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hemoth (貝西摩斯)
看板TRPG
標題Re: [討論] 四版兼職之小白見解(離題)
時間Sun Sep 14 11:21:02 2008
kicca大的推文很好,小弟再補充一些。
※ 引述《behemoth (貝西摩斯)》之銘言:
: → kicca:還沒搞懂嗎? 追求角色形象跟有沒有兼職毫無關係 09/14 10:03
: → kicca:PG不是什麼萬惡不赦的事,我不懂為啥有人不承認 09/14 10:25
: → kicca:難道是自覺羞愧所以想努力辯駁說只是為了形象而非數值? 09/14 10:26
確實是計算數值。
可是我覺得把所有喜歡計算數值的類型,都併在一起叫PG,這就有點範圍太大了。
只會要求GM要讓自己的角色數值高、裝備多,完全無視規則,這叫munchkin;
在規則的限度內,把某個屬性或能力值疊到最高或最低,這是maxer或miner;
利用規則妥善的分配數值,使其最佳化,這是caculator;
不限定數值,而善用規則來獲致自己想要的結果,這是rule lawyer;
而power gamer可算是上類數種玩家的一個概稱。
今天只是單純的讓角色數值(或能力)符合角色形象,我覺得這ok,還算不上是PG。
是討論數值沒錯,但說是PG感覺又怪怪的(因為通常都不會是什麼強角色)。
只是在外國論壇,我還沒有看過對於這類型玩家有什麼稱呼。
然後關於追求角色形象和角色數值....
大部分的時候的確是毫無關係的,的確沒錯。
你要藍眼睛、金頭髮、身材魁武、英俊瀟灑,這些要怎麼樣都沒問題。
畢竟嘴巴是長在玩家身上,隨便要怎麼說都行。
但是我們終究是透過規則來與這個世界互動的。
身材高大,但是推不開一扇木門,嗯?感覺怪怪的;
長相英俊、驚為天人,但是女生看了都不理睬,咦?好像有點不太對;
叫魔法戰士可是不是根本舉不起劍,就是發不出法術,這個好像就太超過了;
你有隻心靈相通的倉鼠,可是當玩家要倉鼠做事的時候,卻沒個準則能判定。
故,玩家所需要的這些形象,是否會與這世界互動,才是重點。
你的大劍是真的要拿起來揮的嗎?不是的話那就法師背把大劍就好,簡單省事。
你的倉鼠是可以幫你到處咬人,騷擾對手的好夥伴嗎?不是的話,那就當做裝備就行。
硬要把角色形象跟數值綁起來,反而是多此一舉。
我想kicca大會不斷的推文,也是想表達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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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2.232
1F:→ kicca:yap 可惜我不是你老婆(被拖走) 09/14 11:23
2F:→ behemoth:可惜你現在變太瘦了,不然我就叫肉攤來收走 =__= 09/14 11:24
3F:→ Dark2001:又是肉販先生?! 09/14 11:39
4F:推 Transfinite:正因為我希望我的殺手所高喊的神之名能發揮作用啊…… 09/14 12:39
5F:→ Dark2001:樓上推錯篇? 09/14 12:43
6F:→ Transfinite:「會與這世界互動」的概念是這篇首次提出,我沒推錯 09/14 12:44
7F:→ Dark2001:高喊神之名的肉販先生...肉販先生,不可以...我先生要回. 09/14 12:45
8F:→ Transfinite:身材高大長相英俊還養倉鼠的肉販先生怎樣XD 09/14 12:49
9F:→ Dark2001:那太太說的台詞可能就很不一樣了...。 09/14 12:50
10F:→ Transfinite:如果是肉販先生,可以喔……(謎) 09/14 12:52
11F:→ Dark2001:這篇推文好和平...。 09/14 12:55
12F:→ Transfinite:我無腦亂入離題大王XD 09/14 12:56
13F:→ Transfinite:啊對了,中秋節快樂,差點忘了XD 09/14 12:57
14F:→ Dark2001:北部看不到月亮啊,嘖。 09/14 12:58
15F:推 Transfinite:沒關係,就算沒人看到,月球照樣運轉(啥) 09/14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