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31201 (山姆)
看板TWSU
標題[問題] 關於錄取兩間學校之後的停學問題
時間Tue Jul 8 13:56:06 2014
不好意思,又上來打擾大家,
小弟今年錄取了北京大學與北京清華大學兩間學校的研究所,
但是目前打算服完兵役再過去讀,
所以想要對兩間學校都進行停學的手續,
等服完兵役之後再決定要去哪一間就讀,
因此想請問大家,
同時在兩間學校辦理停學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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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47.120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TWSU/M.1404798968.A.440.html
1F:→ vm3cl4bp6:應該是不行的吧 114.32.107.122 07/08 14:57
2F:推 MetaLover:好像也沒甚麼理由禁止讀兩間 既然如此125.227.191.113 07/08 17:03
3F:→ MetaLover:保留兩間應該也可以吧125.227.191.113 07/08 17:04
4F:→ ntscmeiho:跟臺灣一樣,一個年度只能擇一所學校就 27.245.177.159 07/08 17:44
5F:→ ntscmeiho:讀,你同時兩間學校把學籍報到教育部, 27.245.177.159 07/08 17:44
6F:→ ntscmeiho:你會被退學。 27.245.177.159 07/08 17:44
但是我查清大跟北大的學籍管理規定,上面對於退學的事項,
並沒有大大所說的這一條,可以請問n大是在哪裡看到的嗎?
剛剛又查了台灣教育部的大學法第二十八條
第 28 條
大學學生修讀本校或他校輔系、雙主修、學程、跨校選修課程、保留入學
資格、轉學、轉系 (組) 所、轉學程、休學、退學、開除學籍、成績考核
、學分抵免與暑期修課、國外學歷之採認、服兵役與出國有關學籍處理、
雙重學籍及其他與學籍有關事項,由大學列入學則,報教育部備查。
前項國外學歷之採認原則、認定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
定之。
好像也沒有會被退學的規定
※ 編輯: sam31201 (114.42.146.3), 07/08/2014 19:26:45
※ 編輯: sam31201 (114.44.143.129), 07/08/2014 20:53:00
7F:推 mtpa:清華大學對中國學生的研究生招生簡章裡有寫 59.66.216.103 07/08 22:37
8F:→ mtpa: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9.66.216.103 07/08 22:37
9F:→ mtpa:除非你當時是分別用不同護照報考兩間學校,有 59.66.216.103 07/08 22:39
10F:→ mtpa:人這麼做過 59.66.216.103 07/08 22:39
謝謝m大的回應,可以麻煩給我那個簡章的連結嗎? 謝謝你!
※ 編輯: sam31201 (114.44.143.129), 07/09/2014 01:04:45
11F:推 Misaki8032:不允许同时两间,我同时录取过,被要求 222.29.36.90 07/09 10:14
12F:→ Misaki8032:放弃其中一间,否则都不予录取。 222.29.36.90 07/09 10:14
13F:→ ckego:同時錄取不是本來就要擇一報到嗎...... 114.37.84.126 07/09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