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m (火腿)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關於大學內偷拍大腿事件處理方式?
時間Fri Nov 6 02:08:05 2020
今天要是各位收到這案子
該怎麼做才是真正比較安全的做法呢?
感覺嘉義那所處理方式滿正常的啊
剛好遇上大家重視校園安全的風頭上所有被放大檢視了
案件沒陳報分局,沒在婦幼系統登錄難道不是教育訓練上的問題而已,陳報分局後分局是
可以有什麼作為嗎?
真正處理校園性騷擾問題以及處罰的是學校才對吧?
今天這事情問題怪到警察頭上真的感覺沒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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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llking: 申訴跟紀錄要做陳報分局轉主管機關調查 看一下性騷擾作 11/06 02:16
2F:→ willking: 業程序都有 11/06 02:16
3F:推 willking: 堅持要告妨害秘密就受理送 我覺得是處理的對性騷擾告訴 11/06 02:21
4F:→ willking: 申訴 流程沒解釋給被害人清楚 11/06 02:21
5F:推 willking: 建議警政署以後全部案類上面都有報案三聯單(交通) (刑 11/06 02:30
6F:→ willking: 案)(婦幼)(其他)這幾個字,拿到這名字單子民眾才懂有開 11/06 02:30
7F:→ willking: 不然一堆民眾連拿登記聯單都怪說怎沒開三聯單笑死 11/06 02:30
8F:推 marcus1985: 我遇過跟我說他在某某縣市車禍有三聯單,直接問他那 11/06 03:39
9F:→ marcus1985: 個縣市那個所我打警用過去問,他才改口說是聽說 11/06 03:39
10F:推 l225: 民眾就是要三聯單而已。應該是要強制所有聯單上面都印三聯單 11/06 07:47
11F:→ l225: 三個大字才是解決之道其他案類(三聯單!) 11/06 07:47
12F:推 forevernew: 很多民眾當下在派出所覺得沒什麼,回去之後分享跟朋 11/06 08:35
13F:→ forevernew: 友家人,然後他們就會說怎麼會這樣,警察吃案,你一定 11/06 08:35
14F:→ forevernew: 要po網鬧大 11/06 08:35
15F:→ forevernew: 法律構成要件都不了解,一堆自以為法官,連三階都不 11/06 08:36
16F:→ forevernew: 懂,跟他們溝通根本就是智障,直接受理讓他們去跑法院 11/06 08:36
17F:→ forevernew: 被檢座打臉 11/06 08:36
18F:→ wowman: 然後地檢署發函叫警察要過濾案件,一直惡性循環 讚 11/06 09:05
20F:推 tofu0208: 最無言的是這個吧...那我們刑法刑訴可以不用學囉~不管 11/06 09:43
21F:→ tofu0208: 人家要告什麼直接受理就好!不用管構成要件 11/06 09:43
22F:→ dryadl35052: 應該讓巡官以上認定並開立三聯單,不然等等又說員警 11/06 10:00
23F:→ dryadl35052: 教育不足。 11/06 10:00
24F:推 chunzheng: 構成要件本來就不是我們認定啊,是檢察官認定 11/06 10:11
25F:推 adoko: 案名竊盜然後案類選錯選動保法呢? 11/06 10:18
27F:→ ComfortPTT: 性騷用性侵的規格辦理民眾可能就自己回去了 11/06 10:25
28F:推 tofu0208: 樓上的學長是指爭議的構成要件吧?若是我們連明顯的客觀 11/06 10:33
29F:→ tofu0208: 構成要件都無法認定,那我們幹嘛還考刑法刑訴?直接請工 11/06 10:33
30F:→ tofu0208: 讀生就好啦 11/06 10:33
31F:→ tofu0208: 先前有民眾跑來說告裝設路口監視器的公家機關妨害秘密, 11/06 10:33
32F:→ tofu0208: 那我們是不是直接受理就好? 11/06 10:33
33F:推 TITANEX: 回樓上tofu學長,對方如果堅持的話,我們還真的只能受理 11/06 11:14
34F:→ TITANEX: ,我遇過類似的案例,會直接在筆錄敘明,本案已經警方說 11/06 11:14
35F:→ TITANEX: 明不符合某罪要件但當事人堅持提告。該撇清就撇清,剩下 11/06 11:14
36F:→ TITANEX: 讓白癡刁民自己去處理後續就好 11/06 11:14
37F:推 OutOfTheBlue: 同樓上學長做法,開完案我就丟出去了 11/06 11:30
