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sikay (kaori)
看板TRPG
標題[問題] 四版?兼職?扮演?數值?
時間Sat Oct 11 20:06:19 2008
大家好,先感謝有這個TRPG版的存在,才能讓許多不同地點的TRPG同好者
一同交流感想與意見。
其實之前看到一連串相關討論時就一直很想回,但個人因為一些事情最近
才重新帳號註冊完成,雖然現在才回文感覺有點像是故意把之前的舊帳拿出來
再戰,不過不知各位能否先看一下本人的看法呢?
□關於四版兼職之見解
我覺得前半部分討論得很好啊?
四版在兼職上,個人認為真的是比之前的還要限制了許多,但是他所給予
的變化卻更大,就像有人說如果只是想當魔法劍士,為什麼不直接當個法師然
後去拿劍?
因為個人只跑過3版之後的版本的團,之前的無法比較,可是這樣的公式套
用在3版和3.5版中,借某位友人的說法──
「當大家看見他用巨劍砍十下中一下時,大家就明白那巨劍是裝飾用的,
鬼才信他是魔法劍士。」
然而在四版裡,就算不用去特地兼職,法師也可以拿個擅長巨劍專長,雖
然他沒有戰士聖武士遊俠那些強力又華麗的近戰威能可以放,但是基本近戰卻
不見得會輸給這些職業呢?
還是說,一定要拿近戰威能,一定要拿劍砍也能很帥才算是魔法劍士?
──等到大家威能都放光光之後,還不是差不多只能靠普攻和隨意威能在打?
可是同樣的,如果我今天覺得我的角色不只是個拿巨劍的法師,因為他對
『使用巨劍的戰鬥』有經過一番磨練,所以我決定兼職,將一個法師的威能換
成了戰士的威能。
那麼來個情境式的題目吧,假設現在玩家面前的是一個剛殺了你一個同伴
的凶惡敵人,如果我覺得這個角色比起花時間唸咒,可能更傾向於直接上前對
敵人發劍技大絕,這個威能是不是就派上了用場,而且『符合於扮演』?
所以我才說,四版在兼職上給予的變化其實是有很大的空間的,但不否認
的,即使不兼職,也不代表法師就不能拿把劍。然而──戰士不兼職,拿把魔
杖或是法珠根本就是在搞笑,如果玩家想要扮演由近戰系起家,但因為受到法
術深奧的知識吸引而走入魔法劍士之道的角色,除了兼職以外還能怎麼辦?
就這一點而言,其實四版的兼職仍然不盡理想,因為四版兼職不管升級再
怎麼計算怎麼修改,永遠只能換一個隨意威能一個遭遇威能一個輔助威能一個
每日威能,除了這四個以外,你永遠只能走你一開始決定的道路。
那到底四版該不該兼職呢?基本上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點,改變一些些專
長,交換了不同的威能,選擇了其他的技能,即使是同樣的兼職,還是可以大
不相同的──完全看玩家本身的喜好。
四版對DM的最大考驗,我想應該就是在要怎麼消耗玩家的資源,例如威能
,例如行動點,例如醫療回復...然後又要讓大家能『打得帥氣,打得盡興』。
□角色扮演與數值?
