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bgun1211 (帥帥小花花)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立法院通過同婚專法,新店警網路失言
時間Fri May 17 23:58:07 2019
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190517003953-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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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新北市新店警分局坪林分駐所陳姓所長日前在網路上與網友針對同婚議題討論
,陳某在網路中留言「慢慢回去搞屁眼」等歧視同志言論,遭網友留言痛批,新店警分局
接獲訊息展開調查,因認為陳影響警察人員形象,決定予以行政懲處。
陳某在臉書中留言認為「同婚是敗壞風俗,教壞孩子。」因此與支持同婚的網友在臉書中
激烈論戰,陳某留言說,「你們這些同意搞屁眼的,做人要感恩、不要背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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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bgun1211 (61.224.149.126), 05/17/2019 23:59:27
1F:推 casm49: 影響警察人員形象? 05/18 00:09
2F:推 yunne0923: 立場不同沒有指名道姓難道也不能留言? 05/18 00:11
3F:噓 hue64978: 風頭過了就又沒事了,官啊 05/18 00:11
4F:→ dow951: 民粹治國 05/18 00:11
5F:推 zzxx1017: 這樣也要懲處喔 有罵到誰嗎? 05/18 00:20
6F:推 gn7722: 對不起,你是差人 05/18 00:21
7F:推 vanjany: Google一下,是一位很年輕的所長,我以為只有老人會反同 05/18 00:23
8F:推 umaga1: 警察的身分就是原罪 05/18 00:40
9F:→ umaga1: 尤其有在地方版回覆民眾更要小心 05/18 00:40
10F:噓 tilthend: 這種偏差觀念還可以當所長喔?我身為同志不就還好不在 05/18 00:49
11F:→ tilthend: 他那ㄧ所 05/18 00:49
12F:推 feedcat: 啊不是陳述事實 是哪裡失言 05/18 01:01
13F:推 anklebreaker: 這個所長的留言還有更兇的喔,說對方爸媽應該把他射 05/18 01:16
14F:→ anklebreaker: 在牆壁上。不知道網路上這麼屌,現實中是不是也很愛 05/18 01:16
15F:→ anklebreaker: 狗幹基層,有沒有該所學長姐要分享一下QQ 05/18 01:16
16F:→ relio: 人家要搞屁眼干你屁事 05/18 01:17
17F:推 f210037: 這所長人不錯喔 很少幾乎沒罵過人 05/18 01:26
18F:→ grimma04743: 『很少幾乎沒罵過人』是很會罵人的意思嗎 05/18 01:30
19F:推 f210037: 打錯 是根本沒有 印象中只有一次勤教生氣而已 05/18 01:31
20F:推 ttttt13: 我討厭gay,但我支持每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 05/18 01:33
21F:推 tpc231250: 笑死 05/18 01:47
22F:→ w225562003: 感什麼恩?背什麼骨啦?zzzzZ 05/18 02:02
23F:噓 ComfortPTT: 單純就是鍵盤酸民,網路上的個人言論自由還要懲處? 05/18 02:46
24F:→ ComfortPTT: 樓上還有人搞不清楚重點耶,下次在網路上罵狗官也比 05/18 03:00
25F:→ ComfortPTT: 照辦理 05/18 03:00
26F:→ LJGB: 沒辦法啊 警察就是連車禍都會被懲處,像這種情形應該幫他上 05/18 03:05
27F:→ LJGB: 性平輔導嘛 不過警察只會數位學習 05/18 03:05
28F:噓 nerv072: 這樣就可以懲處哦?還觀念偏差勒 呵呵 05/18 03:27
29F:推 gn7722: 其實這所長人應該是很好的 05/18 03:30
30F:推 hijack8591: 你可以認同 人家也可以反同 沒有哪一方是觀念偏差 05/18 03:31
31F:→ hijack8591: 尊重一下思想自由好嗎 05/18 03:31
32F:推 gn7722: 我是覺得可以挺,可以反,但言詞不宜過激烈 05/18 03:43
33F:推 a135791hdhc: 哈哈 05/18 03:49
34F:推 nerv072: 原來不挺就是觀念偏差啊?(筆記) 05/18 03:49
35F:推 gn7722: 用詞太激烈關係吧 05/18 03:51
36F:推 ugotnostyle: 我也覺得噁 但我不會貼在網路上啊 05/18 04:37
37F:噓 skywalkerx97: 所長要為自己言行負責,留言被告公然侮辱自己擔,也 05/18 05:04
38F:→ skywalkerx97: 不用扯什麼挺警察 05/18 05:04
39F:推 alex90291: 就八卦版常出現的言論阿! 05/18 05:28
40F:噓 ComfortPTT: 上網爆雷劇情,影響警譽 05/18 05:48
