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pc231250 (好宸)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1999或110案件回覆報案人依據
時間Tue Jan 31 15:19:21 2023
本人目前服務於某鄉下分局內勤,因為月初有民眾檢舉「違規停車」案件,且註明要「電
話回覆報案人」,因為不想麻煩派出所同仁,本人以往都不會硬性要求同仁一定要電回報
案人,結果這幾天突然收到該民眾檢舉,表示到現在還沒接到派出所處理人員回覆電話。
本人想請問各位學長先進,目前有無明文規定,報案人如果有要求警察回覆處理情形,就
必須要回電報案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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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erry1919: 沒在鳥 01/31 15:28
2F:推 weber16: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2條! 01/31 15:38
3F:推 facebookig: 警政署有通報過,報案人要求回覆就要回覆,我是都用簡 01/31 15:43
4F:→ facebookig: 訊回覆,給你參考。 01/31 15:43
6F:推 facebookig: 基本上電話回覆有個好處,打打官腔民眾會比較有惻隱之 01/31 15:51
7F:→ facebookig: 心,屢試不爽。 01/31 15:51
8F:推 ImMyFriend: 我記得依照某條細則是有規範要恢復處理情形的 不知道 01/31 18:20
9F:→ ImMyFriend: 有沒有記錯 01/31 18:20
10F:→ tpc231250: 感謝以上學長姐回覆,謝謝 01/31 18:24
11F:推 redbalon: 法條沒特別寫回覆方式,但分局交通局以公文回覆應較為 02/01 01:10
12F:→ redbalon: 正式吧,只不過有那種一天打幾十通110檢舉的也要一件一 02/01 01:11
13F:→ redbalon: 件回覆嗎?那整個交通組每天服務他一個就好啦。 02/01 01:11
14F:噓 Sugimoto5566: 口口帶頭作賤自己真棒 02/01 01:19
15F:→ facebookig: 臺北市一件一件回覆民眾已是日常,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02/01 01:56
16F:→ facebookig: 哈哈。 02/01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