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kuchen (亡国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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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吴大检察官文忠:该枪毙陈水扁
时间Fri May 23 01:25:56 2008
草民除了推荐吴文忠大检察官足堪接受总统 马公之嘉许褒扬外
,也再斗胆向总统 马公推荐一个值得总统 马公颁发褒扬令给
予的司法人员,就是我所最崇拜的法官之一:台北地方法院的蔡
守训法官
蔡守训法官之前在审理总统 马公的特别费的时候,非常的明察
秋毫,为了判决我们无辜的总统 马公无罪,因而做出了史上最
好笑的判决见解,把『大宋朝的公使钱』类推到『中华民国的首
长特别费』,让许多法律人的眼睛为之一亮!
「 大宋朝之公使钱 」 → 「中华民国之首长特别费 」
各位看看,这麽伟大又好笑的法律见解,可能是蔡法官在千禧年过
得太爽,因此思考出,把第一个千禧年时的大宋朝类推到第二个千
禧年的中华民国,的确是匠心独具,颇富巧思阿!
唉唷!反正都嘛是千禧年发生的事嘛!宋朝也是千禧年的时候阿,
中华民国也是千禧年的时候阿,虽然是差了一千多年,又有什麽关
系呢?对不对?反正只要我们最天真无邪、活泼可爱的总统 马公
无罪就好了嘛!干麻计较那一千年的差距呢?
所以我认为,像蔡守训这麽优秀的司法官,应该跟我们的吴文忠检
察官一样,都该受到我们总统 马公的明令褒扬
以便昭告全国各级司法人员,应以此二人的典范做为效法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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