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rik (這一切都是幻覺!)
看板TRPG
標題Re: [轉錄][雜談]角色形象與數值
時間Sun Sep 28 03:15:35 2008
在回文之前,先講一些感想。
其實以我個人的觀點來看,兼不兼職跟RP或PG的關係其實非常簡單:
只有你這樣做,這種選擇才能最好表現出你想要的角色(這邊講的是
指背景敘述、成長經歷、職業說明相關的東西,與特殊能力無關。)的話
就是傾向於RP的。
如果你這樣做,跟其他不會額外在規則上取得優勢的方法相比,對於
自己想要的角色形象的塑造與表現其實沒有太多差異,但你卻堅持要用特
定方法的話,無疑的我會認為傾向PG。
※ 引述《estdesoda (se)》之銘言:
: 我必須承認我看不太懂紅綠燈的比喻跟我想講的東西的關聯...
: 這樣吧 - 換個方法講看看如何?
: 角色1:Ex-Monk 2/Warlock 2 /Cleric 1/
: Pious Templar 1/其他更多亂七八糟的東西...
: .....連亂凹背景都別嘗試了,這怎麼看都是為數值,快承認你在PG吧。
: 這種東西想要說是為了扮演,鬼才會信。
對不起,有個三板法師叫做Eliminster,他的職業也是一堆亂兼。他
是Ftr1/Rog2/Clr3/Wiz20/Acm5/Epic4,但是沒有人會說他是PG,因為他的
背景有小說,而且寫得至少至少是可以接受。
以前有人開玩笑似的說過,考慮寫個三版Bbn1/Rgr2/Ftr4的角色,然後
說他是個從野蠻開始,逐漸學習跟溶入文明社會的人,我也覺得只要故事
說得好點,也不是PG。
: 我相信這是上面想講的。
: 角色2:Rouge 3/Cleric 2/Shadowbane Stalker 10
: 這是為了數值沒錯,可是也毫無疑問的可以作為扮演的一部分。
: 當然可以弄個Rouge 15然後打打嘴砲,可是不代表弄個Stalker跟扮演無關啊。
: 這是我想講的。
反過來說,這個角色想要表現什麼特質是單純的賊、牧、或是賊/牧
,然後加上其他規則內效果(如魔法物品)所做不到的?而為了這種特質
,所以必然要最後弄出SS?
以下是個人的結論:一個人的角色經歷跟背景「能夠」只以各種職業
堆疊來表示,但這不等於角色「只能」透過職業堆疊來表示。
而即使玩家使用了各種兼職、專長、技能、裝備、威能的巧妙組合,
但最終如何表現角色是怎樣一個人、有何種過去跟人格特質、在遇到危險
、利益、誘惑等各種環境的反應的,還是要看實際上的玩家行為。
也因此,這些規則上的「效果」也許可以,也許不能幫助玩家更清楚
的了解跟扮演,但對於真正有心要在角色扮演上努力的玩家來說,應該是
非常枝微末節的事,而不需要認真的計較,那是PGer們才應該在意的事。
當一個玩家想要表現堅定的信仰,是堅持自己一定要當個聖武士或是
牧師;還是說不管是什麼職業,都是聖徽不離身,不論何種狀態下都不忘
定時禱告,堅守該神祈的教義,來得更有說服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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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45.103
1F:→ Dark2001:這個Bbn1/Rgr2/Ftr4的範例好眼熟....。 09/28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