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sd (遥远的未来)
看板TW-history
标题[心得] 完全不想看
时间Mon Mar 13 17:21:10 2006
这篇是心得文 版主请砍
完全不想看上面的讨论
看了开头几篇 剩下的跳过跳过跳过
就算在这边吵到翻 死了的人难道会活过来吗?
已经拆散的家庭 能够团圆吗?
已经造成的伤害 也不是一个赔偿条例就可以平复的
凶手 不论在与不在
都已成历史事实
拿出诚意厘清过去的错误
有这麽困难吗?
我要的 也不过就是公义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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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91.94.231
1F:推 mstar:官方用的是「补偿条例」,和「赔偿」可差远了 03/13 17:58
2F:推 Resd:那我记错了 没看清楚...反正 人都死了 03/13 18:47
3F:推 nakadachi:人家讨论的的是史观 你谈的是公义 风马牛不相及 03/13 21:55
4F:→ nakadachi:毕竟这是历史版 有史观的不同是必然的 你不看有人要看 03/13 21:57
5F:推 ZMittermeyer:说完全不想看又看,叫版主砍文又po文,成全他啊。 03/13 23:17
6F:推 apflake:即使是一字之差, 当年本条例在立法院通过, 就为了这个"补" 03/14 20:08
7F:→ apflake:和"赔"字争了许久, "赔"字有政府承认罪责之意, "补"字没有 03/14 20:10
8F:推 mstar:法律用字:违法损害赔偿、合法损失补偿 03/14 22:21
9F:推 Kevin1103:用完全不想看的字眼,有显得比较高明吗? 03/16 01:19
10F:推 nakadachi:就是有人喜欢把讨论版当个人版 也不想想自己是不是小白 03/17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