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me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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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一封舉報上海市公安局長的材料(http://c8m.cn/xme007)
時間Sat Oct 22 16:19:11 2005
我做的舉報網站:
http://c8m.cn/xme007 或
http://www.freewebs.com/xme007 或
http://www.stormpages.com/xme002
(若出現亂碼﹐點菜單上的查看-編碼-簡體中文)
存放証據的網址﹕xme002.ys168.com
拜托各位轉貼該材料或網址
大家打不開請回貼﹗在線等。
舉 報 材 料
我叫常平(身份証號﹕362222750509841)﹐來自江西高安﹐戶籍上海﹐要向你們反映的是上海市公安局長吳志明利用職務之便嚴重違法﹐利用高科技侵犯個人隱私、通信自由權﹐散布謠言﹐損害當事人名譽﹐長時間打著抓小偷的名義﹐勾結社會人員瘋狂的整人﹐嚴重損害了自己身為一名人民警察的形象﹐氣燄之囂張﹐整人時間之長﹐整人手段之狠﹐給當事人造成的精神創傷之大﹐前所未有﹐就在寫此材料的時候﹐已處在上海警方的24小時監控之中﹐我的一舉一動都逃不過他們的眼睛。有誰能想象一個人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裡被人跟蹤、受人誣蔑﹐而其中大半年的時間還是댊B在警方監視器的狀態下﹐吃喝拉撒睡都被人看見﹐這是一種怎樣的精神壓力﹐這是對人的一種什麼樣的折磨﹐說話、做事都得小心翼翼﹐生怕被人利用﹐不僅如此﹐他們還利用自己公安的身份﹐到處散布謠言﹐迷惑群眾﹐讓你始終處在一種被敵視的氛圍之中﹐一種人人喊打的高壓狀態之下。這一年多來﹐別人是生活在21世紀﹐而我卻像生活在文化大革命中﹐自己被警察描述成了專門和他們作對的可怕的牛鬼蛇神﹗這些警察利用自己的身份﹐無孔不入﹐與你所有有關的人都被調查﹐來獲取對他們有利的東西。
上海市公安局長違法犯罪事實﹕
1、長期(2004.2——2005.1)在我的住所(客廳、臥室、衛生間)安裝攝像頭﹔非法派人跟蹤﹔非法搜查我的房間﹔
2、散布謠言﹐損害當事人名譽﹔
3、指使我父母將我關進江西省精神病院(2004.3.21——2004.6)﹐並在精神病院安裝攝像頭監視我﹐對我進行精神折磨﹐在我吃的飯裡、喝的水裡下藥﹐下病毒﹔
4、利用技術手段竊聽我的手機或使之關機﹐攻擊我的電腦﹐阻止我上網﹔
5、在火車車廂及廁所內安裝攝像頭監視我﹐使用有害射線照射我﹔
6、在公共網吧利用技術手段截收我的應聘信﹔
7、 使用軍事武器威脅、恐嚇我﹐這些武器包括激光、遠程(非)致命性武器等等﹔
從2005年1月20日開始﹐我開始在北京上訪﹐上海市公安局長利用各種關系﹐各種技術手段阻止我反映他們的問題﹐期間還有人身攻擊﹐最後他們強行把我抓回上海並送進上海市閘北區精神衛生中心(就是精神病院﹐位於高平路上)﹕