41F:→ ComfortPTT: 在再不分,影響警譽 05/18 05:48
42F:→ ComfortPTT: 狗官酒駕,???? 05/18 05:49
43F:→ laup300687: 一窩蜂挺同跟風的 已經容不得不同意見的聲音了 05/18 06:38
44F:噓 azsxdc814: 真的是不能不認同欸 有人認同有人反同不行嗎 05/18 07:05
45F:推 link916829: 講話機車不代表需要受處分啊 05/18 07:38
46F:→ link916829: 同志霸凌 呵呵 05/18 07:38
47F:推 relio: 建議所長辭職 05/18 07:51
48F:→ relio: 就可以天天罵 05/18 07:51
49F:→ relio: 不然身為警察身分就閉嘴 05/18 07:51
50F:→ relio: 這就是台灣社會氛圍 05/18 07:51
51F:→ relio: 支持同婚 05/18 07:52
52F:推 schwalbe: 他的言論或許可受公評 但跟他的工作或身分有啥關係 05/18 07:56
53F:推 eateate04: 不支持同志不行嗎? 05/18 08:12
54F:噓 loveIFC: 我們這邊的老學長 對於同婚也口出惡言 !但是是在自己的 05/18 09:01
55F:→ loveIFC: 工作場所講,看來許多傳統長輩對於同婚通過,反彈很大 05/18 09:01
56F:噓 nodash: ㄜ...一堆結婚的老學長自己在外面也是.... 05/18 09:27
57F:→ Alan1989: 社會之所以多元就是因為有各種不同的聲音,但尊重他人 05/18 09:29
58F:→ Alan1989: 應有的權利是一切的基本 05/18 09:29
59F:推 luntalk: 可以認同或不認同,但言論確實太過了 05/18 10:05
60F:噓 asaki9527: 笑死,一堆學長都不只一個老婆的XDD 05/18 10:09
61F:噓 ilovesnow: 問一下,男男性行為,除了互吹還能玩哪 05/18 10:27
62F:→ ilovesnow: 就是陳述事實啊 05/18 10:27
63F:→ HLPT: 可以不認同,沒必要講得那麼辣 05/18 10:50
64F:→ tilthend: 不知道把同婚改成韓粉算不算影響警譽呢 05/18 11:07
73F:推 oneradish: 不喜歡同志就不喜歡,但有必要攻擊嗎?要嘛就不要讓人 05/18 11:30
74F:→ oneradish: 家知道你是警察才不會被投訴啊,各種丟臉! 05/18 11:30
75F:→ qilqil222: 這已經不只是事實陳述了吧 05/18 11:34
76F:推 TITANEX: 這很明顯就是仇恨言論了,不覺得就像一些台男交不到女友 05/18 11:38
77F:→ TITANEX: 就罵人是破麻一樣? 05/18 11:38
78F:推 brooke18: 這就是為什麼警察同志不敢出櫃,因為環境非常不友善。 05/18 12:26
79F:噓 hunter950873: 我不喜歡同性戀,但是我永遠同意他們勇於追求自己 05/18 12:27
80F:→ hunter950873: 的真愛,也很恭喜他們能夠步入婚姻 05/18 12:27
81F:推 sars7125889: 其實很簡單,你把玩X眼改成X穴,然後跑去跟女性說 05/18 14:06
82F:→ sars7125889: 猜猜會發生什麼事?某些護航的就是詭辯而已 05/18 14:08
83F:噓 lovepao: 這種所長連自己的嘴都管不住了,說人有多好,鬼才相信 05/18 15:04
84F:推 gn7722: 網路發言有時候讓人很難忍耐啊 05/18 15:29
85F:推 talkdiary: 有人說這個所長被霸凌了,自己換個角度想看看,你淪為 05/18 16:18
86F:→ talkdiary: 意見的弱勢時,你也會說被霸凌,那長期處於數量弱勢的 05/18 16:18
87F:→ talkdiary: 同志呢?自己不先尖銳攻擊會被反彈嗎?不認同跟反對對 05/18 16:18
88F:→ talkdiary: 方存在的差別有這麼難分辨嗎? 05/18 16:18
89F:推 OmeletFish: 推sars大,可以不喜歡阿,但講這種話已經算侮辱人了吧 05/18 16:26
90F:→ OmeletFish: ,護航的邏輯真的難懂 05/18 16:26
91F:噓 aaa321342: 讓我想到之前這個新聞 05/18 16:51
92F:噓 ray92110: 覺得受辱就就告啊 但到底跟警察職業屁事? 05/18 18:42
93F:推 a10181018: 愛滋甲有夠噁 05/18 18:51
94F:→ CatYaX: 該所長已經不是單純的留言而已 而是針對特地群體的歧視 如 05/18 22:15
95F:→ CatYaX: 果今天有人這樣攻擊警察這個職業 確定只是留言而已嗎? 05/18 22:15
96F:→ CatYaX: 還有警察身為執法的公務員發表仇恨言論 不管針對誰 都會 05/18 22:15
97F:→ CatYaX: 影響到形象吧 05/18 22:15
98F:→ jerry1919: 不管公投還是專法同不同意 兩年前已釋憲 05/19 09:50
99F:→ jerry1919: 時間到就算不修法還是準用民法 都當官了還這麼法盲 05/19 09:51
100F:→ imbester: 言論自由呢?? 05/19 12:39
101F:推 yuiping: 愛滋病有80%都是甲甲 05/19 16:40
102F:推 s13467965: 再怎麼不喜歡也無法改變事實 趨勢就是這樣不然就推翻大 05/20 00:17
103F:→ s13467965: 法官吧 05/20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