子女生死無顧 真正要負責的是她吧 應該還要賠償 08/12 09:29
258F:推 BHrabal: 自己違法 道義個屁 08/12 09:29
259F:→ pop00nike: 汽車損壞 08/12 09:29
260F:→ airlow: 本來就是過路口時減速一下較好,撞死人就算沒責任,難道你 08/12 09:29
261F:→ airlow: 自己真的能雲淡風輕的說活該死好?睡都睡不著吧 08/12 09:30
262F:推 sky40280: 等你碰到有人闖紅燈給你撞你就不會這樣說了 08/12 09:30
263F:→ Syffence: 林男沒告闖紅燈造成的傷害已經很有道義了 08/12 09:30
264F:→ sky40280: 我就是那個碰到闖紅燈給你撞還賠14萬啦 幹 08/12 09:30
265F:→ airlow: 是非對錯 跟 自己如何自處是兩回事,建議還是小心點 08/12 09:31
266F:推 Abalamindo: 爽啦 一堆自以為死者為大的洗洗睡吧 這種人就是死好 08/12 09:31
267F:推 pop00nike: 如果連過綠燈都要減速 那造成後車追撞不就更雖 08/12 09:31
268F:→ Syffence: 要求綠燈減速 為什麼不要求闖紅燈前要全停並確認無車 08/12 09:31
269F:推 crocus: 三貼+只有自己戴安全帽...這媽媽明擺著... 08/12 09:31
270F:→ crocus: 個人覺得這次法官判的好...不過林男大概要有陰影了 08/12 09:32
271F:推 ted010573: 法官應該是認為就算正常車速也會撞上,超速只是讓傷亡 08/12 09:32
272F:噓 MessiWang: 幹 三貼 闖紅燈 沒戴安全帽 還敢嗆司法有天理公義嗎? 08/12 09:32
273F:推 GiBai5566: 恭喜啦 08/12 09:32
274F:→ ted010573: 加重,所以肇事部分責任不在汽車方 08/12 09:33
275F:→ riddlerkuo: 這就叫天理啦,闖紅燈還敢哭餓哭八? 08/12 09:34
276F:→ sunlman: 很多大人騎車載小孩都只有大人戴安全帽的阿 08/12 09:34
277F:→ MessiWang: 那以後天天吃三寶飯就飽啦 一頓還值三千萬.... 08/12 09:34
278F:推 mugenji1005: 過路口減速? 綠燈是要減什麼速? 08/12 09:35
279F:推 elzohar: 恭喜! 08/12 09:35
280F:→ sunlman: 好像小孩出事無所謂一樣 08/12 09:35
281F:推 kudo0930: 自己騎就算了,怎麼樣自己負責,載小孩還闖! 08/12 09:35
282F:→ mugenji1005: 預期每個路口都會有無視法規闖紅燈的用路人嗎? 08/12 09:35
283F:推 SJONLY: 自己不守交通規則,還好意思要公平正義 08/12 09:35
284F:推 WellyT: 檢察官不起訴,就是刑事沒罪 但是還是可以民事賠償吧? 08/12 09:36
285F:推 po3d: 闖紅燈罰則要加更重,汽機車都是,半夜也不例外 08/12 09:36
286F:推 riddlerkuo: 教授蔡中志質疑法規中沒有的『絕對路權』<--對啦,闖 08/12 09:36
287F:推 whitelady: 沒戴安全帽又闖紅燈根本自殺無誤 08/12 09:36
288F:推 kikadonchiu: 自己害的 怪誰 08/12 09:36
289F:→ riddlerkuo: 平交道讓火車撞的三寶,也可以去告火車超速、經過平交 08/12 09:37
290F:推 asuka627: 你們害開車的心裡覺得自己撞死人,應該是你們要精神賠 08/12 09:37
291F:→ sunlman: 闖紅燈的要賠人家修車錢跟精神賠償吧 08/12 09:37
292F:→ asuka627: 償吧 08/12 09:37
293F:→ riddlerkuo: 道火車駕駛沒有停看聽、應注意未注意,這樣? 08/12 09:37