1、2005年3月2日﹐我到國家信訪局上訪﹐他們組織一伙不三不四的人在人民來訪接待室門口圍住我﹐將我的舉報材料撕破﹐強行把我拖進一輛車牌號為滬A00051的面包車上(車頭的車牌用一塊紅布遮住﹐車尾靠著牆)﹐當我大聲喊叫時﹐他們掐我的脖子﹐並在車上打了我﹐他們看了我的舉報材料﹐對我說有什麼事好商量﹐我沒理他們﹐最後他們不得不放了我﹔
2、2005年3月5日(星期六)﹐我以為有關部門休息﹐便口袋裡揣著舉報材料(放在旅社怕被他們偷掉)想到王府井大街看看﹐沒想到中了他們的圈套。事情是這樣的﹐我從天安門廣場經過時﹐警察看到我口袋裡有材料﹐要求我拿給他看看﹐我給了他﹐他一看是舉報材料﹐便不讓我走﹐還有2個武警走到我面前問我想不想解決問題﹐我說想。在北京呆了一個多月﹐最高檢去了﹐中紀委去了﹐公安部去了﹐國家信訪局去了﹐都沒有解決問題﹐我知道這都是上海市公安局長在從中作梗﹐現在碰到能解決問題的了﹐我能不想嗎﹐又是兩會期間﹐我猜會不會是人大代表幫我解決問題﹐
可是後來的發展讓我意識到受騙了。我跟著警察上了一輛警車﹐他們把我帶到天安門派出所﹐一下車﹐看到那裡擠滿了人﹐都是來京上訪的﹐工作人員登記了我的身份証號﹐便讓我們在一間屋子裡等著﹐從上午一直等到下午﹐大概下午2點多鐘﹐又用一輛大客車把我們帶到一個接訪站﹐裡面掛了各個省、直轄市的牌子﹐我填了一張登記表﹐寫了我的舉報事項﹐就交給工作人員﹐然後就一直等著﹐等到下午6點鐘﹐一個講上海話的人來了(上海駐京辦事處的)﹐我把我的舉報材料交給他﹐然後他又走了﹐沒多久﹐他進來騙我說去他們的住處補充材料﹐我就跟著他們上了一輛小車
﹐來到一個賓館的地方﹐剛進他們的房間﹐裡面有很多上海人﹐其中一個人便態度強硬的告訴我說﹐你今天必須跟我回上海﹐7點的火車﹐我發現上當了﹐據理力爭﹐但無濟於事﹐跑又跑不掉(有人守著房門口)﹐最後不得不跟他們上車去火車站﹐連行李都不讓我回去拿﹐在火車站﹐我開始大叫並拉住鐵柵欄﹐有人就開始用腳踹我﹐並警告我老實點﹐他們就這樣強行把我帶上火車(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到哪去了﹖﹖﹖)﹐第二天早晨一到上海站﹐公安局的警車早就等在那裡了﹐而且在站內﹐我被警察帶到閘北公安分局大寧路派出所﹐在那錄了口供﹐按了手印﹐交了舉報材料﹐꜊琤H為可以走了﹐沒想到他們又讓我上了警車﹐我問去哪裡﹐他們說帶我到一個地方療養療養﹐最後他們把我帶到了上海市閘北區精神衛生中心﹐我第二次進了精神病院﹐我保存的他們使用激光恐嚇我的証據也在這裡丟失了﹐我的舉報材料被醫生拿去了﹐我問主治醫生警察是以什麼理由把我送進來的﹐他說警察說我在天安門亂散材料﹐完全是在撒謊﹐我立即告訴醫生真相﹐可他聽都不聽我的﹐過了幾天﹐我又跟主治醫生理論﹐他竟然告訴我說﹐他們調查過了﹐舉報材料上說的事是沒有的﹐這不是荒唐嗎﹐醫生有什麼權利去調查這件事﹖再說幾天時間他能調查什麼﹐我不再跟숊憟耵坐F﹐沒用。