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5499 (jason)
看板TAXI
標題翟本喬 之 Uber 我來踢館 -01 (代po,作者Eden)
時間Mon Aug 31 22:02:49 2015
<< ..........>> 為 Eden 的回應
翟本喬:Uber 是一個對台灣有害的公司,而且根本不想溝通
<<
Eden: 翟本喬是一個對台灣有害的準共產黨,只想控制我們思想
>>
1. 共享經濟要在供給面不足或有缺失(例如壟斷、暴利、或浪費資源)的情形下才對社
會有貢獻。如果供給面是健康的,
共享經濟存在的價值是不大的。而德國法國等等國家已經明確表示 Uber 不是他們國家要
推廣的共享經濟。
<< Eden Says
壟斷:現行小黃的確是壟斷,一直打壓Uber已經證明,我跑一趟你罰我五萬,是有比闖 1
5 次紅燈還危險?
暴利:小黃當然是暴利啊,Uber車資大約小黃8折,公司又抽20%,司機等於實收64折,小
黃收入等於是Uber司機的1.5倍,
如果Uber司機尚能養家糊口,小黃的確是利潤可觀,難怪必須用盡吃奶的力氣,阻止別人
進來,而通常這種行為只會出現在既得利益者身上。
另外小黃還免繳牌照稅燃料費,享有油費補助。藉此順便向Uber高層喊話,先從降個5%開
始,幫我們加薪OK?
浪費資源:小黃開著空車在市區繞來繞去,我知道這不是浪費資源,是你筆誤,是浪費能
源才對,是吧!
在你眼裡,我們這些不管是小黃或是Uber司機,壓根談不上Human Resources。
>>
2. Uber 不是共乘。甲要由 A 點去 B 點,正好乙也要從 A 點附近去 B 點附近,這時候
乙搭甲的便車,叫作共乘,而乙分擔甲的成本,
或是付出比分擔成本再多一點的費用,甚至付給仲介平台一點酬勞,都是合理的。但 Ube
r 是特別為乙派丙開一輛車來接,這不叫共乘。
<< Eden Says
天啊,你果然是共產黨,連我們心裡在想什麼,都想知道,都要管。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
,包括出境或入境之權利。
我們下一餐要吃麵還是吃飯,下一站要去101或台北車站,下一ㄊㄨㄚ要去錢櫃還是好樂
迪,你都要管,
都要提前跟你報備,以符合你鑽牛角尖式的狹義共乘。
我在板橋路邊發呆,突然有人要去101,想一想我也好久沒去頂樓看看臺北市了,就順路
去囉。
到了之後,我沒下去,心想門票不少錢,我還是在外面感受就可以了。突然,又有人要去
機場,
我心想,自從被股價漲成三倍(十五變成五十)的無良公司資遣後,沒有出差機會,好久
沒坐飛機了,沒錢去旅遊,我去看看飛機總可以吧,於是,
我又順路去機場。。。
我傻了,這到底是你眼中違法的Uber,還是合法的共乘,誰來解答我的疑惑呀。。。
還是說「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你看過這網站嗎?// 桃北北宜基共乘網 //
https://carpool.ntpc.gov.tw/carpool/index.aspx
這網站是由新北市政府建置及維護,aka // 綠色共乘網 //,aka // Let's Ride Togeth
er //
例如這個乘客需求:
[單次共乘]台北市信義區-- 新竹縣湖口,刊登日期:2015-08-30 00:14:08 地點:
市政府捷運站-- 中國科大
(No: 8911 )‧共乘日期: 2015年09月08日‧出發時間:05:15
按照你的神邏輯,以下是司機在合法政府官網的回覆案例,哪一個違法?
