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sd (遙遠的未來)
看板TW-history
標題[心得] 完全不想看
時間Mon Mar 13 17:21:10 2006
這篇是心得文 版主請砍
完全不想看上面的討論
看了開頭幾篇 剩下的跳過跳過跳過
就算在這邊吵到翻 死了的人難道會活過來嗎?
已經拆散的家庭 能夠團圓嗎?
已經造成的傷害 也不是一個賠償條例就可以平復的
兇手 不論在與不在
都已成歷史事實
拿出誠意釐清過去的錯誤
有這麼困難嗎?
我要的 也不過就是公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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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94.231
1F:推 mstar:官方用的是「補償條例」,和「賠償」可差遠了 03/13 17:58
2F:推 Resd:那我記錯了 沒看清楚...反正 人都死了 03/13 18:47
3F:推 nakadachi:人家討論的的是史觀 你談的是公義 風馬牛不相及 03/13 21:55
4F:→ nakadachi:畢竟這是歷史版 有史觀的不同是必然的 你不看有人要看 03/13 21:57
5F:推 ZMittermeyer:說完全不想看又看,叫版主砍文又po文,成全他啊。 03/13 23:17
6F:推 apflake:即使是一字之差, 當年本條例在立法院通過, 就為了這個"補" 03/14 20:08
7F:→ apflake:和"賠"字爭了許久, "賠"字有政府承認罪責之意, "補"字沒有 03/14 20:10
8F:推 mstar:法律用字:違法損害賠償、合法損失補償 03/14 22:21
9F:推 Kevin1103:用完全不想看的字眼,有顯得比較高明嗎? 03/16 01:19
10F:推 nakadachi:就是有人喜歡把討論版當個人版 也不想想自己是不是小白 03/17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