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pc231250 (好宸)
看板TPC_Police
标题[发问] 1999或110案件回覆报案人依据
时间Tue Jan 31 15:19:21 2023
本人目前服务於某乡下分局内勤,因为月初有民众检举「违规停车」案件,且注明要「电
话回覆报案人」,因为不想麻烦派出所同仁,本人以往都不会硬性要求同仁一定要电回报
案人,结果这几天突然收到该民众检举,表示到现在还没接到派出所处理人员回覆电话。
本人想请问各位学长先进,目前有无明文规定,报案人如果有要求警察回覆处理情形,就
必须要回电报案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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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erry1919: 没在鸟 01/31 15:28
2F:推 weber16: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22条! 01/31 15:38
3F:推 facebookig: 警政署有通报过,报案人要求回覆就要回覆,我是都用简 01/31 15:43
4F:→ facebookig: 讯回覆,给你参考。 01/31 15:43
6F:推 facebookig: 基本上电话回覆有个好处,打打官腔民众会比较有恻隐之 01/31 15:51
7F:→ facebookig: 心,屡试不爽。 01/31 15:51
8F:推 ImMyFriend: 我记得依照某条细则是有规范要恢复处理情形的 不知道 01/31 18:20
9F:→ ImMyFriend: 有没有记错 01/31 18:20
10F:→ tpc231250: 感谢以上学长姐回覆,谢谢 01/31 18:24
11F:推 redbalon: 法条没特别写回覆方式,但分局交通局以公文回覆应较为 02/01 01:10
12F:→ redbalon: 正式吧,只不过有那种一天打几十通110检举的也要一件一 02/01 01:11
13F:→ redbalon: 件回覆吗?那整个交通组每天服务他一个就好啦。 02/01 01:11
14F:嘘 Sugimoto5566: 口口带头作贱自己真棒 02/01 01:19
15F:→ facebookig: 台北市一件一件回覆民众已是日常,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02/01 01:56
16F:→ facebookig: 哈哈。 02/01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