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portrail (似曾相識燕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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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517 everybody flies Taiwan flags
時間Thu May 7 21:01: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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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79.210.238.160
: 推 flander:民進黨 撈很大 05/05 13:36
: → rodofo:我想應該會被盯上吧~~~現在有點像白色恐怖耶~~~還敢掛呀 05/05 17:00
: → shouri:彼此彼此. 范蘭欽=郭冠英為人所知 足以證明民進黨白色恐怖 05/05 19:42
: → shouri:的功力比國民黨還強. 05/05 19:43
范蘭欽=郭冠英
這件事為人所知是因為他用筆名范蘭欽發完文章,
接著又用本名郭冠英發表同樣的文章。
若有畫家用筆名發表畫作,
又用本名拿同樣的畫開個展,
在此情況下有人據此指稱筆名與本名應為同一人所有,
請問是否違法?是否白色恐怖?
如果是有人非法駭入高級人種的高級電腦裡,
那當然是應予指責糾彈的,甚至報警抓起來的,
但是,明明是自己主動公開的東西還不准別人講,
那就不要公開啊。
有人逼他到處發文還要筆名本名輪著用嗎?
郭公冠英自己公開的東西為人所知,這就叫做白色恐怖嗎?
所謂白色恐怖不是違法監聽通訊、違法逮捕、違法偵訊、違法殺害民眾等等一串東西的組
合嗎?
喔,不,還要再加上對電視、報紙、輿論乃至於一般大眾個人言論的箝制,
上次我看雜誌裡胡德夫的報導,他講了國小同學的故事,
他借了本漫畫給兩個同學,他們看完後在蔣公銅像上塗鴉,
結果兩個小孩子成了匪諜被關進牢裡。
這就是白色恐怖。
民進黨有更加利害的白色恐怖嗎?
這當然沒辦法看在阿扁銅像上塗鴉的國小學童有沒有被關來判斷,
因為陳水扁根本沒有銅像好讓小朋友們塗鴉,
但是我們可以來看,不論是他當立委、市長、總統以及現在待審的嫌疑犯時,
在私底下抱怨跟公開地怒罵嗆聲的男女老幼,
有沒有人被非法逮捕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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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6.176
※ 編輯: vaportrail 來自: 61.230.16.176 (05/07 21:03)
1F:→ shouri:別忘了 范蘭欽事件發生時 民進黨並不是執政黨 05/09 00:44
那又如何?
民進黨也曾經是執政黨,
上面不是說過了,
「但是我們可以來看,不論是他當立委、市長、總統以及現在待審的嫌疑犯時,
在私底下抱怨跟公開地怒罵嗆聲的男女老幼,
有沒有人被非法逮捕關起來。」
民進黨是執政黨或在野黨時是否有上述情形?
還是你的意思是民進黨並不是執政黨時,
即使高級的郭公冠英用筆名與本名發表同樣文章,
任何人無權據此指稱范蘭欽與郭冠英為同一人,
不然就是在搞白色恐怖?
喔,好像有一點正常人該有的推理能力就是在搞白色恐怖呢。
是不是我該相信正常狀況下,
連續發表多篇同樣文章的兩個名字,
應該只是受到大宇宙電波的感召,才會寫出連每個國字跟標點符號都一樣的文章。
不這麼相信就有人要來說這是白色恐怖,真是恐怖。
還有能不能回答一下我的問題?
在國民黨執政時,
若有國民黨籍 高級 畫家用筆名發表畫作,
又用本名拿同樣的畫開個展,
在此情況下有人據此指稱筆名與本名應為同一人所有,
請問是否違法?是否白色恐怖?
這樣是不是比上一個類似的問題好答多了,
最少對用黨籍來分辨是非的人應該是如此,
因為總算有寫到是非黑白的判斷標準了嘛
※ 編輯: vaportrail 來自: 61.230.7.206 (05/09 02:42)
2F:→ shouri:如果逼其解除公務員職務並剝奪退休金 就是白色恐怖 05/09 03:10
3F:推 AbrahamChang:按照行政法的規範,軍人和公務員言論自由是有其限制的 05/09 19:30
4F:→ AbrahamChang:這叫作[特別權力關係],當事人若不服可提行政救濟 05/09 19:30
5F:→ AbrahamChang:郭冠英若想要擁有100%言論自由,那就不該當公務員 05/09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