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portrail (似曾相识燕归来)
看板TSU
标题Re: 517 everybody flies Taiwan flags
时间Thu May 7 21:01:01 2009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79.210.238.160
: 推 flander:民进党 捞很大 05/05 13:36
: → rodofo:我想应该会被盯上吧~~~现在有点像白色恐怖耶~~~还敢挂呀 05/05 17:00
: → shouri:彼此彼此. 范兰钦=郭冠英为人所知 足以证明民进党白色恐怖 05/05 19:42
: → shouri:的功力比国民党还强. 05/05 19:43
范兰钦=郭冠英
这件事为人所知是因为他用笔名范兰钦发完文章,
接着又用本名郭冠英发表同样的文章。
若有画家用笔名发表画作,
又用本名拿同样的画开个展,
在此情况下有人据此指称笔名与本名应为同一人所有,
请问是否违法?是否白色恐怖?
如果是有人非法骇入高级人种的高级电脑里,
那当然是应予指责纠弹的,甚至报警抓起来的,
但是,明明是自己主动公开的东西还不准别人讲,
那就不要公开啊。
有人逼他到处发文还要笔名本名轮着用吗?
郭公冠英自己公开的东西为人所知,这就叫做白色恐怖吗?
所谓白色恐怖不是违法监听通讯、违法逮捕、违法侦讯、违法杀害民众等等一串东西的组
合吗?
喔,不,还要再加上对电视、报纸、舆论乃至於一般大众个人言论的箝制,
上次我看杂志里胡德夫的报导,他讲了国小同学的故事,
他借了本漫画给两个同学,他们看完後在蒋公铜像上涂鸦,
结果两个小孩子成了匪谍被关进牢里。
这就是白色恐怖。
民进党有更加利害的白色恐怖吗?
这当然没办法看在阿扁铜像上涂鸦的国小学童有没有被关来判断,
因为陈水扁根本没有铜像好让小朋友们涂鸦,
但是我们可以来看,不论是他当立委、市长、总统以及现在待审的嫌疑犯时,
在私底下抱怨跟公开地怒骂呛声的男女老幼,
有没有人被非法逮捕关起来。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6.176
※ 编辑: vaportrail 来自: 61.230.16.176 (05/07 21:03)
1F:→ shouri:别忘了 范兰钦事件发生时 民进党并不是执政党 05/09 00:44
那又如何?
民进党也曾经是执政党,
上面不是说过了,
「但是我们可以来看,不论是他当立委、市长、总统以及现在待审的嫌疑犯时,
在私底下抱怨跟公开地怒骂呛声的男女老幼,
有没有人被非法逮捕关起来。」
民进党是执政党或在野党时是否有上述情形?
还是你的意思是民进党并不是执政党时,
即使高级的郭公冠英用笔名与本名发表同样文章,
任何人无权据此指称范兰钦与郭冠英为同一人,
不然就是在搞白色恐怖?
喔,好像有一点正常人该有的推理能力就是在搞白色恐怖呢。
是不是我该相信正常状况下,
连续发表多篇同样文章的两个名字,
应该只是受到大宇宙电波的感召,才会写出连每个国字跟标点符号都一样的文章。
不这麽相信就有人要来说这是白色恐怖,真是恐怖。
还有能不能回答一下我的问题?
在国民党执政时,
若有国民党籍 高级 画家用笔名发表画作,
又用本名拿同样的画开个展,
在此情况下有人据此指称笔名与本名应为同一人所有,
请问是否违法?是否白色恐怖?
这样是不是比上一个类似的问题好答多了,
最少对用党籍来分辨是非的人应该是如此,
因为总算有写到是非黑白的判断标准了嘛
※ 编辑: vaportrail 来自: 61.230.7.206 (05/09 02:42)
2F:→ shouri:如果逼其解除公务员职务并剥夺退休金 就是白色恐怖 05/09 03:10
3F:推 AbrahamChang:按照行政法的规范,军人和公务员言论自由是有其限制的 05/09 19:30
4F:→ AbrahamChang:这叫作[特别权力关系],当事人若不服可提行政救济 05/09 19:30
5F:→ AbrahamChang:郭冠英若想要拥有100%言论自由,那就不该当公务员 05/09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