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C13 (T.C.)
看板TPC_Police
標題Re: [新聞] 立法院通過同婚專法,新店警網路失言
時間Sat May 18 09:32:13 2019
※ 引述《bobgun1211 (帥帥小花花)》之銘言:
: 新聞網址:
: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190517003953-260402
: ----
: 新聞內容:新北市新店警分局坪林分駐所陳姓所長日前在網路上與網友針對同婚議題討
論
: ,陳某在網路中留言「慢慢回去搞屁眼」等歧視同志言論,遭網友留言痛批,新店警分
局
: 接獲訊息展開調查,因認為陳影響警察人員形象,決定予以行政懲處。
: 陳某在臉書中留言認為「同婚是敗壞風俗,教壞孩子。」因此與支持同婚的網友在臉書
中
: 激烈論戰,陳某留言說,「你們這些同意搞屁眼的,做人要感恩、不要背骨。」
: ----
認真說,不看他警察身分,
這也是言論自由,
頂多就是言論偏激,
怎麼只要是恐同言論就該死,
恐同就人格有問題?
恐同就不適任?
可以網路肉搜霸凌?
這個處分很莫名奇妙,
這只是又一個打自己小孩給外人看罷了,
悲哀的警察機關
難道以後我們上網時都要先註記
我支持同婚,江開穴去死,台獨萬歲
這些字眼才行?
該死的政治正確
PS.我支持同婚,雖然我不是,但愛不應該被任何事阻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42.21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PC_Police/M.1558143135.A.259.html
※ 編輯: TC13 (223.139.42.211), 05/18/2019 09:35:38
1F:推 zzxx1017: 本來就普通的網路鄉民在打嘴砲,被網友肉搜出來是警察後05/18 09:54
2F:→ zzxx1017: 馬上扣上一頂影響警譽的帽子05/18 09:54
3F:→ zzxx1017: 我要是主官將來打考績先上網搜尋同仁有無言論過激的發言05/18 09:57
4F:→ zzxx1017: ,尤其是跟警局政策方向相異的,本版一堆人會中槍喔...05/18 09:57
5F:→ zzxx1017: 考核就給你個問號05/18 09:57
6F:→ zzxx1017: 這樣有道理嗎?05/18 09:57
7F:推 zzxx1017: 確實所長發言有點過頭,但是是覺得不用處分吧。05/18 10:08
8F:推 yuxiang: 啊就剛好衰被抓出來鞭啊ww05/18 10:15
9F:推 swt24090: 類似本版之前討論升國旗的問題,今天沒升旗或是降旗就要05/18 10:49
10F:→ swt24090: 被大做文章,因為軍警相關單位就是被放大檢視,今天陪朋05/18 10:49
11F:→ swt24090: 友去單位加班等吃飯,他們國旗跟隔壁單位除非公告降半旗05/18 10:49
12F:→ swt24090: ,不然颱風下雪暴雨,國旗就像我們屹立在太平洋上(誤,05/18 10:49
13F:→ swt24090: 我們要是忘記晚上降旗,運氣好劣跡,運氣差申誡加晚報鞭05/18 10:49
14F:推 alex90291: 真的要處理 八卦版網友都死一片了...05/18 10:57
15F:噓 qilqil222: 要幹這行就請注意自己網路的發言 ,不要帳號暴露自己職05/18 11:29
16F:→ qilqil222: 業後丟一堆侮辱、挑釁的留言或PO文後被搜到。不只警察05/18 11:29
17F:→ qilqil222: ,所有公務人員都一樣,法官檢察官民眾反應更是激烈。05/18 11:29
18F:→ Xming: 恐同跟反同不一樣吧05/18 11:48
19F:→ mengshiue: 任何人都可以有自由意志,不管你恐同還是愛同,但是發05/18 11:59
20F:→ mengshiue: 表在網路上偏激留下證據就是笨,更何況都知道警察愛打05/18 11:59
21F:→ mengshiue: 自己人給別人看了,還挖洞給自己跳。 05/18 11:59
22F:推 chinandxian: 都知道民眾拿放大鏡檢視了,自己還有這種偏激言論,05/18 12:13
23F:→ chinandxian: 就是蠢05/18 12:13
24F:推 ComfortPTT: 認為懲處有理的,可以接受在網上罵韓粉智障、日奴綠蛆05/18 12:37
25F:→ ComfortPTT: 被影響警譽為由懲處嗎?05/18 12:37
26F:噓 brooke18: 覺得這是言論自由的應該再回去重練吧05/18 12:41
所長發言這是不是屬於hate speech?
我覺得是
但部分學界也認為所謂的hate speech也是一種言論自由的表現,對其無限擴大定義會影
響言論自由,
所以族群平等法才會卡在立法院不是嗎?
言論合不合適?當然不合適?
但違不違法?
有些國家針對所謂的hate speech有制定專法
那至少目前,以個人身分發表hate speech
在台灣是不違法的,
就像洪素珠罵老榮民,
有沒有問題?有
違法嗎?沒有
我不讚同這個發言
但因為個人發言被無限上綱、網路肉搜霸凌?
