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kuchen (亡國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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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吳大檢察官文忠:該槍斃陳水扁
時間Fri May 23 01:25:56 2008
草民除了推薦吳文忠大檢察官足堪接受總統 馬公之嘉許褒揚外
,也再斗膽向總統 馬公推薦一個值得總統 馬公頒發褒揚令給
予的司法人員,就是我所最崇拜的法官之一:台北地方法院的蔡
守訓法官
蔡守訓法官之前在審理總統 馬公的特別費的時候,非常的明察
秋毫,為了判決我們無辜的總統 馬公無罪,因而做出了史上最
好笑的判決見解,把『大宋朝的公使錢』類推到『中華民國的首
長特別費』,讓許多法律人的眼睛為之一亮!
「 大宋朝之公使錢 」 → 「中華民國之首長特別費 」
各位看看,這麼偉大又好笑的法律見解,可能是蔡法官在千禧年過
得太爽,因此思考出,把第一個千禧年時的大宋朝類推到第二個千
禧年的中華民國,的確是匠心獨具,頗富巧思阿!
唉唷!反正都嘛是千禧年發生的事嘛!宋朝也是千禧年的時候阿,
中華民國也是千禧年的時候阿,雖然是差了一千多年,又有什麼關
係呢?對不對?反正只要我們最天真無邪、活潑可愛的總統 馬公
無罪就好了嘛!幹麻計較那一千年的差距呢?
所以我認為,像蔡守訓這麼優秀的司法官,應該跟我們的吳文忠檢
察官一樣,都該受到我們總統 馬公的明令褒揚
以便昭告全國各級司法人員,應以此二人的典範做為效法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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