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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简余晏、廖林丽玲:花检李子春涉违反检察官守则
时间Mon May 29 16:55:21 2006
http://news.yam.com/ettoday/society/200605/20060529763889.html
本报讯 2006-05-29 11:50
台联北市议员参选人简余晏、廖林丽玲29日上午在立委郭林勇陪同下,赴法务部
向政务次长李进勇告发花莲地检署检察官李子春涉嫌违反「检察官守则」与「公
务人员服务法」。简余晏、林丽玲将五月21日的李子春公然助选的照片与民众日
报报导交给次长,告发李子春再次公开为政治人物助选,也再度违反检察官守则
第十四条及公务人员服务法相关规定,视法律为无物。
简余晏、廖林丽玲指出,李子春上次在花莲地检署议处之後又再犯,这显示花莲
地检署上次议处过轻,无法阻吓检察官李子春参与政治活动,她们要求法务部与
花莲地检署不能因为惧怕「TVBS2100全民开讲」等政媒势力放水,这次应秉公将
全案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处置,做出撤职、记过等处分,以挽回检察官公正形
象。
检察官守则第十条要求不得以私人名义发表不当言论,第十四条禁止参与政治活
动,第十六条要求不可兼职。公务人员服务法也禁止领兼职报酬,简余晏、廖林
丽玲指出,李子春涉嫌利用「检察官」名义为政治人物助选,而且参与TVBS2100
全民开讲涉嫌领取一集五千元不等的报酬。两名媒体记者出身的议员参选人同声
呼吁,检察官应严守行政中立,她们呼吁李子春如果真的对政治有兴趣,不妨辞
去检察官职务专心参与政治活动或做个全职政论名嘴,如果对佛学有兴趣而不在
乎法律不妨辞职一心向佛。她们强调,法律人不该牺牲案件当事人权益拖延办案
,更不该违反司法中立公然助选,法律人不宜在面对议处时不思检讨只会说「我
学佛、我不在乎…」,法律人不宜一再以不在乎法律规定来蓄意破坏司法威信。
立委郭林勇、与简余晏、廖林丽玲并向法务部关切每天在电视上演新剧情的赵建
铭案。他们呼吁检调对於这宗全国瞩目的案件速审速结、勿枉勿纵,他们一方面
为检调公正办案而打气,也担忧本案天天出现无法查证真伪的谣言与案情,将让
人民真伪难辨影响司法威信。由於赵建铭案影响人民对民主政治的信赖,郭委员
、简余晏与廖林丽玲呼吁检调公正办案、勿枉勿纵,也期许台湾人在民主、人权
的基本价值下,共同面对民主政治的考验,相信台湾必会在一波又一波政治风浪
之中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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