4月1日﹐我父親來了﹐我把在北京上訪的事跟他說了﹐可膽小怕事的父親根本就不支持我﹐我們辦了出院手續﹐回到了江西高安﹐在家呆了一個月﹐月底﹐我告訴家人我要去北京找工作(我要繼續上訪)﹐他們強烈反對﹐也許他們意識到了我的真正目的﹐2005年5月2日﹐父親騙我說去精神病院開藥﹐我以為不用住院﹐就去了﹐沒想到我父親和江西省精神病醫院聯合把我騙了﹐待我發覺時已晚了﹐我第三次進了精神病醫院(七病區)﹐這家醫院不是把人抓進去(第一次入院)就是把人騙進去﹐完全置當事人不顧﹐實在令人氣憤﹐而且入院後﹐主治醫生陳海波ꤊM魏主任不惜欺騙我的檢查報告﹐這是一家見利忘義的醫院﹗吃藥、住院都是強迫的﹐病人沒有要求出院的權利﹐除非家人來接﹐直到2005年8月29日﹐我才出院﹐關了將近4個月﹗難道精神病院有關人的特權嗎﹖﹖﹖難道因為他是精神病院就可以隨便關人嗎﹖﹖﹖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有沒有法律保障﹖﹖﹖
下面我將把事情的來龍去脈都寫出來﹐希望有關部門能進行徹底調查。
事情要從2003年的4月說起﹐我當時在上海﹐剛從一家公司辭職出來﹐準備考托福﹐計劃是參加當年8月份的考試﹐辭職後我租住在長寧區天山五村的一個單間內準備考試。4月中旬﹐自己患感冒了﹐一直咳嗽﹐當時沒注意﹐拖了兩個星期﹐由於自己不愛和人打交道﹐生活又有自己的特點﹐免不了和鄰居有一些矛盾﹐自己在備考的事也沒讓他們知道﹐所以在他們去上班的時候﹐我仍呆在家裡﹐給人的印象是沒有工作﹐這不符合上海人的習慣﹐所以在幾個月的時間裡﹐附近的鄰居隻看到我呆在家中﹐沒有上班﹐又不知道我在幹什麼﹐他們就不免產生懷疑﹐這樣一傳十﹐十傳百﹐븊蒤茪p區的人都知道。這期間我一直在為治病而奔忙﹐經常十幾袋地提著熬好的中藥回來﹐這期間仍在復習﹐還完成了托福輔導班的學習﹐然而我與鄰居的關系卻越來越糟﹐小區的人都知道﹐不幸的是該小區有一個很有背景又愛管閒事的混混(後來才知道他有朋友或親戚在市公安局)﹐暫且稱他為x﹐我以後的一切災難都由他引起﹐出於維護本地人利益的想法(不受外地人欺負)﹐x想找機會治治我﹐但由於我住的地方離他較遠﹐他暫時沒有采取行動。大家知道﹐2003年﹐中國的“非典”鬧得很厲害﹐幾乎影響了各行各業﹐托福考試也未能幸免﹐8月份的考試不讓報名了﹐隻讓
考11月的﹐我沒辦法﹐隻好報了11月15日的﹐由於與鄰居關系不好﹐我在9月底退租了那間房﹐改租了該小區的另一室(從此開始了我的厄運)。當時我的身體非常虛弱﹐病還沒好﹐仍在吃中藥﹐更不幸的是x就離我的住處不遠﹐早先治我的想法有機會實施了﹐他開始派人跟蹤我﹐摸清我每天的活動規律﹐在我去上海交大領11月15日考試準考証的時候﹐x也派人跟蹤我﹐他因此知道了我考試的確切時間﹐並且知道我買好了從交大到閔行考場的車票。在10月初到11月14日這段日子裡﹐我一直被他們跟蹤﹐當我開始發覺被人跟蹤後﹐我開始注意了﹐想找出跟蹤我的人﹐我故意又坐ꠊ恭h交大﹐果然發現一男一女在跟蹤我﹐這倆人意識到我在注意他們時﹐表情很不自然的提前下車了(後來我發現這倆人就和我住同一小區)﹐他們回去告訴了x﹐x知道他派的人被我看破後﹐決定親自出馬﹐他騎著一倆摩托車跟蹤我﹐沒想到又被我看出來了﹐這一下他更恨我了﹐覺得很沒面子﹐開始發動更多的人來跟蹤我﹐為了阻止x的無賴行為﹐我到小區居委會尋求幫助﹐結果無濟於事﹐x表面不承認﹐背地裡繼續跟蹤我。11月份的考試轉眼就到了﹐生病和x的騷擾使我根本就沒準備好這場考試﹐我決定再考一次﹐為了好好準備2004年1月份的考試﹐我決定回家復習﹐於是在1
