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tout5566 (5566給我閉嘴!!打個電話 )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特勤警攔查倉皇逃逸 高雄男持毒自撞超商
時間Wed Feb 27 11:53:11 2019
新聞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04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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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特勤警攔查倉皇逃逸 高雄男持毒自撞超商遭逮
凌晨1時許,高雄左營一名男駕駛,因為車上載有毒品,遇到巡邏的特勤員警攔查,
他心虛加速逃逸,結果員警一路狂追,男子後來自撞超商騎樓,還是被警方逮捕
超商前,一輛黑色轎車車頭全撞毀,一旁的廂型車也遭殃,還有超商玻璃都被撞破一個大
洞,超商店員聽到巨大聲響,才趕緊過來察看,才發現自己的摩托車也被撞倒。
超商店員:「還滿大一聲,碰的一聲,然後就變成這樣(你只知道有車子撞進來就對了,
你知道是警察在外面抓人?)不知道。」
事情就發生在凌晨1時許,高雄左營一名男子,開車行經自立同盟路口,被巡邏的特勤員
警發現形跡可疑,正要上前攔查,但沒想到駕駛卻心虛,闖紅燈加速逃逸,警方一路尾隨
,男子到忠言路後,逆向往左急切,但車子不慎失控打滑,整台撞進超商騎樓,
員警立刻
上前將他上銬逮捕,並在男子車內搜出6包毒品,一共2部廂型車與1輛機車受到波及,詳
細的後續賠償與毒品來源,警方將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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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電視新聞有講,撞車之後霹靂立刻衝上去把人壓制在地,然後搜車!!!
結果搜出6包「愷他命」,然後上銬帶回去
這個過程有沒有問題啊????
追車追到撞車,立刻衝上去壓制逮捕??????
請問壓制逮捕的依據是什麼??
然後搜車的依據又是什麼??
我覺得壓制上銬是可以用管束、搜車可以用警職法第8條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
為時,得強制其離車;
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還是他們是用現行犯逮捕+附帶搜索?
那是用哪一條先逮捕?
可以討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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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PC_Police/M.1551239593.A.2F6.html
1F:推 frzqp3814396: 新聞敘述不一定能還原事實吧?02/27 12:21
2F:推 fireforce: 最少公危現行吧02/27 12:27
3F:→ fireforce: 四輪闖紅燈、逆向又自撞 就算沒東西不辦公危可以交差嗎02/27 12:28
4F:推 CapPigeon: 半騙半哄02/27 12:35
5F:推 hwa6519: 被撞到的,找不到人賠了02/27 13:28
6F:→ blackskyz: 不知道lapd swat跟nypd esu是不是也要線上巡邏找績效02/27 13:31
7F:推 Theo: 保大應該是認為依刑訴法88-1條一項三款,經盤查後逃逸者逕02/27 14:09
8F:→ Theo: 行拘提,然後以附帶搜索方式搜索車輛,可是法理上搜索車輛與02/27 14:09
9F:→ Theo: 公共危險罪無關02/27 14:09
88-1第3款盤查的前提是「犯罪嫌疑重大」
我相信陳報單、職務報告或是移送書上都是跟新聞一樣寫「形跡可疑」
那形跡可疑是怎麼樣的可疑法?如果真要探究
還有很多討論空間
查獲案件當然很棒,不過現在社會這種氛圍要能夠明則保身、「依法行政」真的要非常小
心
10F:→ Theo: 最後再倒果為因,因為有毒品我才以現行犯逮捕噢,警界日常02/27 14:10
警界日常真的都是倒果為因
吃定犯嫌很少上訴、不懂適法性問題
11F:→ b7061334: 這篇文的論述是建立在新聞用語上進行,但不知道臺灣新聞02/27 14:21
12F:→ b7061334: 足以帶給原po這麼大信心?02/27 14:21
13F:→ fireforce: 對吼 上銬跟搜索是兩回事02/27 14:23
14F:→ s921123456: 很基本的公危現行 紅單開好開滿02/27 15:24
※ 編輯: shutout5566 (39.10.201.13), 02/27/2019 15:36:15
15F:推 hijack8591: 照七樓說法,事後還要報檢察官核發拘票,萬一不發取得 02/27 16:22
16F:→ hijack8591: 的證據通通不合法,除非舉證其他證據發現的可能,原po 02/27 16:22
17F:→ hijack8591: 的警職法檢查交通工具應該沒能到搜索程度。 02/27 16:22
警職法的檢查交通工具應該只能目視,不能真正的搜索
所以應該還是用185-3認定才說得通
這個案例還可以用185-3來解
很多案例都是棄車逃跑,或是開到死巷
這種情形也不乏各種違法壓制、搜索
這些才是最危險的
※ 編輯: shutout5566 (39.10.201.13), 02/27/2019 18:14:18
※ 編輯: shutout5566 (39.10.201.13), 02/27/2019 18:15:57
18F:→ HeyJayK: 你的心態我只是笑笑的 02/27 18:56
19F:推 DEARMARIO: 會有人信新聞內容!?我辦的案件或處理的事見報,只有30 02/27 19:08
20F:→ DEARMARIO: %的真實性,其他都是杜撰出來的新聞笑果 02/27 19:08
21F:推 ss87666: 推樓上 02/27 19:41
22F:→ tpetf: 臺灣新聞你也信? 02/27 22:10
23F:推 wolves5342: 帶回派出所變自願受搜索你不清楚嗎? 02/28 01:50
24F:→ nerv072: 討論什麼?舉例來說 你看到韓國瑜新聞臺報出來的東西 你 02/28 07:43
25F:→ nerv072: 覺得有討論的價值嗎? 製造業要討論什麼 02/28 07:43
26F:推 asd8563214: 直接追車追到他變公危 然後其他績效順便撈的概念? 02/28 16:13
27F:推 asd8604: 一直有疑問,為何特勤霹靂還要出來找績效 02/28 22:10
28F:→ asd8604: 假如他們考出來是為了抓績效那幹嘛不直接當打擊 02/28 22:11
29F:推 ray80711: 保大是警察局的績效ATM阿 02/28 22:27
30F:推 b7061334: 那個晚上出去外面打獵的都是保大吧... 02/28 22:56
31F:推 PKmos: 刑案分數壓力、長官期盼、考試、巡佐嘉獎~ 03/01 10:38
32F:噓 BuildMyDream: 先不討論現場狀況到底為何,只是想說不要相信新聞 03/02 15:03
33F:→ BuildMyDream: 的內容、再來開始討論 03/02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