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sjackie (yesja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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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特別費案不起訴 謝長廷等可望還清白
時間Fri Jul 25 12:02:37 200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25/78/13vh3.html
特別費案不起訴 謝長廷等可望還清白
更新日期:2008/07/25 04:0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查不起訴的被告,其案件「懸而未結
」的痛苦可望獲得解套,解套方案為「由檢察總長來負責審查再議案」,未來法源
完成後,這類案件均即可正式終結,還給不起訴被告一個清白。
誰來審再議案 目前無法可循
檢察高層指出,包括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蘇貞昌、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等人的特別費
案去年獲不起訴,但特偵組立法時未考慮到再議制度,以致無法送請再議,讓這類
不起訴案始終未能結案。最近法務部與最高檢一致認為應以修改刑訴法解套,已將
「檢察總長負責審查再議案」增修內容送司法院修法。
法務部官員指出,當初立法院三讀通過設置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時,未訂定經偵查後
獲不起訴、緩起訴或撤銷起訴處分者,如果有被告聲請再議、檢察官依職權送請再
議等情形時如何處置的法源,使這類案件無法結案,嚴重影響獲不起訴者的權益。
具例就是謝、蘇、翁等人的特別費案雖於去年九月獲不起訴處分,但被控罪名是重
罪,依法檢方須主動聲請職權再議,才能結案,但再議案要交給誰審查,因「無法
」可循,以致迄已十個月仍無法結案。
將由檢察總長 負責審再議案
最高檢召集學者研商後,取得共識,認為應修改刑訴法再議相關規定,凡是由最高
檢特偵組不起訴等處分的案子,無論一般案件或是重罪案件,都送請檢察總長審查
確定最為妥適;法務部也認同此一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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