1月14日買了一張回南昌的車票﹐x沒有停止他們的跟蹤﹐知道我將於11月15日﹐也就是考試的當晚坐火車回南昌﹐由於我識破了他們的跟蹤﹐x惱羞成怒﹐在11月14日晚上﹐當我入睡後﹐他指使旁邊的鄰居在晚上2、3點鐘﹐把門開得□□響﹐讓人睡不著覺﹐結果到15日﹐我睡到8、9點鐘才醒來﹐我本來買好了早晨7點鐘的車票到交大趕車到閔行考試的﹐他們知道的﹐這次考試就這樣泡湯了。而且這天上午﹐所發生的一件事導致了我接下來一年多慘痛悲劇的開始。我坐車去取中藥﹐在回來等車時﹐x讓一個高個子故意看我一眼﹐然後坐車走了﹐以此讓我知道﹐現在沒人跟蹤你了ꄊ]之前我總能識破他們)﹐在下一倆車到來時﹐我提著藥上車了﹐這時﹐x也跟了上來﹐自從他那次跟蹤我被我發現後﹐我就認識他﹐可他以為我不知道。車上人很多﹐大家都擠在一塊﹐x在我的前面﹐背向著我﹐在我的後面﹐其實還有一個年青人也在看著我﹐他和x是一伙的﹐我左手提著裝藥的塑料袋﹐右手握著拉桿﹐車開動了﹐由於x緊挨著我﹐壓得我很緊﹐我的左手就上下挪了挪﹐這一動作被x發覺了﹐他扭過頭來看著我﹐臉上一種懷疑的表情﹐後面的年青人也看著我﹐我想完了﹐x本想治我﹐正好找到了理由﹐他們把我當“小偷”了﹐又是x親眼所“見”﹐後面還有同伙“
見証”﹐我是跳進黃河也說不清了。說實話﹐我當時非常虛弱﹐從4月份一直病到11月份﹐連說話都有氣無力的﹐我不想和他們解釋﹐我覺得這隻是一種誤會﹐可這隻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到了目的地﹐他們立馬到處散布謠言﹐不管我走到哪裡﹐他們都事先誤導別人﹐整個小區都認為我是“小偷”了﹐不但如此﹐我到超市買東西﹐售貨員也警惕地看著我﹐反正走到哪裡﹐他們都事先和別人打好招呼﹐要別人注意我這個“小偷”。晚上﹐我打點好行裝趕往火車站﹐他們一直追蹤到火車站﹐我當時想﹐幸虧我是頭天買的火車票﹐要是當天買﹐更會讓他們認為是“畏罪潛逃”了。ꘊ^到家裡﹐我安安心心的復習了一個多月﹐到2004年1月初﹐我重新回到上海﹐為了避免再次受到x的騷擾﹐我沒有回到租住的房屋內﹐在一家旅館住了下來﹐可惜﹐我想錯了﹐上海已經布下了天羅地網﹐後來才知道﹐我受到上海警方的聯網布控了﹐x發動了他在公安局的力量。警方預先通知了上海所有的旅館﹐把我的姓名和身份証號告知他們﹐一旦我住進去﹐警察立刻就知道﹐怪不得隔了幾天我到交大領準考証時﹐一進交大的門﹐就看見x嘿嘿的朝我直笑﹐非常得意﹐他在想﹐你躲到哪裡去﹗我住旅館也躲不開x了﹐沒辦法﹐我重又回到自己租住的房間內﹐然而﹐x已經發動了ꤊ狾釭漱O量要抓我這個“小偷”了﹐無論坐車﹐出行﹐都有一大幫人跟著﹐老的﹐少的﹐男的﹐女的﹐所有的人都深信不疑我是“小偷”﹐這種深信不疑唯一的根據就是11月15日那天在車上的遭遇﹗這就是x散布謠言﹐發動警察的唯一理由﹗在接下來的一年多的時間裡﹐上海警方的跟蹤、監控、發協查令到我的老家高安等等一切行為﹐均是根據x在11月15日的所謂親眼所見而來的﹗這不是令人可笑嗎﹖處在當時的環境中﹐我實在忍無可忍了﹐他們已經損害了我的名譽﹐我要澄清自己的清白﹗我把在辭職時公司打印出來的社保繳納單復印了一份﹐那上面有我的月工資﹐比較高﹐꜊琝滼o份復印件交給居委會﹐請她轉交給x﹐並且向居委會解釋了11月15日在車上發生的事情(居委會的工作人員還特意問了一下是哪一天)﹐我的這一舉動起了作用﹐出外時人們不再用那種眼光看我了﹐我舒了一口氣﹐然而﹐事情還沒完﹐盡管x看了那份復印件(居委會阿姨告訴我的)﹐他仍不相信﹐還認為我是“小偷”﹐繼續在跟蹤我﹐但我能明顯的感覺得到﹐他已經發動不了那麼多人了(除了警察)。托福考試一考完﹐我準備回家了﹐令我沒想到的是﹐一場更大的造謠已經發生了﹐而且是上海市公安局所為﹐他們發了協查令到我的家鄉江西高安﹗公安局繼續在為x撐腰。
