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vin6115 (AL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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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台聯向監察院檢舉 嚴查貓纜弊案瀆職違法之事證
時間Wed Dec 3 00:34:22 2008
台灣團結聯盟青年軍周倪安、林育任今(2)日下午4時30分前往監察院檢舉前台北市長馬英
九、交通局長林志盈、工務局長莊武雄、新工處長李四川等相關單位首長,在貓空纜車規
劃興建過程,是否有官員舞弊不法、官商勾結、偷工減料、迴避環境評估以圖利施工廠商
等違法失職之情事,監察院不僅應予以彈劾、糾正,並應就調查瀆職違法之事證,移送法
辦,以維國民生命安全。
周倪安、林育任向監察院遞出檢舉書,書中指出,貓纜因為塔柱基座掏空面績不斷擴
大,導致營運停頓二個月,營收損失3000萬以上,貓纜沿線4個站,場站人員原有73個人
,現在縮減為44個人,這些員工在纜車停擺的二個月,也要150萬元的人事成本。如此重
大損失責任歸屬必須查明,是否有相關官員瀆職之嫌。貓纜施工不當導致市府損失慘重,
市府是否有盡監督與管理之責,當時市長馬英九、交通局長、工務局長是否善盡監督管理
之責,有待監察院調查。
周倪安指出,台北市政府原先規劃將機電設備設在貓空站或動物園站,後來考量動物
而更改路線,但此變更帶來巨大噪音,枉顧山下數百戶居民居住品質,如今這些居民的房
屋竟成T16柱下土石流的擋土牆;另,貓纜有全世界彎度最彎的工程(全世界最彎的纜
車路線兩轉彎處達15度及80.5度),如此艱難的工程,請監察院查明台北市政府更改路線
原因及相關工程安全、地層安全及環境評估報告。
周倪安說,貓纜工程預算超過十億,然而,當時馬英九市長竟然在2004年6月28日裁
示,不需經過環境影響評估,以「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6條「興建重大交通建設
」為由,迴避貓空纜車建照、執照、雜照的申請,連環境評估都沒做。因為過程太過粗糙
,噪音、垃圾、水土保持等等問題都沒有妥善規劃,造成完工行駛後,問題不斷,民眾怨
聲載道,相關官員未能週延規劃,不僅失職,刻意迴避環境影響評估,以及不必申請建照
、執照,是否有違法失職、圖利廠商之嫌,監察院應立即調查,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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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shsshssh:新潮流仔徐佳青是不是有得到情報 所以已搶先去監院檢舉? 12/03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