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oLancer (UBW)
看板TSU
標題Re: 馬上就清算施茂林
時間Fri May 30 19:41:13 2008
※ 引述《ffiva (小李)》之銘言: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 昨天中國時報的投書,有興趣的可以看看這種很有趣的說法。我個人倒是沒辦
: : 法做出太多的評論,因為我不瞭解人事管理等相對應問題。
: : 中國時報 A15/時論廣場 2008/05/26
: : 回任檢察官的不應與不當
: : 【詹守忠】
: : 施前部長之所以不應申請回任檢察官,在於喪失政務官風骨,其檢察官的獨立
: : 性遭受質疑,如何再行使檢察官職權。而其卑躬屈膝申請回任,也更證明民進黨
: 檢察官當法務部長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 當法務部長就是不公正嗎?
: 那王清峰當法務部長幹麻呢? 是自扁身價了嗎?
: 施前部長如果操守有問題
: 那就請循法律途徑
: 向監察院提起彈劾, 送到公懲會去辦
: 有刑事責任, 就請起訴
: 法務部長應該要帶頭守法
: 怎可未審先判呢?
: 人事案該考慮的條件因素有限
: 況且是涉及檢察官身分, 更應該客觀審核
: 如果形式條件符合
: 就應該讓施回任檢察官
: 才符合檢察官身分獨立的法定保障
:
問題在於施茂林回任的高檢署是偵辦特別費的單位
,他自己的特別費案子就卡在高檢署察黑中心,如果
讓他回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豈不瓜田李下.這是他作為
司法人員該迴避的.如果他回任的是地檢署,大概就不會
有問題.王清峰自己就說法務部有十三職等參事缺額,歡迎
他去站那個缺額退休.
還有,像施茂林當部長回任常務官的例子並不多見.通常是
會在先辦退休才任政務官.當然也有政務轉常務的例子,像
現任經濟常次謝發達是從經濟部主秘轉經建會副主委,再從
經建會副主委轉經濟部常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18.14
1F:推 ncyc:施茂林申請回任的是最高檢吧 05/30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