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510 (時間的演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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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郭冠英撰文辱台 台聯按鈴告發
時間Wed Apr 1 00:23:18 2009
憲法的確是有何障人民有言論自由沒錯,法律不能跟憲法相抵觸這一點也沒錯
但是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是在不影響別人的權利之下才成立的。
所以才會有一些媒體因為不實言論被告,因為他們傷害到了其他人。
憲法保障人民有言論自由,這句話其實是斷章取義了
※ 引述《zuepauso (嘴砲手)》之銘言:
: 真的就法律面來說好了,郭冠英沒錯,憲法保障人民有言論自由,憲法位階在所有的法之上
: 道理跟阿扁的特支費案有異曲同工之妙,阿扁的案子根本不該辦,只要一辦,特偵組就該被
: 法辦,一樣的道理,只是大家都不想惹事,所以變成今天這副德行,四不像的案子!很扯!
: ※ 引述《angel510 (時間的演奏家)》之銘言:
: : 郭冠英以其公務員身份發表不適當之言論,傷害的不止是國家的形像
: : 也傷害了公務員的情像,被革職只能說是罪有應得。
: : 言論自由本來就應受規範,若依靠著言論自由的名義,
: : 發表一些對別人有傷害的言論,這個社會還有法治可言嗎?
: : 不知道郭冠英對於言論自由的看法是什麼?不知可否分享一下
: : 此外,不論他對於言論自由的看法是否正確,他的所做所為也已証實是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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