從我在上海上火車開始﹐就一直被人跟蹤﹐被人造謠﹐我所在的車廂﹐列車員﹐都認為我是“小偷”﹐從上海到南昌﹐再到高安﹐他們一路跟蹤﹐一路造謠﹐我一到老家﹐就感覺不對了﹐知道在上海的謠言傳到高安了﹐我到家的時候是晚上﹐一進家門﹐我就告訴我的爸爸、媽媽﹐說有人造謠從上海造到高安了﹐然而他們卻說沒有聽到﹐實際上他們知道﹐我說在上海有人跟蹤我﹐他們說我胡說八道﹐父母聽都不聽我的辯解﹐我失去了能夠向外界澄清事實的窗口﹐由於公安局的力量﹐整個縣城鬧得沸沸揚揚的﹐他們發動群眾(就像在上海一樣)﹐要在老家抓我這個“小偷”了。
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實在令人難以想象﹐走在大街上﹐人們就像看猴一樣看著我﹐幾乎所有人都知道我什麼時候出現在他們面前﹐公安局的警車不斷在我面前晃來晃去﹐他們要震懾我﹐可我自己清楚﹐我是清白的﹐我照樣該做啥就做啥﹐如果我怕了﹐他們更以為我做賊心虛。然而那種壓力實在很大﹐每個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不管認識的不認識的﹐公安局的話誰不相信﹗父母的不支持﹐不替我向親戚、朋友、鄰居澄清﹐人們以為我默認自己是“小偷”了﹐否則你的父母為什麼一句話都不說﹐我知道﹐我的父母和別人一樣也相信了公安局。我心裡非常痛苦﹐這件事情鬧得
滿城風雨﹐然而卻沒有一個人向我講述他們聽到了什麼﹐同學來了﹐也都說他們什麼都沒聽到﹐我知道這是謊言。轉眼春節到了﹐按慣例﹐我要給200元錢給我的外婆﹐然而有一天﹐我媽媽突然對我說﹐用她的200元錢來換我的200元錢﹐我一下子氣極了﹐心裡的苦處實在沒處說﹐隻有悶在肚子裡﹐我堅決不換。這個年別人過得歡歡喜喜﹐我卻背負著沉重的壓力﹐背負著“小偷”的惡名﹐在去外婆家的路上﹐我爸﹐我弟弟﹐弟媳他們找個理由和我分開走﹐然後我和我媽先走﹐走在鄉村的土路上﹐那幫跟著我的人真卑鄙﹐故意在前面安排各家各戶都站在門口看我﹐他們就是要讓ꤊ狾酗H都知道你是小偷﹐讓你抬不起頭來。在外婆家﹐我把在上海發生的事告訴了我的外婆﹐我希望外婆能把我講的告訴別人。正月十五過後﹐我準備回上海找工作了﹐一到上海﹐為了擺脫x的糾纏﹐那種無休止的跟蹤﹐我準備在遠離這裡的莘莊找房子﹐然而在這段時間裡﹐x繼續在打擾我﹐為了弄清我到底還有多少存款﹐畢竟我辭職已經有一年時間了﹐按他們的想法﹐存款應該不多了﹐應該去“偷”了吧﹐他們聯合銀行(工行)工作人員﹐在我從ATM取款機取款時﹐讓機器出故障﹐他們因此得到了我的信用卡卡號﹐再查出了我的余額﹐不巧的是我正在透支﹗他們這下欣喜若狂
