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wls (每天都挺累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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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台聯有打算申請 釋憲 嗎?
時間Fri Jan 25 13:03:06 2008
※ 引述《JosuaJoshua (Uni-Heidelberg)》之銘言:
: 說到釋憲,今天在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有看到一篇我覺得還蠻有趣的文章
: 怎麼好像大家都沒有想到這樣釋憲的可能性?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24/today-o7.htm
: 票票不等值 釋憲
: ■ 郭正典
: 立法委員選舉制度在今年改成「單一選區兩票制」,結果造成國民黨一黨獨大。
: 「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法源是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這個新選制有眾所週知的票票不等值
: 問題。除了花東金馬澎住民與原住民的票值大於一般民眾外,由於採用日式而不採用德制
: 兩票制,以至於藍營選民的票值遠大於綠營的選民。「票票不等值」使人民因為住所、種
: 族、黨派之不同而在法律上被不公平地對待,明顯牴觸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
: 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一律平等」的規定。但大家好像見怪不怪,沒人
: 理會「票票不等值」是嚴重的違憲問題!而造成這個違憲問題的,竟然是憲法增修條文第
: 四條!換言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牴觸憲法第七條!
: 憲法第七條所規定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普世原則,與「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第
: 二條及第七條的規範完全一致,因此,憲法第七條是無法挑戰的。反觀憲法增修條文第四
: 條,那是有關選舉制度的技術性規定,是可以因時因地制宜的規範,並非舉世皆然的原則
: 。因此,牴觸憲法第七條的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應該被檢討與修正。
: 綠營應採取的措施應是提出釋憲案,請求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的有效性。
: 或許大法官會議也因從未面對這種憲法條文牴觸憲法條文的奇怪案例,而無法做出決議。
: 但提出這種釋憲案,至少可以凸顯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的荒謬,而逼迫國民黨不得不修改
: 它。如果大法官會議能依據人權原則與憲政原理而判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無效,則這次
: 震撼人心的立委選舉將自動失效,立委必須重新改選,國民黨在立院一黨獨大的現象或許
: 會因而改觀。
: (作者為陽明大學急重症醫學研究所所長)
: ※ 引述《huck (哈克說"huck已死")》之銘言:
: : 綠黨之前有考慮過申請釋憲,關於選制的不公,造成參政權的受損。
: : 不過因為綠黨得票率不到 2.9 % (1/34),應可分配到席次的得票率門檻,
: : 不構成權益受損的條件,大概是不會這樣去進行了,
: : 不知道台聯(或新黨)有沒有這樣的打算呢?
: : 有版友清楚嗎?
我質疑的是為什麼自由會登出這樣的文章
我不曉得這位所長的專業是什麼,但一看就知道這是外行人寫的東西@@
完全搞不清楚什麼叫做「平等」,還有民意的代表性問題
首先,「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普世價值嗎?
頂多只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法律基礎
邏輯也有問題,拿這個來硬套增修條文第四條有關選制的部分違憲
沒有政治學跟法律的概念xd
增修第四條透過合法程序由人民依政黨比例選出國大代表
經過一個月左右的集會修憲所通過的
符合合法性跟正當性
憲法只規定區域立委73席,每個縣市至少一席
這種作法顧及了各地方自治區域選民的代表性資格
難道說金門馬祖跟澎湖人口比較少,所以他們三個只能選出一個國會議員嗎?
那樣才是「假平等」
別忘了增修條文基本國策的部分,還有照顧「弱勢族群」這一條
如果照這位所長這種邏輯的話,那原住民立委有六席
但全國原住民才30多萬左右
一般區域選區30萬左右才選出一名立委
平地山地原住民人數差不多,卻可以選出六席
是不是也不「平等」呢?
學者要寫東西也要先有基本概念
科哲學者費耶阿本有說過一句話:專家在他的領域裡面具有專業性
但出了他的領域,就跟一般人沒什麼兩樣了xd
陽明的所長可能在醫學方面有其專精
但個人還是建議,這種騙外行人的東西還是少寫@@
我們的媒體已經充滿太多這種外行人寫的不適當論述了
不但不能夠解決問題、釐清事實,反正誤導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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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ylfie:同意 如果今天是台北市民「票值」較高 那就真的很不公平 01/25 16:13
2F:→ sylfie:可是今天是離島後山和原住民票值較高 理應符合補償正義 01/25 16:14
3F:推 shakalaka:哪門子的補償正義? 01/25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