294F:→ kano4002: 三寶眼中只有綠燈好嗎?司法不公啊! 08/12 09:38
295F:噓 Bartleby: 應負道義責任是三小 08/12 09:38
296F:推 kipi91718: 司法復活 08/12 09:38
297F:推 angel0328: 難得推司法 08/12 09:39
298F:推 Bartleby: 補推 判的好 08/12 09:40
299F:推 Algieba: 溫馨 08/12 09:40
300F:推 mugenji1005: 推riddlerkuo 火車的譬喻我喜歡~ 08/12 09:41
301F:噓 heavenlyken: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可憐啊 08/12 09:41
302F:推 dinokao111: 司法活起來了!! 08/12 09:41
303F:→ Diaw01: 闖紅燈... 08/12 09:42
304F:推 skyoowalker: 妳知到妳殺了自己的兒子嗎? 08/12 09:44
305F:推 scarletts: 三寶 08/12 09:44
306F:→ skyoowalker: 你老婆知道自己殺了自己的孩子嗎? 08/12 09:45
307F:推 tgsh: 在刑事部分狂推司法展現公理正義!民事如果不判死傷這方賠個 08/12 09:45
308F:推 linzayin: 駕駛看不到闖紅燈的連過失都沒有 不然通常應注意未注意 08/12 09:45
309F:→ tgsh: 10萬壓驚費,就表示公理正義還沒完全回來 08/12 09:45
310F:推 jimmy5680: 哀...闖紅燈、三貼、小孩沒安全帽,根本害死自己人 08/12 09:45
311F:→ maddeath: 為什麼要賠,闖紅燈就是該死阿!怪不了別人 08/12 09:46
312F:→ tgsh: 道義責任我絕對支持!所謂道義就是要講道義,道義上這母子女 08/12 09:46
313F:推 skyoowalker: 要告也是告你老婆! 08/12 09:46
314F:推 GoldDeath: good 08/12 09:46
315F:推 evaji548: 三貼 闖紅燈 沒戴安全帽.. 08/12 09:47
316F:推 renko: 闖紅燈就是錯了 08/12 09:47
317F:→ tgsh: 害人家產生撞死人的心理負擔,絕對該賠! 08/12 09:47
318F:推 xxkg: 怪對方超速 卻沒檢討自己闖紅燈... 08/12 09:47
319F:推 ireo: 闖紅燈 如果還沒死才沒天理公義 08/12 09:48
320F:推 ggway2800: 唉,反正有人想法就是死人最大,也不想想真兇是誰 08/12 09:48
321F:推 yniori: 三寶害死自己兒子還敢轉嫁給別人!?檢討一下自己吧 08/12 09:48
322F:→ ireo: 闖紅燈 如果還沒事才沒天理公義 08/12 09:48
323F:→ doraemon0704: 小朋友好可憐T^T 08/12 09:48
324F:推 asstitle: 換成機車超速撞機車或撞汽車時 推文絕對變成"過路口怎麼 08/12 09:48
325F:推 t4103m973: 綠燈加速哪有錯,自己把孩子的命與未來賭輸了 08/12 09:49
326F:→ asstitle: 不減速" "過路口減速是常識吧" 08/12 09:49
327F:推 faway: 只能算他衰,沒有刑事責任也要負民事責任0rz 08/12 09:50
328F:推 ndr: 闖紅燈還要搞到三審定讞.... 08/12 09:51
329F:推 neverlight: 垃圾三寶快死光台灣交通才有救 08/12 09:51
330F:推 realmask: 好在檢察官英明... 08/12 09:52
331F:→ t4103m973: 機車肉包鐵盡量防衛駕駛是保護自己,汽車還管這麼多? 08/12 09:52
332F:→ mugenji1005: 過路口減速那是沒燈號的路口在用的,綠燈是在減什麼 08/12 09:53