﹐發動了更多的人來跟蹤我﹐跟得更緊了。他們還讓銀行凍結了我的這張信用卡。沒辦法的情況下﹐我隻好把還剩2、3個月到期的定期存款轉為活期﹐然後在莘莊租了一間房﹐可x和警察繼續追蹤而來﹐我外出仍舊有人跟蹤。我住了沒幾天﹐忽然感覺有點不對勁﹐房間好像裝了攝像頭﹐怪不得這幾天與我姑姑通電話時﹐她總要我趕緊搬出來﹗我意識到公安在房間裡裝了攝像頭﹐我不敢表露出來﹐仍舊每天上網找工作﹐去面試﹐但最終還是被警察看出來了﹐形勢變得驟然緊張﹐我又給我姑姑打電話﹐說我要搬出來﹐我姑姑卻讓我不要搬。我知道房間內裝了攝像頭成了這些警察ꐊ擃幓搎鱉膉H的理由﹐因為這讓他們下不來台。除了在我房間內裝攝像頭﹐這些警察還故意安排我認識的一位朋友打電話要我幫她去修電腦﹐然後趁我離開住所時進行了搜查﹐更惡劣的是﹐在我朋友那裡喝的一杯水裡﹐竟然給我下了藥(利尿劑﹖)﹐這就是警察和小混混勾結整人的証據﹗警察可以披著合法外衣﹐打著正義的幌子侵犯他人權益﹐混混專門幹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在日後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裡﹐他們就是這樣相互勾結﹐殘酷迫害我的﹐混混整我的時候﹐明知是火坑﹐我也要跳﹐否則就是和警察作對﹐遭來更慘的後果﹐警察不能做的﹐可以讓混混去幹﹐混混做不了ꨊ滿M可以通過警察實現。隨著事態的發展﹐他們整人的手段也越來越惡劣﹐越來越卑鄙﹐越來越沒人性。繼續呆在上海已經非常危險了﹐我爸也來了﹐租好的房子又要退掉﹐然而我爸跟房東說的退房理由﹐又是他們設計的一個圈套——說我精神不正常。我和我爸回到了高安﹐他們窮兇極惡的追了過來﹐竟然在我家裡裝上了攝像頭﹗客廳裝了﹐我睡覺的臥室裝了﹐最後連我家的衛生間/浴室也裝了﹐真是卑鄙無恥﹐在他們巨大的壓力下﹐我父母也屈服了他們﹐他們在我父母的耳朵裡裝了公安的高科技﹐可以聽他們發出的命令﹐這樣可以見機行事的來對付我﹐在那段時間﹐我父母
簡直成了上海公安的傀儡﹗在我去我外婆家時﹐他們照樣裝了攝像頭。為了能更好的整我﹐他們開始想辦法要把我關進精神病院了。開始鼓動我外婆﹐我父母﹐讓我去南昌看病﹐我身體好好的﹐無緣無故的看什麼病﹐我開始一直不同意﹐但我爸媽在上海公安的授意下﹐堅持要我去看心理醫生﹐我以為隻是咨詢一下﹐便答應了﹐誰會想到精神病院可以強制把人關起來﹐後來才知道﹐這都是預謀好的﹐這一去﹐便失去了三個月的自由﹐還硬吃了三個月的藥。進院的過程是這樣的﹕2004年3月21日﹐我和我爸坐車來到南昌﹐先來到我弟弟的住處﹐我弟弟也在﹐當時挺納悶﹐我弟弟뀊ㄓF過年﹐從來沒有休息的﹐怎麼那天不上班﹐不過沒有再多想﹐下午﹐我們3人打了一倆的﹐朝醫院開去﹐我當時不知道是去江西省精神病院(上坊路155號)﹐車子一進醫院大門﹐我們一下車﹐我爸和我弟弟立馬抱住我﹐我當時很恐慌﹐其實他們是在上海公安的授意下才這樣做的﹐我爸和我弟弟一邊抱住我一邊往住院部推﹐這時過來了一位醫生﹐後來才知道是我的主治醫生張華坤﹐他說上去檢查檢查就走開了﹐我當時非常驚慌﹐拼命掙紮﹐失手打了我爸爸一拳﹐他出了鼻血﹐但我還是被他們推到了住院部門口﹐我緊緊拉住門把手不放﹐想用手機打個電話﹐正在我按鍵的時괊唌M忽然沖出四、五個人﹐後來才知道他們都是二病區的病人﹐其中一人叫劉紅權。他們把我四腳朝天地抬了起來﹐進電梯到了二病區﹐把我抬到床上﹐然後三下五除二的拿掉了我的錢包、手機、皮帶﹐再用繩子把我四肢鎖起來﹐動彈不得﹐隨後就有護士拿來二瓶點滴給我打﹐當時的感覺非常恐怖﹐旁邊的病人都看著我﹐非常嚇人。我就這樣被關進了精神病院﹐開始了長達三個月的煎熬。