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chow76 (湯姆蕭)
看板TW-history
標題Re: [問題] 有關日治時代台灣人國籍
時間Wed Aug 3 20:28:22 2011
: 推 tomchow76:m大還在用「日據」這個錯誤名詞... 08/01 03:19
: → kevinsong88:日據這名詞如何錯誤?難道不是脅迫簽約又武力強佔的? 08/01 16:44
: → tomchow76:一個合法條約的割讓你也要硬凹成是脅迫? 真是服了你了~ 08/01 19:17
: 推 Swallow43:很多國際條約本來就是脅迫或用武力造成的結果 08/01 19:25
: → tomchow76:樓上的這種說法又太過民粹了 很多時候條約的簽訂都是當 08/01 20:40
: → tomchow76:事國雙方同意後實行 未必都是一方完全強迫對方同意 08/01 20:40
: → tomchow76:更何況就當時簽約的情況來看 根本就是清政府「積極」與 08/01 20:40
: → tomchow76:日方和談 哪裡來的「被脅迫」? 08/01 20:40
還是直接回文解釋算了,在推文裡講根本沒完沒了~
: → kevinsong88:清廷甲午戰敗,海陸兩軍節節敗退,日本威逼北京,清廷 08/01 21:20
: → kevinsong88:當然積極要與日本停戰媾和,但這與事後談判媾和條件就 08/01 21:23
: → kevinsong88:是兩回事,你要告訴我清廷拒絕日方的媾和條款,日方並 08/01 21:28
: → kevinsong88:無異議,不會對清廷做絲毫恫嚇下也照樣能和議嗎? 08/01 21:30
: → kevinsong88:清廷據理力爭,日本就是不改媾和條款,且還軍事恫嚇, 08/01 21:35
: → kevinsong88:這種城下之盟,你能說成不是被脅迫??? 08/01 21:36
先給一個觀念,很多國際條約的簽訂不一定是一方脅迫對方同意簽約的
除非是像二戰時的日本被美國扔兩顆原子彈然後「無條件投降」
不然在談判桌上其實都還有的吵,就看雙方手上掌握的籌碼有多少而定
以「馬關條約」來說,看上去割地又賠款是滿清外交上的大失敗
但是它也換到兩國按兵息戰並保全京師的結果
一切都是協調得來的,沒有你所謂「脅迫」這種說法
否則李鴻章也不會在挨了刺客一槍之後
還能將原本的賠償金額從三萬萬兩減到兩萬萬兩
這種情況下,你要跟我凹說李是被逼著簽字的嗎?
他若是老大不願意,大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反正是日方理虧,世界各國的輿論也會交相指責日本
結果呢? 他還是留下來把條約簽了才走的嘛~
不然滿清其實也可以選擇「遷都再戰」,將國都遷移到西安
延長戰線拖死日本,以日本當時的後勤動員和工業能量
根本沒辦法做這麼長遠的軍力投射
(「八年抗戰」的時候,當時的國府就是這種打法)
至於北京被日方佔領,清廷是否就此會一厥不振?
我想未必,1860年英法聯軍時北京淪陷過一次
1900年八國聯軍的時候又再淪陷一次
整個國家還是好好的支撐到1912年才結束
我們應該有理由相信,1895年如果遷都拒和
清廷應該還是有足夠的國力可以對抗日本的
所以也不全是別無選擇,主要是在朝廷裡的主和派決策下,
最終導致的結果,和你講的「脅迫簽約」一點關係也沒有
至於講到一開始爭論的「日據」問題,這個才是重點~
小弟幾年前,有幸聆聽到許雪姬所長來系上演講
她提到了幾個戰後臺灣史回顧與展望的問題
當中就有討論到關於1895~1945年這段日本領臺時期
應該用「日據」還是「日治」來做討論
我們應該不難發現,「日據」這個詞長年出現在過去的研究中
甚至連國民中學的教科書裡,也都是照樣地在使用
「日治」則是這幾年學界才有人提出的用法
然而哪種用法比較正確? 比較能貼近史實?
