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uchean (lauchean)
看板TaiShan
標題【工傷】我也有個勞工權益的問題想請教大家
時間Fri Apr 10 20:18:43 2009
大家好,
前一陣子因為工作的關係受傷,有動手術
診斷書上面寫的是數後休養兩週,復健治療兩個月,
打電話問過勞工局的人員後了解,可請連續兩日的工傷假,
以及兩個月回診復健皆可請全日的工傷假,
問題如下,
因為我的手預計要半年才可完全康復(預計阿~~),
問過醫生,長庚好像有規定醫生不能一次開太多日的復健證明,所以要分批開診斷書,
想請問大家,
1.分批開出的診斷書可以繼續當做因日後復健治療的請假(工傷)證明嗎?
2.復健治療期間,雇主可以資遣我或是要求我離職嗎?
以上問題拜託不吝指教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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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140.39
1F:→ wumi0822:1.這個不清楚 2.不可以 上課老師有提到相關法規 04/10 22:24
2F:→ mosquito1980:基本上因工作受傷雇主不可任意解雇,但如果要半年不能 04/11 00:37
3F:→ mosquito1980:正常工作,比較小型的公司有的會情願資遣...成本太傷 04/11 00:37
4F:→ mosquito1980:病假公司要給半薪,退休金要提撥,勞健保要照保,年資還 04/11 00:38
5F:→ mosquito1980:要照算......如果依法資遣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04/11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