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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43....XD 小弟是還沒有考上的法律人...(慚愧) 以下只能算是拋磚引玉 當作刑事法類案例實習XDDD 個人見解 大家參考參考就好了 如果真的要玩 還要請神人出馬才行 個人的行為一般而言可以有三種責任 刑事責任--國家對個人犯罪行為之追訴 民事責任--私人間糾紛的解決 行政責任--行政機關對個人違反行政義務之處罰 基本上就從這幾點 輔以原PO所陳述之事實 分開討論婦人之責任 刑事責任方面婦人之行為該當 1.刑法第271條第二項之普通殺人罪之未遂犯 違規迴轉 馬路上又不是沒有別的用路人 這樣轉擺明就是要害死人嘛 不過要證明有故意殺人的意圖有難度... 2.刑法第277條第一項之普通傷害罪 就你所陳述之事時 這條一定該當 但這條是告訴乃論 去鴿舍作筆錄時 一定要跟鴿子講說: 我要對婦人(富人?)提出刑法第277條第一項傷害罪之告訴 請鴿子幫你移送 由檢察官來調查 決定起訴與否 這時你要準備好東西 例如說驗傷單(要花一千多驗的那種) 路口監視器...反正有關的就給他扯進來 東西越多對你越有利 3.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 你閃光揹的包包(後面是硬殼的那種) 磨傷&背帶都斷掉(安全帽不知道有沒有?) 婦人之行為 對你閃光的包包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 所以本條也該當 還有婦人有想要逃跑的意圖 不過被擋住跑不了 似有刑法第185條之4的肇事逃逸罪之嫌疑 不過本條沒有罰未遂犯... 婦人是以一個行為(違規迴轉)造成你閃光受傷&包包受損 屬於一行為犯數罪--依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犯處理--從一重處斷(刑責2>3) 基本上就是只討論2的部分(1的部分因為成罪機率微乎其微就不討論了XDDD) 民事部分你閃光可以主張的權利有 民法第184條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191條之2機動車輛駕駛人侵權責任 193 195基本上這方面保險公司會給你一個交代 也很少有人真的告(因為婦人也可以主張你閃光與有過失) 除非是重大車禍.... 行政責任部分 如果是雙黃線迴轉 自然有責任 不過就看鴿子要不要開單 順便也應該請鴿子看看有沒有喝酒 但基本上與你閃光無關 基本上比較有實效的就是刑事責任的部分 很多人都會提出刑事告訴 以刑逼民 最後有一個好的和解價碼 因為刑事責任是要抓去關的一般人都會比較害怕 其實我只是簡略的告訴你 基於上述的事實你可以主張的權利 (因為婦人似乎不知道事態的嚴重---不爽) 你可以做好準備 向事發地的鴿舍跟鴿子講然後提出告訴 但也只能嚇嚇那婦人 讓她了解事態的嚴重性 畢竟你閃光也只是輕傷(人沒事就好) 法官真的要判那婦人去關的機率很低(除非她有前科或態度極差) 小弟也是租車一族(無奈沒錢買重機) 騎在路上真的覺得驚驚 因為汽車對於重機真的很不友善 重點是重機又沒有像小羊一樣的輕巧 有些時候真的需要較大的空間 才會比較有安全感..... 總之人沒事就好了 有空去拜拜 求個心安 希望不要再看到這種事發生了 最後本文落落長 有疏誤之處還請見諒 小弟菜的很 ^______^ -- 謝謝大家讓我賺個P幣 XDDDD -- 一‧不要叫她對你溫柔 二‧不要讓她喝超過三杯以上,否則她會見人就打 三‧在咖啡館,一定要喝咖啡,不要喝可樂或果汁 四‧如果她打你,一定要裝得很痛,如果真的很痛,那要裝得沒事 五‧在你們認識的第100天,一定要去她班上送她一支玫瑰,她會非常高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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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98.212
1F:推 ameanshinobu:推.... 07/14 11:37
2F:→ realRLO:最討厭的是告到最後確認對方可以關進去。後面再給你寫一行 07/14 11:39
3F:→ realRLO:"可役科罰金" 真是告心酸。都給律師跟法院賺走了 07/14 11:40
4F:推 Haiker:得易科罰金的實在.... 07/14 11:55
5F:→ Photobiotic:殺人故意?那不如乾脆說婦人直接衝撞算了...毀損不罰 07/14 12:16
6F:→ Photobiotic:過失,連構成要件該當都不成立。 07/14 12:16
7F:→ Photobiotic:民事責任要提告當然可行,只是在這種情況下當然是以刑 07/14 12:18
8F:→ Photobiotic: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提起,還可免繳民事裁判費。民事與 07/14 12:18
9F:→ Photobiotic:有過失只是減輕賠償價金,不影響成立與否。 07/14 12:18
10F:推 CAL20:看的好累~推~~不虧是要當律師的人.... 07/14 12:56
11F:推 rc51:補充一下,第2點的驗傷單,一千多塊是甲種的,那個是每個字都 07/14 13:25
12F:→ rc51:要非常正確,字字必較,一般車禍刑事提告不用開到那種 07/14 13:26
13F:→ rc51:那種甲級的好像是高金額保險理賠在弄的,小弟是算是有經驗 07/14 13:27
14F:→ rc51:幫苦主分享一下!比較好辦事 07/14 13:27
15F:→ crownlaw:太屌了~~你的刑法可能要重修了...全部都答錯 07/14 14:06
16F:推 blueguilty:同是法律人只能同意Photo..刑法加加油喔... 07/14 14:11
17F:推 camle1211:1.3如果要舉證,恐怕有困難 07/14 16:48
18F:推 AAApeter:殺人罪就已經是公訴罪了,車禍只有死亡會是公訴~ 07/14 19:11
19F:→ sarltis:殺人跟公訴沒關係 跟非告訴乃論才有關係 07/14 20:30
20F:推 crossby:這樣的刑法推論....還真是嚇我一跳! 07/15 00:02
21F:→ crossby:退萬步言...若真能成立,會有撞死人後被羈押喔!? 07/15 00:06
22F:推 AAApeter:非告訴乃論就是公訴的意思吧? 07/15 14:55
23F:→ AAApeter:只有死亡車禍,檢察官有主動偵察的責任 07/15 14:55
24F:推 sarltis:為了發現犯罪 檢察官對於一切可能都有主動偵查的責任 07/15 20:02
25F:→ sarltis: 公訴與自訴 是兩種不同的刑事訴訟程序 07/15 20:03
26F:→ sarltis:差別在於公訴 是檢察官當原告 自訴是自訴人當原告 07/15 20:03
27F:→ sarltis:非告跟告論的差別在於 如果是告論罪 沒有人"告訴" 07/15 20:04
28F:→ sarltis:就算由檢察官提起公訴 一樣會因為欠缺訴訟要見被駁回 07/15 20:05
29F:→ sarltis:而非告論罪的話 則是不管走公訴自訴 只要經告訴告發 07/15 20:06
30F:→ sarltis:就不會因為有告訴權人撤回告訴 然後就沒事了 一樣會辦到底 07/1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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