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mir (豆苗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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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转录]第十二届全国高中菁英盃辩论比赛 简章
时间Tue Oct 20 22:36: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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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yhgooi (fyhgooi) 看板: KS_NewDebate
标题: [转录]第十二届全国高中菁英盃辩论比赛 简章
时间: Tue Oct 20 21:54:5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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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y31utopia (may) 看板: NTUdebate
标题: 第十二届全国高中菁英盃辩论比赛 简章
时间: Tue Oct 20 21:22:49 2009
第十二届全国高中菁英盃辩论比赛 简章
主旨:邀请各校辩论性质相关社团参加第十二届菁英盃全国高中辩论赛
说明:
一、比赛时间:民国九十九年二月六日(六)至二月十一日(四)
二、比赛地点:国立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校区(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二十一号)
三、比赛制度:新式奥瑞冈四四四制
四、比赛对象:全国高中学校共七十二队,每队选手以具有该报名学校高中学籍为限
五、备选题目:
初赛:
1. 我国地方之公职人员选举应赋予未取得国籍之外籍配偶投票权
2. 我国应课徵能源税
3. 我国刑法自由刑之刑罚应加入居家监禁制度
复赛:
1. 学龄前儿童适合学习外国语言/学龄前儿童不适合学习外国语言
2. 外籍家务移工对台湾社会利大於弊/外籍家务移工对台湾社会弊大於利
3. 我国病历应以中文书写/我国病历不应以中文书写
六、报名方式:
1. 本届高中菁英盃辩论比赛最高队数限制为七十二队,同校以报名一队为限
2. 报名期限:民国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零时至十一月十五日(日)二十四时止
3. 报名程序:请参第十二届高中菁英盃无名(参照备注),於期限内:
(1)至报名专区留言报名
(2)汇款缴交报名费及保证金
(3)至汇款专区留言确认
注:上述程序须符合格式,在完成後经大会确认始报名成功。若有欠缺视同未完成报名手
续,并於十一月十六日(一)取消其参赛资格,开始候补作业
4. 候补方式:於民国九十八十一月十六日(一)以报名专区留言顺序作为候补顺序,候补
队伍汇款期限至十一月十九日(四)止。
七、报名费用:报名费每队新台币参仟元整,保证金每队新台币壹仟元整
八、奖励方式:
1. 团体奖:录取冠、亚、季、殿军各一队
冠军:奖盃一座,奖金新台币壹万元
亚军:奖盃一座,奖金新台币伍仟元
季军:奖盃一座,奖金新台币参仟元
殿军:奖盃一座,奖金新台币贰仟元
2. 个人奖:
(1)选取最佳辩士共四名(每队不限一名):奖盃一座,奖金新台币壹千元
(2)选取单场最佳辩士:将获得精美礼物一份
九、住宿地点:大会代订国军英雄馆(提供房型及价格请参第十二届高中菁英盃无名)
十、领队会议:
第一次领队会议将於民国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日)十三时三十分於台湾大学社会科学
院社科十六教室举办。若不克出席第一次领队会议,请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六)晚上十点前
电话告知赛务长,由主办单位代抽赛程。
第二次领队会议之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布。
十一、主办单位连络方式:台大健言社
执行长 刘少翔 0958600157
赛务长 林佳韵 0928278531
裁判长 李坤霖 0928321180
生总长 柯晨晧 0972602553
十二、备注:若对於上述有任何意见请於领队会议时提出。请密切注意第十二届高中菁英
盃无名(
http://www.wretch.cc/blog/ntudebate),任何新公告都将发表在上面。
国立台湾大学健言社 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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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oumir:南一借转,谢谢喔^^ 10/20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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