A. 我可以載你去,費用2000。
B. 我剛好那天也要去新竹,幫我分攤2000塊就好了。
C. 我那天早上沒事,可以載你去,但不知道多少錢合理,按照Uber計費好了。
D. 我剛好那天也要去新竹,就一起共乘,但不知道多少錢合理,按照Uber計費好了。
其實本質是一樣的,都是甲開著自用車載著乙從台北到新竹,並收了錢。唯一的差別只是
說話的藝術,這是你要的答案?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實在荒謬至極!
>>
3. Uber 沒有減少閒置資源。它減少了丙的閒置資源,但間接讓丁(計程車司機)的資源
閒置,而丁(因為計程車密度較高)
和乙的距離期望值是比較小的,所以 Uber 反而浪費了國家的總體資源。
<< Eden Says
市場是否飽和,是否是閒置資源,是否合乎共享經濟,不是誰說了算,而是供需交由市場
決定。
試問,便利商店可以主張這附近已飽和,別人不能來開店?種高麗菜的,養豬的可以要求
別人不能種不能養?檸檬一度飆漲一顆50,
結果搶種,現在一顆5塊,有一批人決定下一季不種檸檬了,另一批人的思維則反過來,
你們都不種,市場變我的,我還大量增產。
生命自己會找出路,真的供過於求時,自然會有人退出。撇除Uber不說,難道你的意思是
,除了大太陽與下雨天小黃需求大的時候以外,
計程車必須按照單雙號出車,以免資源閒置。
我真心覺得,宣稱智商高達160的你 (還有人說200,還是那是BP(血壓)不是IQ),比較適
合學Dustin Hoffman去數牙籤。
所謂閒置才符合共享經濟,更是一大笑話。以房子來說,要如何分辨是因為閒置而出租,
或根本是為了出租賺錢而買房。我可不可以主張我買了三間房子的初衷是為了要給小345
,結果因為被大老婆發現,
所以現在變成閒置,可以符合共享經濟。
我是唸高職二專,只用兩塊板子爬上五米電線桿退伍的,深知實際遠重於理論,看來恰巧
與你相反。
>>
4. Uber 沒有增加就業。它增加了丙的收入,但減少了丁的收入。車行的抽成(根據公會
理事長說的,是個位數百分比)
遠少於 Uber 的抽成(20%),所以就業階級(丙和丁)的總收入反而是減少的(假設乙付
了同樣的車資)。
而 Uber 的代表竟然厚顏地說 "計程車司機本來要一天綁十二個小時在車上的,現在他們
有一些空閒的時間,
也許可以去找一些其他收入比較好的工作"。計程車司機除了極少數玩票性質之外,大都
是苦哈哈的勞工,
要是找得到收入比較好的工作,誰要來開計程車啊?
<< Eden Says
可見你完全不懂,沒深入了解就大放厥詞,Uber車資平均只有8折,哪來的乙付了同樣車
資;
你是多久沒叫車了呀,你以為55688還停留在只能叫小黃?麻煩Google一下,【55688生活
大管家】,的確很多司機轉業成功了。
「苦哈哈的勞工?誰要來開計程車啊?」你果然眼底下的司機是如此不堪。同3,便利商
店不能太多間,所以按照你的論述,
肯德基開在麥當勞旁邊,叫做沒增加就業,我懂了,有TSMC就足夠,等一下就打電話去聯
電,叫他關門,浪費資源。如果你有什麼EMBA學歷,應該也是混來的吧!
~~~~~55688~~~~~~
(一)生活管家
居家清潔 / 指甲彩繪 / 洗車打蠟 / 造型設計 / 按摩服務 / 開鎖服務 / 擋風玻璃修補
(二)管家助理 (自由接案)
居家清潔 / 洗車打蠟
~~~~~~~~~~~~~~~~
>>
5. Uber 沒有增加國家的 GDP,也沒有增加國家的稅收。由上一點可以看出,所有就業階
級的總產出並沒有增加。
而乙所付的車資,全部直接付到海外 Uber 的總公司,再由 Uber 付 80% 給丙,而 Uber
台灣分公司拿到的是 0!