醫院沒有經過我本人的同意﹐強制把人關起來﹐我的人身自由權就這樣被剝奪了﹐我當時無論從哪方面說都是一個正常人﹐有正常的語言﹐清晰的思維﹐精神病院能這樣抓人嗎﹖上海公安正갊O看中了這一點﹐他們沒理由把你抓到拘留所去﹐便人為地把你變成一個精神病人從而剝奪你的人身自由權。在精神病院裡﹐別人是在治病﹐我是在受折磨﹐不是肉體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他們上海公安不僅在活動室裡﹐我睡的房間裡裝了攝像頭﹐還在廁所裡﹐洗澡間裝了攝像頭﹐他們還嫌不夠﹐派人時時刻刻監視我﹐一天24小時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之下。每天早晨﹐要按照他們規定的時間起床﹐有時4點﹐有時5點﹐有時6點﹐我沒起來他們就讓那些病人大聲說話﹐大聲唱歌﹐中午別人都在午休﹐我卻不能休息﹐他們還在我吃的飯裡下藥﹐吃下去後心裡特難受﹐在我喝的水裡下
病毒﹐喝了沒多久就嗓子發癢﹐拼命的咳嗽﹐他們是一些沒有人性的家伙﹗可是﹐這還是相對較輕的整人手段﹐與他們後來的整人手段相比﹐這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他們給人的精神折磨是難以想像的﹐為了試探我會不會把他們的醜行說出去﹐他們故意放風說中央電視台要來采訪了﹐見我沒中計﹐又安排一位據稱是中紀委的人住了進來。這三個月的日子裡﹐我每天都度日如年﹗我知道這些病人裡頭有他們安排好的人﹐所以不敢隨便和別人說話﹐有人問我是怎樣進來的﹐我也不敢說出真相﹐為了排遣無聊的日子﹐我每天都在醫院的走廊和活動室裡來回踱步﹐處在一種壓力之下﹐
心情非常煩悶﹐經常望著窗外﹐盼望自己能早點出院。2004年6月﹐我從精神病院出來後﹐他們仍不罷休﹐雖然家裡不再裝攝像頭了﹐出門仍有人跟蹤﹐每天如此﹐隻不過他們這些警察回上海了。我在家裡休息了幾個月﹐直到2004年9月份﹐才開始找工作﹐哪裡知道﹐他們又殺將過來﹐10月18日我應聘到北京長天科技集團南京分公司﹐他們跟到南京﹐10月20日公司派我到蘭州出差﹐他們跟到蘭州﹐我坐火車他們跟著﹐坐飛機他們也跟著。在蘭州的一個多月裡﹐我一邊工作一邊要和他們這些警察作鬥爭。我工作的地點是甘肅省郵政信息儲匯局﹐位於蘭州市﹐他們這些上海警察依
舊披著合法外衣﹐打著抓小偷的幌子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在我和同事住的宿舍、衛生間又裝上了攝像頭﹐而且還具有透視功能﹐在我和同事及客戶辦公的地方也裝了攝像頭﹐最無恥的是在該單位的男廁所竟然也敢裝攝像頭﹐可以說﹐為了讓我屈服於他們﹐他們使用了多項高科技來整人﹐我的同事也被他們利用﹐耳朵裡照樣塞了他們的東西﹐可以見機行事地配合他們來整人﹐我的手機不但被他們竊聽﹐他們不高興的時候就使用技術手段讓我的手機關機﹐甚至開不了機﹐他們還通過辦公局域網攻擊我的電腦﹐使之死機﹐裝了防火牆也沒用﹐我在宿舍撥號上網﹐他們也進行非法控
制﹐要麼撥號撥不進﹐要麼瀏覽不了網頁﹐要麼被他們中途斷掉﹐我和同學打電話﹐他們也非法進行幹預﹐任意掐斷信號﹐還使用技術手段阻止我們繼續通話﹐不但我的手機打不通對方﹐固定電話打不通對方﹐連我跑到外面商店的公用電話處也打不通電話﹐他們幹的是人事嗎﹖這些用來對付犯罪分子的高科技成了他們整人的工具﹐他們還把對付違法分子的心理戰術用來對付我﹐經常制造一種恐嚇氣氛來威脅我。他們的一切行為就是要給我制造壓力﹐一種精神壓力﹐一種公安人員營造的強大壓力﹐這種壓力是通過蒙蔽當地公安﹐蒙蔽我周圍的人來實現的﹐以此達到孤立我的目