333F:→ usebbs: 闖紅燈又沒戴安全帽是要對方賠甚麼? 08/12 09:53
334F:推 BlueGlad: 推 tomandnico: 超速就罰個3600阿 結案 08/12 09:53
335F:推 pp31630: 爽 08/12 09:54
336F:→ w805515: 翻譯蒟蒻:死者為大!你們懂什麼! 08/12 09:54
337F:推 judy7312: 闖紅燈、沒戴安全帽、又三貼...出事就要怪別人喔?? 根 08/12 09:54
338F:→ judy7312: 本就自己的問題!! 08/12 09:54
339F:噓 SmilingMan: 如果是高速…路口本來就該減速不是嗎? 08/12 09:54
340F:→ usebbs: 不然就是媽媽覺得綠轉紅燈她可以及時過去吧... 08/12 09:54
341F:推 Akaiito: 闖紅燈又沒讓小孩戴安全帽 出事又想賴人 太糟糕了 08/12 09:55
342F:推 mugenji1005: 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綠燈過路口要減速嗎? 誠心發問 08/12 09:55
343F:推 shermanqoo: 道義責任能吃嗎? 司法有眼 08/12 09:56
344F:推 bseiqwkbk: 不起訴就是公平正義了呀,有什麼問題嗎? 08/12 09:56
345F:推 wgp62: 請問通常基於道義責任要賠錢嗎?那摩托車要賠償汽車損害嗎 08/12 09:58
346F:噓 gay7788: 上色錯誤,司法兩字應該要上藍色 08/12 09:59
347F:推 stu25936: 闖紅燈+三貼+沒戴安全帽 好啦 超速多賠償你10K 也算有 08/12 10:00
348F:推 ppu12372: 司法復活了!!!!!!!!!!!!!!!! 08/12 10:00
349F:推 PeterRex1205: 闖紅燈是重點 08/12 10:00
350F:推 ndr: 連爛水果霉體腥聞妓者也不忘把闖紅登的事拖到第三行才寫,可見 08/12 10:00
351F:推 mugenji1005: 主張過路口要減速的那幾位都不想回答喔? 為何綠燈過 08/12 10:00
352F:推 followwar: 公平正義又回來了 08/12 10:00
353F:→ mugenji1005: 路口要減速? 真心發問想知道答案阿 08/12 10:01
354F:推 ruqoo: PTT上每個都搖身變鍵盤法官檢察官啊 撂完話就跑了怎有答案 08/12 10:02
355F:→ zeldazefac: 三貼 闖紅燈 裸頭 只能說三寶不意外 08/12 10:03
356F:推 deviLINside: 闖紅燈是肇禍主因 但超速是撞死原因 08/12 10:03
357F:推 skyringcha: 闖紅燈不是也只是交通違規1600結案? 08/12 10:04
358F:推 wdch729: 闖紅燈.3貼.沒戴安全帽 還有臉怪別人 好棒 08/12 10:05
359F:→ skyringcha: 那也可以反過來講如果不要違規超速就不會死人? 08/12 10:05
360F:推 baga73: 自己違法本來就站不住腳 如果人死就對方錯 那保險公司可以 08/12 10:05
361F:→ baga73: 收一收了 08/12 10:06
362F:→ skyringcha: 所以以後看到闖紅燈就可以加速把他撞死沒事囉? 08/12 10:06
363F:推 MiyaKami: 三貼+沒戴安全帽+闖紅燈 08/12 10:06
364F:推 cloudin: 闖紅燈誒 被撞就認命吧 08/12 10:07
365F:→ skyringcha: 三貼 沒戴安全帽 闖紅燈 超速全都是交通違規啦! 08/12 10:07
366F:→ baga73: 下次過馬路紅燈記得闖過去看看囉 08/12 10:09
367F:推 BlueGlad: 闖紅燈就可以加速把他撞死 加速乃另行起意 從新犯意 08/12 10:10
368F:→ BlueGlad: 可是他沒加速阿 08/12 10:10