看清楚了,你付了 1000塊的車資,政府所收到的稅是 0。政府收不到 Uber 的營業稅,
也收不到丙的所得稅。
我們都不喜歡繳稅,但如果大致上是公平的,那我們可以勉強接受。如果有錢的大公司可
以逃稅,而苦哈哈的勞工階級要繳稅,
我們是絕對不能接受的。Uber 宣稱它有繳稅,那就像一個人逃漏所得稅,然後宣稱他去
便利商店買飲料時有繳加值稅一樣,
是在騙人。
<< Eden Says
就算增加GDP又如何,數十年來台灣每年GDP一直成長啊,勞工薪水有比較多嗎?還不是都
到有錢人手裡,貧富越來越不均。
我只知道,失業的勞工或兼職的司機,當收入增加就會增進消費,活絡經濟,我比較重視
實際面,你的理論只是美化的數字,
一點意義都沒有。Uber也許現在還沒繳到什麼稅,但上繳至同樣中華民國政府的罰金卻已
高達數千萬,這樣你有比較滿意了嗎?
建議你先去了解台灣一些企業,負責人到底繳了多少稅,按現行Uber情況,就算全用台灣
分公司計算車資營收,估計也繳不了多少。
Uber初期為了推廣,幾乎唯一收入來源的20%抽成,全以趟次獎金方式回饋司機了。而針
對新會員與不時推出的定額免費,也等同行銷費用,
這還沒算到天價罰金,連門口賣蚵仔麵線的阿桑也知道根本還在燒錢,就你這天之驕子不
懂?
而且按照台灣會計師熟稔的節稅技巧,你以為能課到多少錢?
你當然也不知道,計程車司機,每月查定銷售額約40,000元휱2(個月)휲%(計程車客運
業擴大書審純益率),
換言之年所得只有9,600元,我的媽呀,這能生活嗎,這是一年所得耶,遠低於個人基本
扣除額,就算報稅,稅額也是O。
這樣你知道這些既得利益者,運輸業者的神通廣大了吧!平均一天只賺26塊,鬼也不信。
按照這比例,Uber司機的年所得大約9600 x 0.8 = 7,680,
假設他是兼差司機,並且原正職收入已達到12%門檻,那就是會額外再繳納921元。
>>
6. Uber 宣稱對所有乘客有 2000萬的保險,但被蔡政委問到細節時就閃爍其詞,改口說
"如果駕駛人本身的保險不足以賠償的話,
我們會協助他們向海外的保險公司申請"。我覺得這件事情很容易說清楚,只要把保單拿
出來給大家看就知道了嘛!
但 Uber 連保險公司是哪一家都說不出來,所以我合理懷疑是根本沒有真正的保險存在。
(我並沒有強人所難,要他當場拿保單出來。我是問 "什麼時候可以公開這張保單給臺灣
人民看?")
<< Eden Says
我們除了政府規定的強制險,個別司機也有再加保乘客險,Uber如果還有額外的,我們當
然很歡迎。
你也知道,保險公司多數是加保從寬,理賠從嚴。麻煩你去問一下朱立倫,當我們使用綠
色共乘網搭車時,
如果不幸死傷,是否仍適用保險條款,我相信政府不會鼓勵民眾去做一件與現行法律牴觸
的事情吧。中華民國萬歲!
你不妨去路邊招手,做個十趟計程車,看看右前座上面放的「執業登記證」是否為司機本
人,萬一不是,你的保障又在哪裡?
是否還有業者宣稱的兩千萬,你可以試一下。據某車隊經理跟我說,沒考取一年才舉辦11
次的登記證(過年那月份還給我停辦),
比例相當高,並說只要我考上職業駕照就可以先租給我車子開。
這兩三千塊的車資,你不是沒有吧,給我帳號,我願意贊助一半,公道吧!