「日據」從字面上的意思,可解釋為佔有、佔據,
然而要講「日本佔據臺灣」,這樣的講法有違常理
因為「馬關條約」是一個在國際上合法且有效的條約
根據馬關條約的原文:
第二款(節錄)
中國將管理下開地方之權並將該地方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一切屬公物
件,永遠讓與日本。
二、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三、澎湖列島。即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緯
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
條約中將臺灣永久割讓與日本,居然被解釋成「佔據」,
是非常奇怪的一件事,因為所有權都已經移轉了,
又怎麼能說對方佔據某地? 那某地到底屬於誰的?
強佔的土地日後有沒有歸還給誰的問題呢?
不只土地的問題,土地上的人也會有爭議,根據馬關條約的原文:
第五款
本約批准互換之後限二年之內,日本准中國讓與地方人民願遷居讓與地方
之外者,任便變賣所有產業,退去界外。但限滿之後尚未遷徙者,酌宜視
為日本臣民。又,臺灣一省應於本約批准互換後,兩國立即各派大員至臺
灣限於本約批准後兩個月內交接清楚。
如果說日本佔據某地,又怎麼能讓某地的人民歸化為日本臣民?
(如果是強佔的,土地上的人應該是被抓去做俘虜了)
而且這種歸化居然還得到大清的簽字同意,這不是鬼打牆?
總而言之呢! 「日據」這個詞在解釋上容易造成誤會
會被解釋成日本強制性的佔領、佔據某塊土地,與客觀的史實差異甚大,
這也難怪某些版友會認定簽約的過程是被強迫的,也就不意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70.122
1F:→ Fitzwilliam:乙未年接受台灣之後給了台灣住民一年的時間決定要返回 08/03 22:03
2F:→ Fitzwilliam:唐山還是留在台灣入日本籍,結果回中國的不到1%。 08/03 22:03
3F:→ Fitzwilliam: 接收(第一行) 08/03 22:03
※ 編輯: tomchow76 來自: 114.44.70.122 (08/03 22:28)
4F:推 stevenjobs:日據根本就是國民黨的政治用詞,日本治台10周年還是20周 08/04 00:02
5F:→ stevenjobs:年,中國政府代表還有來台祝賀的,還有1997以前的香港,為 08/04 00:03
6F:→ stevenjobs:何不稱"英據", 而是以港英政府/時期代替,兩套標準 08/04 00:04
7F:推 nsk:會講日據的 大都站在大中國民族ism來看 如政黑版眾 08/04 01:02
8F:→ Fitzwilliam:1935年總督府慶祝"始政40週年",當時的福建省主席陳儀 08/04 02:38
9F:→ Fitzwilliam:就是國民政府派來祝賀的代表團成員之一,他還發言讚揚 08/04 02:38
10F:→ Fitzwilliam:日本治台的成果。 08/04 02:38
11F:推 decorum:老輩台灣人都用日本時代 可以避免無謂的意識形態爭議 08/04 06:39
12F:推 nsk:用日本時代還是會被用日據的人說不愛國~ 08/05 00:02
13F:推 yukiss: 是皇民吧 08/06 03:15
14F:推 inosen:那用荷蘭時代或清領或清代臺灣又是什麼民呢? 08/09 21:43
15F:→ c1over3:清朝的沒麻煩的時候是清朝人民 有麻煩的事後不歸清朝管轄 08/09 22:08
16F:→ c1over3: 時候 08/09 22:08
17F:→ c1over3:譬如依海事法處置擱淺大喀船隻.上面馬上會說不歸他管 08/09 22:12
18F:→ megaboost:如果是這樣,日軍何必派兵打台灣?還在台灣傷亡近整個 09/08 12:55
19F:→ megaboost:甲午戰爭一半的死傷? 09/08 12:55
20F:→ megaboost:李不簽?人家已經先打下澎湖了,你不簽有什麼用? 09/08 12:56
21F:→ megaboost:還是就你的認知來說,台灣當時的反抗日軍行動,是錯的? 09/08 12:58
22F:→ megaboost:日本強制性的佔領 <-都有台灣平定,台灣征討了,還不算? 09/08 13:02
※ 編輯: tomchow76 來自: 114.44.73.23 (09/09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