369F:推 skyringcha: 我一向都很守規矩 而且也不造口業 08/12 10:11
370F:噓 fsbe899: 闖紅燈攏係賀!!!!!!!!!!!!! 08/12 10:12
371F:→ dslite: 民事還是要賠吧 08/12 10:12
372F:→ realmeat: 超速? 超速是對方的主張, 拿不出證據的 08/12 10:12
373F:→ skyringcha: 你怎麼知道他有沒有加速? 08/12 10:12
374F:→ baga73: 阿不就好棒棒 08/12 10:12
375F:推 DEVIN929: 自己闖紅燈還想要三千萬勒 真好笑 08/12 10:13
376F:→ realmeat: 出事路段是省道, 70~80在那路段可能沒超速唷 08/12 10:13
377F:→ skyringcha: 這篇新聞好像是說超速也沒事吧! 08/12 10:15
378F:推 chickensam: 雖然很同情 但闖紅燈在先就.... 08/12 10:16
379F:→ realmeat: 寫受害者家庭多慘是如何? 當對方是很想撞車嗎? 08/12 10:17
380F:→ mugenji1005: 超速行駛無關肇事,僅與傷亡程度有關 何來超速無事說 08/12 10:17
381F:→ daieiso: 讚 08/12 10:17
382F:推 skyringcha: 這篇如果改成酒駕撞死闖紅燈鄉民風向不知道是怎樣? 08/12 10:18
383F:→ baga73: 自己腦補囉 順便釣魚 08/12 10:18
384F:推 IceSword: 闖紅燈被撞還理直氣狀? 闖紅燈被撞剛好吧... 08/12 10:18
385F:→ smalltwo: 法官是對的 08/12 10:18
386F:推 kuwai: 感人 08/12 10:21
387F:推 kisha024: 法官英明 08/12 10:22
388F:推 rota: 原來警察會這麼白癡是因為教的人也很白癡 08/12 10:24
389F:推 PttJoke: 謝謝法官 08/12 10:24
390F:推 backid: 說路口減速的可以閉嘴嗎 = = 最好一般人會減速啦 08/12 10:24
391F:推 hugr86: 汽車車主沒叫你賠修理費 你就要偷笑了 還天理咧 08/12 10:25
392F:推 gold97972000: 好棒棒 08/12 10:25
393F:推 passatjay: 三千萬=.=” 應該是闖紅燈要賠開車的吧! 08/12 10:26
394F:推 smalltwo: 超速都不構成車禍原因了..跳針減速超好笑的... 08/12 10:27
395F:→ smalltwo: 更不用說..阿你機車怎不減速 08/12 10:27
396F:推 druu: 這篇文章令我覺得窩心 08/12 10:28
397F:→ z881331: rip 08/12 10:28
398F:→ skyringcha: 只會看風向跟風的鄉民實在不適合當鍵盤法官! 08/12 10:28
399F:推 k556670741: 真搞不懂哪來的臉索要這三千萬 08/12 10:29
400F:→ julians: 只是違規,而無肇事責任。但法律設速限不就為了避免肇事 08/12 10:29
401F:噓 dimmy1001: 道義責任這種鬼東西讓人看了就嘔心 08/12 10:29
402F:推 hothotdog: 司法活了 不是誰慘誰就贏 08/12 10:29
403F:推 dorbeetle: 闖紅燈 沒戴安全帽 都三次不起訴了還要怎樣 唉唉 08/12 10:29
404F:→ skyringcha: 去查查案例吧兩種判決都有 這就是鬼島法律 08/12 10:30
405F:推 smalltwo: 你怎不說法律規定不能闖紅燈... 08/12 10:30
406F:噓 www2967: 幹 闖紅燈比較大就對了 大聲三小 你這畜生不闖會死嗎 08/12 10:30
407F:推 asd25: 好法官 08/12 10:31
408F:→ smpian: R.I.P. 08/12 10:31