的﹐他們從一開始就是這樣做的。從蘭州回南京﹐再到北京﹐他們一路緊跟而來﹐他們不但在我所在的火車車廂裡裝了攝像頭﹐連火車的廁所裡也裝了攝像頭﹐實在無恥﹗我12月初來到北京﹐繼續找工作﹐他們繼續整人﹐我在公共網吧上網﹐他們也非法利用技術手段進行控制﹐截收我的應聘信﹐以至於我每投遞一家公司﹐都要打電話過去詢問對方是否確實收到過我的簡歷。從2005年1月初離開北京開始﹐我開始過上了一種流浪的生活﹐這都是他們一路的逼壓整造成的﹐他們整人的手段也越來越狠﹐越來越沒人性。從北京到天津﹐到濟南﹐到青島﹐到淄博﹐到南昌﹐到鷹潭﹐ꠊ鴘屭F﹐到懷化﹐到武昌﹐到宜昌﹐到荊門﹐1月20日前後﹐我再回到北京﹐短短20天的時間裡﹐我被他們逼得像老鼠一樣到處跑﹐逃亡一般﹐有家不能回﹐一回去他們又要利用我父母把我送進精神病院。有時候早晨剛到一個地方﹐在旅社辦好入住手續﹐晚上又不得不離開﹐記不清有幾個晚上是在火車上度過的﹐記不清有幾次晚上躺在床上睡了幾分鐘又猛然爬起來收拾行裝向旅社退房然後坐火車離開﹐在這20天裡﹐我不敢和我父母家人聯系﹐假如我每到一個地方就告訴他們﹐又是快過年了﹐他們就有理由說我犯精神病了﹐而這正是他們警察所要得到的。我父母哪裡知道他們這
些上海警察在緊緊迫害我。他們使用的手段也越來越殘忍﹐開始用有害的射線來照射我﹐在火車上﹐我買的雖是臥舖﹐為了躲避有害的射線﹐我不得不在車廂內來回的走動﹐一直走到天亮﹐他們還躲在出租車的後備廂裡追蹤我﹐用射線來照我﹐到後來﹐他們使用軍隊的武器來整我(至少使用了2種以上的武器)﹐一種是遠程(非)致命性武器﹐讓人吃不下飯﹐吃了多少他們都能讓我吐出來﹐或者讓人的肌肉顫抖﹔另一種是激光武器﹐為了恐嚇我不準去上訪﹐他們使用激光將我提果汁的塑料帶打斷﹐我保存了這一証據(我在公安部舉報時﹐接待我的工作人員不收我的証據﹐導괊P後來我被上海警方抓回上海並被送進精神病院﹐丟失了証據)。
我反映的這些情況﹐希望國家有關部門能進行詳細調查﹐懲辦那些違法的警察。
我的聯系電話﹕13718503704(我手機一直受上海警方控制﹐開機了能將你關上﹐或者讓別人打不通我的手機﹐或者把打給我的電話轉到沒人接聽的地方﹐遇到這種情況﹐我懇切希望國家工作人員能到我的住地找我)
住地﹕ 北京市海澱區萬泉莊南區居委會雨季公寓
2005年8月底﹐我從江西省精神病院放出來﹐9月初﹐我再次來到北京找相關部門反映問題﹐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開門大接訪﹐可我到公安部人民來訪接待室填寫並交了來訪登記表後﹐他們對我不理不睬﹐沒人接待﹐材料也沒人看﹐往往一等就是一整天﹐到下班了﹐他們說明天再來﹐第二天來了﹐結果還是一樣﹐我還用掛號信向公安部舉報中心寄去了一份材料﹐也沒有消息﹐到最高檢、中紀委﹐他們說該公安部管﹐到國家信訪局﹐交了材料﹐工作人員告訴我等著吧﹐很快會有人和我聯系﹐可到現在也沒人和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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