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mir (豆苗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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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轉錄]第十二屆全國高中菁英盃辯論比賽 簡章
時間Tue Oct 20 22:36: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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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yhgooi (fyhgooi) 看板: KS_NewDebate
標題: [轉錄]第十二屆全國高中菁英盃辯論比賽 簡章
時間: Tue Oct 20 21:54:5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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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y31utopia (may) 看板: NTUdebate
標題: 第十二屆全國高中菁英盃辯論比賽 簡章
時間: Tue Oct 20 21:22:49 2009
第十二屆全國高中菁英盃辯論比賽 簡章
主旨:邀請各校辯論性質相關社團參加第十二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
說明:
一、比賽時間: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六日(六)至二月十一日(四)
二、比賽地點: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校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二十一號)
三、比賽制度:新式奧瑞岡四四四制
四、比賽對象:全國高中學校共七十二隊,每隊選手以具有該報名學校高中學籍為限
五、備選題目:
初賽:
1. 我國地方之公職人員選舉應賦予未取得國籍之外籍配偶投票權
2. 我國應課徵能源稅
3. 我國刑法自由刑之刑罰應加入居家監禁制度
複賽:
1. 學齡前兒童適合學習外國語言/學齡前兒童不適合學習外國語言
2. 外籍家務移工對台灣社會利大於弊/外籍家務移工對台灣社會弊大於利
3. 我國病歷應以中文書寫/我國病歷不應以中文書寫
六、報名方式:
1. 本屆高中菁英盃辯論比賽最高隊數限制為七十二隊,同校以報名一隊為限
2. 報名期限: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零時至十一月十五日(日)二十四時止
3. 報名程序:請參第十二屆高中菁英盃無名(參照備註),於期限內:
(1)至報名專區留言報名
(2)匯款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
(3)至匯款專區留言確認
註:上述程序須符合格式,在完成後經大會確認始報名成功。若有欠缺視同未完成報名手
續,並於十一月十六日(一)取消其參賽資格,開始候補作業
4. 候補方式:於民國九十八十一月十六日(一)以報名專區留言順序作為候補順序,候補
隊伍匯款期限至十一月十九日(四)止。
七、報名費用:報名費每隊新台幣參仟元整,保證金每隊新台幣壹仟元整
八、獎勵方式:
1. 團體獎:錄取冠、亞、季、殿軍各一隊
冠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亞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伍仟元
季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參仟元
殿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貳仟元
2. 個人獎:
(1)選取最佳辯士共四名(每隊不限一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壹千元
(2)選取單場最佳辯士:將獲得精美禮物一份
九、住宿地點:大會代訂國軍英雄館(提供房型及價格請參第十二屆高中菁英盃無名)
十、領隊會議:
第一次領隊會議將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日)十三時三十分於台灣大學社會科學
院社科十六教室舉辦。若不克出席第一次領隊會議,請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六)晚上十點前
電話告知賽務長,由主辦單位代抽賽程。
第二次領隊會議之時間地點將另行公佈。
十一、主辦單位連絡方式:台大健言社
執行長 劉少翔 0958600157
賽務長 林佳韻 0928278531
裁判長 李坤霖 0928321180
生總長 柯晨晧 0972602553
十二、備註:若對於上述有任何意見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請密切注意第十二屆高中菁英
盃無名(
http://www.wretch.cc/blog/ntudebate),任何新公告都將發表在上面。
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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