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enova (謝謝)
看板TAHR
標題[情報] 九十三年度『發現校園人權活動』實施計畫
時間Thu Oct 28 11:25:35 2004
壹、依據
教育部九十三年度人權教育工作計畫
貳、目的
為鼓勵學校塑造良好的校園人權環境,提昇校園人權文化,鼓勵家長、學生、社會人士或學校自我推薦校園內積極維護人權之案例,透過獎勵積極推動人權教育之學校行政團隊、教學團隊及教師之方式,以培養師生人權素養,營造人權保障與尊重的教育環境;本會並將得獎者以故事之方式拍攝成紀錄片,提供學校做為推動人權教育之素材。
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協辦單位: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全國教師會、各縣市教師會
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國人權協會
肆、活動日期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3年11月19日止。
二、評選日期:93年11月20日至93年12月15日止。
三、紀錄片拍攝及製作:93年12月16日至2月28日。
四、頒獎及發表日期:93年3月12日(星期六)。
伍、活動內容
一、甄選對象:
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行政團隊、教學團隊、教師個人,並依學校類型分為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組)、國民中學(國中組)及國民小學(國小組)三組。
二、報名方式:
1、由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團隊、教學團隊及教師,以自我推薦、服務單位推薦、同儕推薦、學生或家長推薦的方式,向承辦單位報名。
2、報名資料:包含報名表、教案、活動內容及相關佐證事例之光碟或書面資料,具體事例(如能提供照片、錄影音資料尤佳)。
3、收件數各組預計20件,共計60件作品。
三、報名收件日期及寄件地址:
1、報名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3年11月19日(星期五)止。
2、寄件地址:請將報名表及相關作品資料寄至【100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3號4樓之3 中國人權協會收】。(請於封面填寫本案之活動名稱)
3、本案聯絡人:中國人權協會 范小姐 洽詢電話:02-23933676轉22
傳真:02-23957399;mail:
[email protected]。
4、經送達之文件,參選團隊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正、退換、補件或收回,不論獲選與否,均不退還,亦不支付任何補助費用。
四、甄選標準:符合下列甄選標準之一,均可報名參加本活動
1、將憲法及世界人權宣言融入教學,啟發學生之人權意識,有具體事例。
2、指導學生瞭解自己權利,及維護權利之方法,有具體事例。
3、指導學生瞭解去除偏見與歧視,涵養平等與公義的能力,有具體事例。
4、建立有效學生申訴制度,積極維護學生權利,有具體事例。
5、推動多元文化教育,促進學生瞭解並尊重不同族群與文化,關懷弱勢團體,有具體事例。
6、積極提供資源並建立制度,保障弱勢學生學習權,有具體事例。
7、推動勞動教育,促進學生瞭解勞動權益之保障,有具體事例。
8、將尊重、包容與關懷理念融入教學與教育活動過程中,建立校園溫馨文化,有具體績效者。
說明:
阵 具體事例,如教案設計及教學、舉辦相關人權教學活動、具體成果、
績效等或建立具體機制或制度,以維護學生權益等事蹟,有具體成效者。
五、甄選方式:由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及現場訪視,並召開初審及複審會議進行評選。
1、書面審查(初審):
由評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召開初審會議就高中職、國中、國小分別評選出八至十組優良之團隊或個人後,並得視需要進行現場訪視。
2、現場訪視(複審):
由評選小組分別至學校訪視教師、學生或家長,就報名資料與相關事蹟進行審查。
3、綜合審查(總決選):
由評選小組就現場訪視結果提出報告並召開複審會議進行討論,決定國小、國中、高中織三組之得獎名單。
六、甄選結果:
阵 甄選通知:
(一)通過書面審查之團隊或個人,由本會書面通知通過初選名單。
(二)綜合審查評選出得獎者,由本會書面通知得獎團隊或個人,並進行各組特優獎之團隊或個人紀錄片之拍攝,及告知頒獎日期。
獎勵辦法:
一、特優獎:每組各取一名,並發給獎金新台幣五萬元及獎狀一幀,並將其事蹟拍攝為三十分鐘之紀錄片。
二、優等獎:每組各取一名,每件作品各得獎金新台幣二萬元及獎狀一幀。
三、佳作獎:每組各取三名,每件作品各得獎金新台幣五千元及獎狀一幀。
四、如評選作品未達優良標準者得予從缺,主辦單位並得視各組學校評選情形綜合調整各組獎勵名額。
五、參與評選得獎之學校有功人員,得由主管行政機關及學校從優予以敘獎。
七、各組評選優等之單位或個人事蹟,將拍攝為三十分鐘之紀錄片,放置教育部人權教育資訊網站供各界上網瀏覽或下載使用。
八、報名者之作品,若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由報名者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評審委員:
由本協會聘請專家學者,負責書面審查(初審)、現場訪視(複審)及綜合審查(總決選)。
十、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公告之,或請電洽02-23933676#22。
1、本報名表各欄請確實填寫,以利活動進行。
2、請於93年11月19日前將報名表及作品寄至100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3號
4樓之3 中國人權協會收 (請於封面填寫本活動名稱) 。
3、本案聯絡人:中國人權協會 范小姐,聯絡電話:02-23933676#22。
4、本表可自行影印逕予填列或至本會(
http://www.cahr.com.tw) 下載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