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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簡余晏、廖林麗玲:花檢李子春涉違反檢察官守則
時間Mon May 29 16:55:21 2006
http://news.yam.com/ettoday/society/200605/20060529763889.html
本報訊 2006-05-29 11:50
台聯北市議員參選人簡余晏、廖林麗玲29日上午在立委郭林勇陪同下,赴法務部
向政務次長李進勇告發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涉嫌違反「檢察官守則」與「公
務人員服務法」。簡余晏、林麗玲將五月21日的李子春公然助選的照片與民眾日
報報導交給次長,告發李子春再次公開為政治人物助選,也再度違反檢察官守則
第十四條及公務人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視法律為無物。
簡余晏、廖林麗玲指出,李子春上次在花蓮地檢署議處之後又再犯,這顯示花蓮
地檢署上次議處過輕,無法阻嚇檢察官李子春參與政治活動,她們要求法務部與
花蓮地檢署不能因為懼怕「TVBS2100全民開講」等政媒勢力放水,這次應秉公將
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置,做出撤職、記過等處分,以挽回檢察官公正形
象。
檢察官守則第十條要求不得以私人名義發表不當言論,第十四條禁止參與政治活
動,第十六條要求不可兼職。公務人員服務法也禁止領兼職報酬,簡余晏、廖林
麗玲指出,李子春涉嫌利用「檢察官」名義為政治人物助選,而且參與TVBS2100
全民開講涉嫌領取一集五千元不等的報酬。兩名媒體記者出身的議員參選人同聲
呼籲,檢察官應嚴守行政中立,她們呼籲李子春如果真的對政治有興趣,不妨辭
去檢察官職務專心參與政治活動或做個全職政論名嘴,如果對佛學有興趣而不在
乎法律不妨辭職一心向佛。她們強調,法律人不該犧牲案件當事人權益拖延辦案
,更不該違反司法中立公然助選,法律人不宜在面對議處時不思檢討只會說「我
學佛、我不在乎…」,法律人不宜一再以不在乎法律規定來蓄意破壞司法威信。
立委郭林勇、與簡余晏、廖林麗玲並向法務部關切每天在電視上演新劇情的趙建
銘案。他們呼籲檢調對於這宗全國矚目的案件速審速結、勿枉勿縱,他們一方面
為檢調公正辦案而打氣,也擔憂本案天天出現無法查證真偽的謠言與案情,將讓
人民真偽難辨影響司法威信。由於趙建銘案影響人民對民主政治的信賴,郭委員
、簡余晏與廖林麗玲呼籲檢調公正辦案、勿枉勿縱,也期許台灣人在民主、人權
的基本價值下,共同面對民主政治的考驗,相信台灣必會在一波又一波政治風浪
之中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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