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che (水野大上)
看板TRPG
標題Re: [討論] 四版兼職之小白見解(離題)
時間Sun Sep 14 12:09:34 2008
1F:→ Dark2001:您舉的例子拿專長去點就好,並不需要兼職。 09/14 11:44
2F:→ Dark2001:看您的文章,很清楚了表達了要樣樣通樣樣強。 09/14 11:45
3F:→ Dark2001:敢問,這不是PG是什麼? 09/14 11:45
4F:→ Dark2001:又要能如法術職施法,又要高技能點,叫其他兩者上吊啊? 09/14 11:47
您可以告訴我該怎麼點嗎?我想不出來
您這樣講,彷彿我說要法術就代表要跟其他所有同等法師有同樣的法術格;
彷彿我說要技能就代表我想要把所有技能都點到跟同等盜賊一樣高
您腦內稻草人紮好了,現在打稻草人打得很高興嘛?
我說都要,當然是有取捨之下的去選擇
兼修的角色當然兩邊都會比較弱
當然法術會比同等的法師少啊!
當然技能會比同等的盜賊低啊!
但我說「有法術」時有代表我要施法者等級全滿嗎?
我說「有技能」時有代表我要樣樣人物等級+3嗎?
雙修兩者都弱這根本就是不必贅言的吧?
您會如此認定,不是架了稻草人自己打是怎樣?
重要的只是要「都」有不是?
這不兼職要怎麼做,我真的不知道
(況且兼職在角色形象上也比不兼職更符合)
反對PG我懂,我自己也很討厭PG玩家
可是角色和數值的符合本來就是規則該提供的事
不然真的不要規則比較好
還有拜託,別再自己架稻草人了,被冤枉感覺很討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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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97.47
5F:→ Dark2001:方法很多,去翻翻書,專長也有職業變體也有。 09/14 12:11
6F:→ Dark2001:只要都有,跨職雙倍去點也叫有,不過有人堅持要"夠力"(笑 09/14 12:12
7F:→ Dark2001:其實並不反對PG,只是反對那些拿RP掩護PG又不承認的傢伙 09/14 12:15
8F:→ pache:D&D的職業形象本來就很死,堅持不兼職只是自找麻煩 09/14 12:16
9F:→ yukarjama:兼不兼職明明就是讓玩家自由選擇,要刻板要亂來都可以呀 09/14 12:17
10F:→ pache:您站到"死不兼職"的立場來說"只是反對拿RP掩埋PG"很薄弱的.. 09/14 12:18
11F:→ Dark2001:堅持非要客制化不可,那請不要玩職業系統。 09/14 12:19
12F:→ Dark2001:有人說「死不兼職」嘛?到現在您還不明瞭,問題不在兼職 09/14 12:22
13F:→ pache:凡事總有中庸之道。不要老別別人想成「非..不可」 09/14 12:22
14F:→ Dark2001:而是您提出的說法實在難以令人信服只是為了RP。 09/14 12:24
15F:→ pache:說真的我文例明明兼職就好也不多強,堅持不肯兼說不是死不兼 09/14 12:25
16F:→ pache:您倒是告訴我到底不兼職的理由何在? 09/14 12:26
17F:→ pache:要PG多的是比兼職更PG的方法,寫小白專欄的您還需要我來說嗎 09/14 12:27
18F:→ Dark2001:不兼職也可表現,那您倒是說非兼不可的理由何在? 09/14 12:28
19F:→ pache:不兼職也可,但比較不容易符合形象,可以兼自然沒理由不兼 09/14 12:31
20F:→ kicca:沒發現自己的說法正好輔證說要形象而兼職是為了數值? 09/14 12:31
21F:→ pache:k大....數值是表現角色形象的方式.....(講到累) 09/14 12:32
22F:→ pache:當然是為了數值,如果你不用數值就可以跑,拜託你跑無規則團 09/14 12:33
23F:→ kicca:你還是沒搞懂形象與數值非必相關嗎? 09/14 12:33
24F:→ pache:凡事總有中庸之道啊....無規則團絕對無相關,很適合您的 09/14 12:36
25F:→ Dark2001:有人露餡了(噗)。 09/14 12:36
26F:→ kicca:你前面的說法一點也不中庸啊(茶) 09/14 12:36
27F:→ pache:你們的說法才太極端吧,堅持到那種程度有何必要? 09/14 12:37
28F:→ Dark2001:猴喔~山西布政司的五千兩在你床下! 09/14 12:38
29F:→ pache:我始終只有說"可以兼職",你們才是堅持不可兼職的啊 09/14 12:38
30F:→ kicca:你連別人的說法都沒看懂嘛, 有人說不可兼嘛? 09/14 12:39
31F:→ pache:戰神如果只會誣賴和打太極,講不出個所以然,恕.不.陪.戰 09/14 12:39
32F:→ kicca:我從頭到尾都是說形象不需要兼職就能達成喔 09/14 12:39
33F:→ pache:我可以承認我沒有懂,不過既然如此請告訴我你堅持的是什麼吧 09/14 12:40
34F:→ kicca:看不懂就跳進來戰?(笑死) 09/14 12:41
35F:→ Dark2001:如果您說的戰神是指在下,那您毀謗敝人「誣賴和打太極」 09/14 12:41
36F:→ pache:你懂不懂什麼叫台階....(累了) 09/14 12:41
37F:→ kicca:對不起沒給您台階下喔 09/14 12:42
38F:→ pache:沒錯,我毀謗你,不過這是私人問題請私信來罵我 09/14 12:42
39F:→ Dark2001:觸犯了版規第二條喔。>_6/啾咪 09/14 12:42
40F:→ Dark2001:好了,不嚇您了,建議您把整串再看過一次。 09/14 12:44
41F:→ pache:至此看來已無討論意義,造成洗板很抱歉,剩的請兩位私信解決 09/14 12:44
42F:→ kicca:的確沒討論價值, 弄到頭原來是個看不懂又要跳下來戰的(嘆) 09/14 12:46
43F:→ Dark2001:所以您自始自終都不懂,現在自己拍板定案說已無意義? 09/14 12:46
44F:→ pache:...說看不懂是說給大家台階下,別當真,再纏鬥可不好看 09/14 12:48
45F:→ pache:我不想把板面弄到都是這個好嗎! 拜託私信解決行不行? 09/14 12:48
46F:→ psylatanix:又要開始無聊的戰文,時間真多,果然現實和虛擬成反比 09/14 12:50
47F:→ Dark2001:要怪就怪今天颱風吧...。 09/14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