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thur1018 (懶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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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大法官都說服不了泛藍了,何況法學博士
時間Mon Dec 10 21:04:18 2007
※ 引述《gokuchen (認真對待權利)》之銘言:
: 最近,教育部的主秘,莊國榮,有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的學位,
: 他說要免費幫郝龍斌上一堂法律課
我想學校從幕尼黑畢業的老師們,應該會覺得蠻難過的吧!!
別再提起這種傷心事了~~
我還對慕尼黑心嚮往之呢!!
但一想到畢業後,別人會說"喔!!就是教育部主秘莊唸那間喔的!!"
可能就要考慮一下下了~
: 我就在想,連大法官都說服不了這些泛藍的政客了,你莊國榮一個小
: 小的法學博士,那些泛藍的會把你放在眼裡嗎?
: 大法官會議解釋第六百一十三號,就已經明明白白告訴你國民黨,用
: 立法院的政黨比例去組織一個行政機關,是違憲的,都已經講那麼明
: 白了,國民黨還是要循當年通過NCC的舊例,準備強行通過中選會
: 組織法
: 就擺明了嘛!講法律,講道理,講不贏你的時候,老K還是認為他們
: 是對的嘛!就是這麼的蠻橫嘛!
別以為搬出一堆"大法官"的名詞
就以為你懂得比別人多~(還說講不贏你勒!!)
要講法律是吧
我就講給你聽 免得你在那邊混淆視聽~
釋字613號的解釋主旨是說
基於權力分立原則 行政院仍須對"通訊傳播委員會"
的施政表現負責,所以仍須有人事決定權~
立法院仍可以對這個人事決定權有一定的限制~(並不是政黨比例制違憲OK)
但沒有保留一部由行政院可以介入人事空間部分就不行~
只是不能完全剝奪~~懂沒?
蠻橫
搞清楚狀況你再跟別人說 說到底是你蠻橫還是在野蠻橫??
所以
講法律~等你去法學院唸個幾年書,再去看別人贏不贏得你~~
PS:再跟你說
長長知識
目前中選會這個組織並沒有法律依據~(這就是黑機關的定義...)
(你家的王拓還說這個機關是歷史共業勒!!好笑!!果然是寫書的~)
而且是不是跟通傳會一樣被歸為行政院組織還在未定之天~
(這裡就不用扯到613號解釋做出來時有多大的爭議了~免得你不懂~)
你又怎麼會知道大法官怎麼想的~?大法官是你家養的嗎??
並且本次中選會組織法草案 是參考美國的聯邦選舉委員會
民主共和以及社會公正人士分攤比例~
這樣的組織是否要像通傳會被歸為行政機關
我看是不太可行~(當然!個人意見~)
試想
如果今天是K黨執政,請問D黨又是怎麼樣的思維
反過來想會很難嗎??
: 當年核四停建案,雖然民進黨為了貫徹對於選民付託對於環保的期待
: ,一開始雖然主張停建,但人家等到大法官做出停建的決定是不符合
: 憲法意旨的憲法解釋時候,人家也乖乖退讓,讓核四恢復阿
講到核四,就一肚子火~
哪有一個行政機關是這樣做決策的~
起約都簽了,也開始動工了~
違約的金額是多麼巨大~叫我們買單~
環保期待??
算盤打一下,建完後用不用再說嘛!!
這叫什麼??
就教作秀 專騙你們~
至於大法官 還提大法官?
到底是有沒有看書啊?(如果你是法律系的話~)
解釋做出來,還不復建,沒有你要關掉司法院喔??
解釋中說的委婉,要交回立院決議~
是給行政機關台階下~
你還真的老實不客氣啊?
: 反觀你國民黨呢?NCC用政黨比例來組成,都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了
: ,你國民黨還是要硬搞中選會組織法
請參造前述(要不然你是要讓一個國家機關都沒有組織法到什麼時候?)
: 台北市政府聲請對『中正廟』的假處分,也都被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了
: ,阿你郝龍斌還是死賴著要跟中央政府對嗆,說別人是怎樣又怎樣的
: 違法,好像你這個台北市長已經兼任最高行政法院的院長似的
: 這到底是什麼心態嘛!我想請問一下,泛藍現在到底是要講道理,還
: 是要講『大中至正』阿?
這部分已經有人回應了 懶得再跟你講
我只想說
要講道理 或是講大中至正
你都講不過人家
因為你不用功~
PS:不必回我了,我要再回去"仔細"研究總統職權是怎麼被擴張成
"皇帝"職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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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聲 雨聲 讀書聲 聲聲伴著叫聲~
國事 家事 天下事 事事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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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8.33.81
1F:推 iflyy:那傢伙是某黨工讀生 每次在版上貼了就跑 你洞悉他本性就好了 12/11 11:49
2F:→ iflyy:他在民進黨版鬼叫就罷 跑來本版撒野!他要批泛藍也請有點程度 12/11 11:54
3F:→ iflyy:看該工讀生的程度就知了!so,國民黨和民進黨真是台灣兩大亂源 12/11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