你自己想想哪個問題更大
※ 編輯: TC13 (223.139.42.211), 05/18/2019 13:25:31
27F:推 Becuzlove: 政治正確是很噁心的東西的 只是現在很難抵抗它05/18 14:10
28F:噓 qilqil222: 這不是政治正確 對人的基本尊重05/18 15:56
29F:→ TC13: 不,這就是政治正確05/18 20:18
30F:噓 qilqil222: 叫別人閉上屁眼還有影射別人是畜牲無法溝通,這只是政05/18 21:14
31F:→ qilqil222: 治不正確而已?05/18 21:14
我沒說這言論是好的,
我說了這是hate speech,
我個人認為是不對的
但這也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他個人有權利有他自己的想法,
他要發表hate speech 也是他的權利,
他也不是以警察或所長身分發言,
而他被懲處就是因為政治正確罷了,
就像我很討厭別人說警察是賊頭,是警總,
這難道不是一種hate speech 嗎
怎麼就沒人出來說話呢
Qilqil222大大,
在我們警察有被污衊時,
被網友用hate speech 針對時
也沒看見有多少人出來幫我們說話不是嗎
因為
罵警察
或說罵軍公教
也是一種政治正確
很爛的政治正確
※ 編輯: TC13 (223.139.42.211), 05/18/2019 21:52:32
32F:→ qilqil222: 政治人物還有公務人員本來就因為職業的關係受到公眾民05/18 22:04
33F:→ qilqil222: 意高度的監督,因此人格權的保障因為公益考量需要相當05/18 22:04
34F:→ qilqil222: 程度的退讓,須忍受合理範圍內的評論,這是保障言論自05/18 22:04
35F:→ qilqil222: 由目的考量(監督各種政治活動,形成公意,釋字509號參05/18 22:04
36F:→ qilqil222: 照)所導致。05/18 22:04
所以公務人員連私人言論都被限縮
你確定?
如果你要這樣認為我無話可說
37F:→ qilqil222: 警察被罵賊頭是基於質疑警察團體的廉潔與否,被罵警總05/18 22:14
38F:→ qilqil222: 則是質疑是否依法執法、執法是否基於公益考量,像賊頭05/18 22:15
39F:→ qilqil222: 這些言詞雖然附帶有點貶損人格、降低社會評價的意涵,05/18 22:15
40F:→ qilqil222: 但是因為牽涉對於政府機關、公務員的評論,有可能被司05/18 22:15
41F:→ qilqil222: 法機關判斷為仍在適當評論的範圍之內而不成立犯罪。05/18 22:15
我沒說這是不是犯罪
而是這是一種hate speech
沒錯吧?
所以這種hate speech 因為針對的目標對象是公務人員,所以沒關係?
所以,我們只對有關性別、種族、性向的hate speech 做保護,而軍公教啦、榮民啦的ha
te speech 都不用管
我再問一次:這是對的嗎?
這不就是政治正確嗎
說不好聽些
這和獵女巫有什麼不同
42F:→ qilqil222: 那位所長雖然不是以所長或警察身分發言,但是他用足以05/18 22:28
43F:→ qilqil222: 辨認是警察人員的帳號對特定族群、性別、政治傾向的群05/18 22:28
那是他私人帳號吧
他是被肉搜出其他資料不是嗎
他用他所長身分發言了嗎
44F:→ qilqil222: 體發表仇恨言論,已經容易使人質疑那位所長還有其他的05/18 22:28
45F:→ qilqil222: 警察人員在處理當事人之一方為該群體的糾紛時,是否會05/18 22:28
46F:→ qilqil222: 故意作出偏袒他方,不利於該群體的處置。05/18 22:28
別鬧了
公事公辦
證據在哪辦到那
辦案件處理事故時
誰會管你性向是啥
你真的想太多
言盡於此
不再回覆
我也怕被獵女巫啊
※ 編輯: TC13 (223.139.42.211), 05/18/2019 23:06:26
47F:→ longlydreami: 那位所長不是被肉搜,是自己公開的帳號資訊 05/19 00:30
48F:→ longlydreami: 且他的留言所有人都看得到,屬於公開言論 05/19 00:31
49F:→ longlydreami: 與是不是私人帳號無關 05/19 00:31
50F:噓 ImMyFriend: 原來言論自由可以這樣詆毀特定族群?難怪警察會被看05/20 01:37
51F:→ ImMyFriend: 不起,就是有這種沒素養的人05/20 01:37
唉
最後一次回覆
很明顯你沒有看懂我文章就斷章取義了
然後你對警察這個群體也發表了一個針對這個族群的hate speech
請問你和那個所長有什麼不同呢?
頂多就是在hate speech 的光譜區中沒那麼極端罷了
再次重申
只要是hate speech 就是不對的
不管輕重
但因為個人以個人身分,私人時間發表自己意見(就算是不當的)
然後給他處份
這也是我覺得不對的
懂了嗎
然後關於hate speech 屬不屬於言論自由的集會
建議你可以參考學界意見
然後想想為何有國家要制定專法限制
法律要限制的
不就是該被限縮的自由嗎
※ 編輯: TC13 (223.136.190.89), 05/20/2019 11:37:54
52F:推 mttsaimark: 警界都有害群之妖了 05/20 18:16
54F:→ mttsaimark: 哪一屆 哪一期 哪個區的 麻煩查一下 05/20 18:17
55F:推 orzshan: 樓上連這個都知道,想必是深櫃。 05/21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