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511 (emptiness)
看板TPC_Police
標題Re: [新聞] 警強制毒蟲插管導尿採驗 憲法法庭宣告違
時間Fri Oct 14 20:14:06 2022
(原文43)
第一、正因為刑訴法205-2授權警察在拘捕後得違反其意願採尿,所以才會有非侵入式(喝
水解尿)及侵入式(醫院導尿)的作法。依此法,本可作為。也因如此,有人覺得不對,才
有聲請憲法法庭統一解釋法令。
第二、標題只引用了「侵入式」字眼,但憲判字的主文是「非侵入式」不行!主文之所以
完全沒提侵入式,是因為在理由中,大法官們認為205-2應該只限非侵入式,而侵入式採
尿應該歸屬在205-1的排泄物。意思是,大法官們認為在作成這個解釋以前,大家都擴大
適用205-2有關強採尿液的部分。
第三、205-2有關採尿的部分,自此判決公告日起,非侵入式採尿(喝水解尿)要報檢察官
核發鑑定書!當然,也有急迫例外原則(跟車禍抽血一樣),得事後報准(或不被准)。
ps.新聞標題是為了吸引眼球,建議大家閱覽裁判全文。
裁判書會附上不同意見書,不要誤用。不同意見書只是在凸顯,大法官們審理時不是一言
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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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SX150s: 這樣小輪番學長只能洗毒蟲自願尿尿 途中有提供飲水自行10/14 20:24
2F:→ GSX150s: 取用沒講清楚都有機會被毒蟲回尻的意思?10/14 20:24
3F:→ jaggur: 爾後只能騙騙毒蟲有種尿在我身上 再拿衣褲去採檢了10/14 20:36
4F:→ john511: 在刑事主義掛帥下,先有績效再說。就算訴訟上被認定證物10/14 20:38
5F:→ john511: 無證據能力而判無罪,也能透過輿論來撻伐院檢。反正只要10/14 20:38
6F:→ john511: 有移送書,鴿子就不會輸。 10/14 20:38
8F:噓 shutout5566: 不會輸勒 當你硬要的時候早就輸了10/14 21:11
9F:→ shutout5566: 為什麼那麼愛拼績效我真的不懂 尤其是基層 10/14 21:11
s大嚴肅了~
小弟在反諷!
誠如s大所言,都在拼績效,所以我才會說,有移送書就不會輸。因為有移送書就能報獎
了,還會管後續不起訴或無罪嗎?
10F:→ koreapig5566: 績效再好 扯上法院長官都馬秒切割撇清關係 10/14 23:02
11F:→ frailty: 說真的啦,就算法官再怎麼不相挺,說出有「績效再說」只 10/14 23:25
12F:→ frailty: 顯得同為一線三其他人很可笑,不知道還以為是官的口呢。10/14 23:25
13F:推 weber16: 以後線上的案件要怎麼請鑑定許可書…. 10/15 01:37
14F:→ adoko: 就算考甲終身多百來萬 出事即成空 10/15 02:17
15F:噓 qw5980162: 某樓也太好笑 實務上不是最愛用採尿同意書了10/15 13:27
16F:噓 qw5980162: 有這份哪來需要報請鑑定許可10/15 13:29
17F:推 weber16: 樓上學長到底有沒有看看新的傳閱公文啊,還在採尿同意書 10/15 16:11
18F:→ weber16: ?10/15 16:11
19F:推 kindboxer: 謝謝10/15 17:11
※ 編輯: john511 (101.9.134.114 臺灣), 10/15/2022 17:57:00
20F:噓 qw5980162: 還在? 就是有人還是一樣這麼做 10/17 08:00
21F:噓 qw5980162: 哪篇傳閱公文 貼出來讓老人的我曉得 10/17 08:10
22F:噓 qw5980162: ? 10/1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