409F:推 k556670741: 所以又要跳針 如果沒超速 這紅燈應該闖的過去這歪理? 08/12 10:31
410F:→ k556670741: 你既然決定闖紅燈 就要承擔這風險 08/12 10:31
411F:推 asstitle: 當年葉少爺也是超速 因為垃圾車違規害葉少爺撞上失控 08/12 10:32
412F:推 jimmy00520: 他媽的不遵守交通規則 還要受害者負擔阿 08/12 10:33
413F:→ asstitle: 撞死路人 照這篇的邏輯 應該要抓垃圾車駕駛出來鞭才對阿 08/12 10:33
414F:推 quarter411: 兒子女兒真可憐 有個三寶媽媽 08/12 10:34
415F:推 xoorz: 道義就是叫你幫忙補貼啦(翻譯) 08/12 10:34
416F:→ smalltwo: 葉少爺還有酒駕好嗎XDD所以用酒駕致死被弄了六年 08/12 10:36
417F:→ smalltwo: 垃圾車駕駛沒有酒駕所以用的是業務過失致死兩年 08/12 10:36
418F:→ smalltwo: 這就是差別 08/12 10:36
419F:推 k556670741: 葉少爺邏輯是 他不酒駕就不會有這件事 08/12 10:37
420F:→ leaf28: 三貼闖紅燈沒戴帽...這... 08/12 10:37
421F:→ smalltwo: 原來是檢察官...檢察官英明 08/12 10:38
422F:推 kobers: 好法官 08/12 10:38
423F:→ swpoker: 闖紅燈拉~不然紅綠燈是要用來幹嘛的 08/12 10:38
424F:推 backid: 連葉少爺都可以拿出來比 XDDD 少講兩句吧你 08/12 10:39
425F:推 abc5566370: 不過依照往常判決都會有點責任,怎麼這次沒有?? 08/12 10:39
426F:→ skyringcha: 業少爺那個太複雜了不適合拿出來舉例 08/12 10:39
427F:推 blackpine: 可是....闖紅燈本來就不對..... 08/12 10:40
428F:推 zp3m06: 道義責任是三小?機車騎士還要賠償開車的維修費吧! 08/12 10:41
429F:推 BRANFORD: 應負道義責任 沒上色嗎? 08/12 10:43
430F:推 serval623: 三寶自殺攻擊 08/12 10:48
431F:推 jaeomes: 現在人的邏輯真的很奇怪 無罪就是道德道義問題 08/12 10:50
432F:推 smalltwo: 道義責任就是你怎不看我可憐賞我點錢 08/12 10:52
434F:推 heartblue: 已經三個檢察官都不起訴了,顯然汽車駕駛有過失的成分 08/12 10:55
435F:→ heartblue: 很小。有一堆人在推法官是搞不清楚檢院的分別嗎? 08/12 10:56
436F:推 arod3101438: 司法復活了 08/12 10:59
437F:噓 l1234568790: 一堆鍵盤法官怎麼不去考法官 08/12 10:59
438F:噓 CYWang40: 駕駛是白癡 別說超速不會有人知道的 08/12 11:01
439F:推 pong530: 遵守交通規則很難嗎 08/12 11:01
440F:推 hsien1105: 借轉泰山板~ 謝謝 08/12 11:04
441F:推 postpost: 推青天大老爺 08/12 11:0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sien1105 (1.164.222.15), 08/12/2014 11:05:52
442F:推 Apoint: 孩子無辜...R.I.P. 08/12 13:33
443F:推 Beijingman: 老婆沒被撞死真可惜..闖紅燈活該死好 08/12 22:09
444F:→ mikami1027: 本來以為是個小路口 結果是二省道 = = 08/17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