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jobs (乒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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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鄭成功收復台灣 還是侵略台灣?
時間Fri Oct 23 01:44:44 2009
17世紀初 台灣島上有11個政治實體存在.源自於西歐的近代國際法,把未成為
國家的部落集團的居住地視為無主地(terra nullies),現有的國家可依據
先占(occupation)的理論,將其據為己有.
先占有效成立須:
1.以國家名義占有,而非私人
2.該國必須確實有效占有行使國家權力,而不是象徵性的,如只是宣告或是插支國旗
與明朝訂約由澎湖轉進台灣島的荷蘭東印度公司,不是普通的公司,1602取得荷蘭議會
的特權狀,在東亞及東印度諸王國區域可以代表荷蘭共和國行使國家權力.
也就是17世紀區已先占原則在擁有台灣部分主權的國家有西南部的荷蘭(1624起)
北部的西班牙(1626起),後來1642荷蘭趕走西班牙.
再來1644 "正明"的明思宗死,順治於北京即位,南明最後一帝永曆也於1659逃離國土,
,南明也滅. 鄭成功於1661開始遠征台澎,1662荷蘭投降簽約. 既然1661明朝已經不存在,
之前的明荷之約又如何能夠限制鄭成功?
※ 引述《ofpurity (purity)》之銘言:
: 鄭成功在給荷蘭揆一的書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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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68.87
1F:→ arnot:這些國際法有經過原住民同意嗎? 10/23 09:24
2F:→ stevenjobs: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沒啥好說的 當然是沒有 10/23 10:19
3F:→ stone1980:如果樓上這樣看待歷史問題 那也沒什麼好討論了 10/23 11:03
4F:→ Swallow43:2f向來就不是在討論歷史問題,只是意識型態看世界罷了 10/23 12:45
5F:→ stevenjobs:歷史觀或是歷朝修前朝史 哪一個沒有立場與意識? 10/23 13:33
6F:→ Parafolia:那「11個政治實體」怎麼一回事? 10/23 15:36
7F:→ stevenjobs:是1624年傳教士Wright的分法,其中兩個被荷蘭占領. 10/23 18:00
8F:→ stevenjobs:他分別以 province shire dominion 來描述此11個實體 10/23 18:03
9F:→ Swallow43:你的是意識形態,這不是討論歷史問題的態度,明朝政府在 10/23 20:15
10F:→ Swallow43:1661年後也還是存在的 10/23 20:16
11F:→ stevenjobs:1662永曆帝死,明朝還講什麼存在?鄭家與西方往來的文件 10/23 22:27
12F:→ stevenjobs:儀式均被視為台灣國王.這跟意識形態有何關係? 10/23 22:28
13F:→ stevenjobs:再來 Sw君你說我"向來"如何如何......所謂的"向來"就是 10/23 22:31
14F:→ stevenjobs:"always" or "almost always",但查乎我最近發表三篇文 10/23 22:32
15F:→ stevenjobs:跟意識形態根本無關係, Sw君評論一個人的態度令人質疑. 10/23 22:33
16F:→ stevenjobs:所謂 "以人廢言,以言廢人" 莫似乎此!! 10/23 22:34
17F:→ Parafolia:那就Wright的說法,第四個「政治實體」Pimaba有king又有 10/24 02:14
18F:→ Parafolia:governor 這樣要算幾個「政治實體」?再說governor是誰? 10/24 02:15
19F:→ stevenjobs: 重點是這些政治實體都不被認可為國家 10/24 07:47
20F:→ eunacat:沒事就套上"意識形態"大帽子 真水準 10/24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