>>
7. Uber 拿一些民意調查的結果出來說他們是受到支持的,但這也是混淆視聽。所以我比
喻說八仙塵爆之前,
參加彩粉路跑的人滿意度也很高,這並不代表它是對的。
<< Eden Says
我確信,你真的應該去看精神科。你的意思是民調不重要,那些做民調的公司可以關門了
,還是他是反指標?
我可不可以這樣說,你這篇文章點擊率也很高,這並不代表它是對的?
地球很危險,你快回火星去吧。。。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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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an90519: 很多他講的漏洞放在小黃身上也能通,小黃所謂2000萬乘客 08/31 22:15
2F:→ yan90519: 責任險,小黃司機自己都知道看看就好,要是是對方肇事根 08/31 22:15
3F:→ yan90519: 本拿不到。 08/31 22:15
4F:→ yan90519: 稅的問題,小黃對國家稅收根本零貢獻,對你們靠行費有報 08/31 22:15
5F:→ yan90519: 稅,但是你們的車免燃料稅牌照稅,油價過高政府補貼,對 08/31 22:16
6F:→ yan90519: 國家整體絕對是支出大於收入的,你們派遣能力差不如uber 08/31 22:16
7F:→ yan90519: ,全台灣的小黃多數集中在台北市營業,到處晃等路招造成 08/31 22:16
8F:→ yan90519: 交通亂象 08/31 22:16
9F:推 yan90519: 小黃車資現金全拿,免所得稅,在uber身上卻要求車資收入 08/31 22:21
10F:→ yan90519: 要繳稅,真是匪夷所思。55688的網路派遣根本無法跟uber 08/31 22:21
11F:→ yan90519: 比 08/31 22:21
12F:→ jason5499: 我是這帳號的原主人,原PO希望有人可以幫忙把這篇文章 08/31 22:26
13F:→ jason5499: 轉到曝光率較高的板,感謝好心人,讓翟先生好出來回應 08/31 22:26
14F:推 yan90519: 八卦板 08/31 22:46
15F:→ jason5499: 有人可以代轉嗎,不會弄 08/31 22:49
16F:→ domago: 你這篇準備水桶吧 發文不先看版規 08/31 22:53
17F:噓 lucifer666: 詭辯 09/01 00:08
18F:噓 hangar: 媽寶出桶囉 恭喜 09/01 01:30
19F:→ tazmanian122: 說來說去都是為錢為生活,以前日子好過計程車被說是 09/01 07:09
20F:→ tazmanian122: 沒用的人,才會去開計程車,到了現在,那些有用的人 09/01 07:09
21F:→ tazmanian122: 也跑來開計程車,這社會變的好奇怪…… 09/01 07:09
22F:噓 junji: 一堆反駁漏洞百出 關於共乘的解釋更是強詞奪理 09/01 09:07
23F:推 yan90519: 回t 所以共享經濟潮流下。哪些會先滅亡呢?利潤越高越 09/01 10:44
24F:→ yan90519: 先滅亡,附加價值越少越先滅亡,服務越標準化越先滅亡, 09/01 10:44
25F:→ yan90519: 越沒有(過時)法律法規保護的越先滅亡 09/01 10:44
26F:噓 lucifer666: 標準化先滅?利潤高先滅?法規保護的先滅? 09/01 12:45
27F:噓 priusalpha: 其實翟先生又不在這個版,貼過來這邊期待他回應? XD 09/01 15:45
28F:→ priusalpha: 直接去貼其他論壇或對方發文的地方不就好了? 09/01 15:47
29F:推 tazmanian122: 你這算是問題嗎?利潤高?多高?有像賣房子那樣,只要 09/01 17:47
30F:→ tazmanian122: 1個月賣一間,夠吃2個月? 09/01 17:47
31F:推 tazmanian122: 你這算是問題嗎?利潤高?多高?有像賣房子那樣,只要 09/01 19:57
32F:→ tazmanian122: 1個月賣一間,夠吃2個月? 09/01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