38F:推 tofu0208: 回TIT學長,若是民眾堅持當然我們受理沒問題,我當然也 11/06 12:07
39F:→ tofu0208: 遇過。 11/06 12:07
40F:→ tofu0208: 我的意思是該跟民眾講的是否構成刑罰的要件要跟他講清 11/06 12:07
41F:→ tofu0208: 楚,而不是明知不符構成要件,一句警察沒辦法認定構成要 11/06 12:07
42F:→ tofu0208: 件,就要民眾亂報什麼我們就要受理什麼 11/06 12:07
43F:推 TITANEX: 當然該說明的還是要說明啦,但是更多時候對方聽到你在跟 11/06 12:40
44F:→ TITANEX: 他解釋只是覺得你要推案子,一定要等到他們花錢諮詢律師 11/06 12:40
45F:→ TITANEX: 或是請教不知道哪裡的刑大友人才會相信,ㄏㄏ 11/06 12:40
46F:→ teatea: 構成要件不成立堅持要告的案件,受理完由分局偵查隊簽結 11/06 12:46
47F:→ teatea: 文存就好,派出所真的不必把責任攬著,去偵查隊呆一陣子 11/06 12:47
48F:→ teatea: 懂流程就知道根本沒那麼嚴重 11/06 12:47
49F:推 MilkChao: 推樓上學長解釋,真的遇到刁民亂報案也是簽結處理,不過 11/06 13:20
50F:→ MilkChao: 好奇問各位,我記得刑案發破率是看刑記吧?有在用三聯 11/06 13:20
51F:→ MilkChao: 單統計的嗎? 11/06 13:20
52F:→ valkyrie02: 我也是採先說明要件,但如果民眾堅持要報也只能受理, 11/06 13:40
53F:→ valkyrie02: 送卷後偵察隊一個簽上面寫未找嫌疑人偵辦,這個嘛.... 11/06 13:40
54F:→ valkyrie02: .還要被嗆就只會找嫌疑人和看監視器 11/06 13:40
55F:推 chunzheng: 問題是很多時候連警察自己都不懂構成要件是什麼,相信 11/06 15:23
56F:→ chunzheng: 大家很常聽到學長說你亂告別人,別人到時可以拿不起訴 11/06 15:23
57F:→ chunzheng: 書對你提誣告,問題是誣告根本不需要不起訴書啊,所以 11/06 15:23
58F:→ chunzheng: 構成要件警察確實有能力去認定嗎?偵查主體是檢察官, 11/06 15:23
59F:→ chunzheng: 當然是由檢察官認定,至於上述學長對民眾所說的就是在 11/06 15:23
60F:→ chunzheng: 向民眾解釋構成要件,問題根本是解釋錯誤 11/06 15:23
61F:→ chunzheng: 程序上的確是民眾要告什麼就要受理什麼,SOP都有寫,實 11/06 15:25
62F:→ chunzheng: 務上就是因為我們受理要我們破,所以才會有“要跟民眾 11/06 15:25
63F:→ chunzheng: 解釋構成要件”這種東西出現 11/06 15:25
64F:→ chunzheng: 這又回到了偵查隊偵查單位和派出所受理單位分工的問題 11/06 15:27
65F:→ chunzheng: ,反正上位者爽爽吹冷氣,臉書發發文,出問題就拔掉下 11/06 15:27
66F:→ chunzheng: 面的官,沒人想解決這個問題就算了 11/06 15:27
67F:推 P1986625: 推樓上 11/06 17:14
68F:推 choufoun: 樓樓上正解 11/06 18:08
69F:→ valkyrie02: 如果有作好分工,誰需要去和民眾解釋要件 11/06 18:46
70F:→ tony870414: 我覺得不是不知道 只是想要唬人家== 11/06 20:12
71F:推 escape54321: 當你身上背了好幾件案件又要輪番 所內固定番跟空氣一 11/06 20:48
72F:→ escape54321: 樣的時候 看你還會不會有案就接 11/06 20:48
73F:推 atgo1207: 什麼都要做案件品質怎麼會好 詐欺不用派出所偵辦 開好開 11/06 20:59
74F:→ atgo1207: 滿還會被檢討為什麼本轄受理數這麼多 是不是要我吃案蛤 11/06 21:00
75F:推 AntiCompete: 照規定來啊,不敢喔?上面狗官吠個兩句就可以不用照規 11/07 10:08
76F:→ AntiCompete: 定受理是不是? 11/07 10:08
77F:→ JD919: 請問樓上在鬧版引戰嘛? 11/07 12:00
78F:→ AntiCompete: 都你在講,你看了不爽就叫做引戰,照規定走很難逆?還 11/07 15:21
79F:→ AntiCompete: 是說現在連要不要照規定都得看長官臉色? 11/07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