其實兼職只是扮演的一種調味料,並不是『非要』或是『絕對不可』的,
當然也不會是某些人說的
『PG』。
至於討論的後半明顯完全離題,也看得出來有人很不喜歡PG,其實個人對
PG是屬於半贊同半反對,因為TRPG其實算是一個娛樂性質的遊戲,對DM而言,
如果他設計的關卡結果不是因為玩家無法解開,而是因為玩家能力不足結果在
面對最艱難的挑戰時敗北,我想這個DM一定會非常遺憾。同樣的,玩家想要扮
演一個與眾不同的角色,很理所當然的沒有人希望自己的角色很弱,那難道想
要追求讓自己的角色更強的方法(升級、魔法寶物,或是在數字上鑽研),這就
叫做『PG』嗎?這一定就是十惡不赦的嗎?我想,PG的現象目前只有在3.5版
裡比較明顯,其他版我雖然不敢隨意斷言,不過我可以說,能夠讓人看到數值
很明確地一口咬定那就是PG的,就只有3.5版,而這個討論串理論上應該是在
討論四版,個人不太明白為什麼會離題...不過還是稍微說一下個人對PG的一
點感慨。
本人碰過一個讓我非常討厭的PG玩家,事實上如果他只是想讓他自己的角
色PG,又或者該說,在戰鬥上盡到一己最大的本分,好,沒問題,當初答應開
放那些規則書的人是本人,那麼玩家當然也可以在合理的規則內隨他們自己高
興去塑造自己的角色,可是結果在我去催玩家角色紙的時候,他們這麼回答:
團員A「我的角色紙交給團員B看啦,他還沒還給我,等他告訴我哪裡要
改再說。」
團員C「團員B說我的專長要拿xxx比較好!可是我這樣又得重新考慮
裝備了,晚一點我改好再給你吧!」
團員D「團員B說等大家的角色紙弄好之後再一起給你...」
DM 「.............」
之後本人拿到的角色紙,毫無疑問的全部都很有團員B的風格,從野蠻人
遊俠牧師甚至是吟遊詩人──全部都走高破壞力系,團員還問我吟遊詩人的狂
暴之歌可不可以和野蠻人的狂暴疊加,本人現在想起來還是很想笑,但是那個
時候本人根本笑不出來。
當然跑團中就更不用說了,其他團員對他們自己的角色紙不熟,根本就是
團員B在『指揮』大家的行動──到了這個地步,這個團本人已經帶不下去。
那是本人第一次放棄DM的責任,短短一個晚上約六小時的網路一日團,在
過了兩個小時又十七分鐘後宣告中止。
...PG到底是對還是不對?我想其實最大的問題還是在玩家的心態,而不是
PG本身的對錯。本來就沒有人希望自己的角色弱,也沒人希望自己的角色死,
但是為了一己角色──說穿了就是玩家個人的鋒頭而硬是要有所表現,甚至去
強迫他人配合自己的表現,這樣的POWER GAMER,本人敬謝不敏。
啊,不小心我也離題了,扯回來。(拉~~~~)
個人對於Enrik大的這句話深感同意:
『一個人的角色經歷跟背景「能夠」只以各種職業堆疊來表示,但這不等
於角色「只能」透過職業堆疊來表示。』
先不論各位版上的大家已經是老手,新手在剛接觸TRPG以及創角時,第一
個想到的一定是『要怎麼做才能讓這角色最符合自己最想要的形象?』在對這
一切都感到未知,只能完全憑空想像的世界中,數字和職業是不是也是他們表
達自己的一種方式?至少DM在看到的時候可以很明確的明白──這個玩家想要
的是什麼。
當然,也有人提到角色的表現仍是靠玩家的扮演,但是在某些還在慢慢摸
索自己角色特色的人,數字是不是也是幫助他們扮演的一個指標?例如智力、
魅力高的人會顯得高傲自信,睿智高的人懂得謙虛...等等,在玩者手冊裡曾經
有過這樣的說明(個人印象)。
本人跑團中更曾經遇到,只因為隊伍裡沒有盜賊結果大家被很簡單的陷阱
整得很慘,就一怒之下跑去兼職盜賊的隊友。那個時候還是很單純的三版,隊
友原本是戰士,因為沒有遊俠找不到線索(足跡)所以兼職了遊俠,然後又兼了
盜賊,後來七級的時候是ran2/rog1/ftr4...難道這樣也算是PG嗎?
一點淺見,並不打算筆戰,還請各位多多包涵<(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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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只是看不慣有人把兼職拿去作為PG的藉口,事實上真正想PG的人
就算DM再怎麼限制他還是有辦法鑽出漏洞,那應該歸屬於玩家個人行為,而
不是在兼職這點扣上了PG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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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玩家每個人都有
一劍揮出便能砍飛敵人頭顱的本事,這叫做
POWER GAME。
當玩家每個人的經歷可以寫成許多篇
可歌可泣的故事,這叫做
RPG。
當玩家每個人第一件事就是找當地的
名特產街坊小吃,這叫做
美食團。
當玩家每個人的角色總會
不經意間出糗或是做了笨事,這叫做
搞笑團。
當玩家每個人堅持扮演男角
團內曖昧還追求男NPC,這叫做
BL團。
當有個DM的團,
符合上述所有的條件..........這應該叫什麼呢?(._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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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pgfans:最後那例子不正好應了前面人說的為了能力而兼職嗎? 10/11 23:22
2F:→ ddavid:是啊,如果一個團本來就應該因為組成不好而被簡單的陷阱整 10/11 23:30
3F:→ ddavid:得很慘,那硬去兼職解掉給我的感覺蠻PG的啊XD 10/11 23:31
4F:推 Transfinite:離題:就D&D4來講,戰士有AOO就能停止他人移動的能力 10/12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