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cl012 (怪龍-卡西歐魯)
看板Suckcomic
標題Re: [心得] 植木的法則
時間Wed Mar 29 19:57:47 2006
※ 引述《FlameWar (いっぺん 死んでみる?)》之銘言:
: 不能說作者畫什麼就看什麼,難道BBS上的各大動漫版只是每個禮拜讓大家等便當?
: "正因為作者這樣畫,所以我們才會在這邊討論
: 其實我就是覺得更扯,所以沒看漫畫,偶爾電視台播動畫時會看看
: 烈火的設定有多扯?
: 用google找了一下設定,原來烈火是四百多年前的火影忍者一族,所以能發火炎
: 把烈火的設定搬到海賊王看看會怎樣:
: 為什麼艾斯能發火炎?-原來艾斯是四百多年前的火影忍者一族,所以能發火炎
: 為什麼艾涅爾能打雷?-原來艾涅爾是四百多年前的雷影忍者一族,所以能打雷
: 為什麼魯夫手能伸長?-原來魯夫是四百多年前的橡膠忍者一族,所以手能伸長
: 那為什麼艾斯跟魯夫不一樣?-你問我我哪知道?
: 如果尾大這樣搞,那海賊王還會像今天這樣紅嗎?
: 當然不會,連安西都知道不能這樣搞,所以提出了魔導器的設定
: 設定對漫畫到底有什麼樣的影響?
: 為什麼尾大要提出惡魔果實?直接說魯夫異於常人不是比較快?
: 為什麼富監才在前作提出了靈氣,又要提出念能力?
: 因為好的作家知道,故事如果能架構在好的設定上
: 一定能吸引更多的讀者來閱讀,反之亦然
: 富監敢亂對他的作品作設定嗎?敢說奇犽其實是四百多年前的雷影忍者一族?
: 雷歐力其實是有天桑原照鏡子結果嚇死自己,才投胎成帥哥雷歐力?
: 當然不敢,比斯吉只能偶爾用用,誰敢亂做設定把死忠讀者全嚇跑?
: 我認為討論作品的設定是否合理有其意義,正如同劇情對故事的意義。
1.安西信行設定的背景世界觀就是
「四百年前的火影一族首領有帶帶相傳的炎術士能力」
這點他是有自圓其說過的
而且後來從紅麗、櫻火到歷代的炎龍都是有這樣的能力
代表這並非針對烈火的單一特例補洞,有對這個設定發揮過
至於魔導具是完全不同的戰鬥系統,是由火影忍軍開發出來供忍者使用的道具
只有用在炎術士外的戰鬥角色身上
而且兩個設定是差不多時間出現(都是單行本第一集就有的)
由此可知魔導句並不是安西為了替炎術士的設定收拾殘局才追加的東西
2.把《烈火之炎》的設定搬到《海賊王》之所以不合理
是因為這兩部作品本來就是不同的世界觀
這個設定不能搬到《海賊王》或《獵人》,因為裡面並沒有火影一族的設定
而《烈火之炎》裡面火影忍軍的設定是從單行本第二集在老師家就有看到過的伏筆
一直到結束紅麗之館篇以後才由陽炎的回憶指出烈火的真實身分
這樣的設定前後呼應、沒有自打嘴巴的地方
3.人氣與動漫作品的素質是毫無關係的
商業性價值,也就是人氣,主要是取決於宣傳、外觀、討好讀者的要素等等
而作品的藝術性價值是在於角色描寫、劇情結構、表達能力、背景設定等
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就拿目前當紅的幾個JUMP系少年漫畫(海賊、火影、死筆、光速、驅魔、死神)來說
唯一有到我及格標準的也只有《光速蒙面俠21》一部而已...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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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cl012 來自: 61.228.82.248 (03/29 20:04)
※ 編輯: hcl012 來自: 61.228.82.248 (03/29 20:05)
1F:推 hercales:死筆很早就爛掉了 03/29 20:21
2F:推 shikicomicer:我想推一個中肯XD 03/29 20:34
3F:推 FlameWar:畢竟我對烈火的認識不深,多謝指教m(_ _)m 03/29 21:41
4F:→ FlameWar:第3點有疑議,討好讀者的要素中難道不包含其藝術價值? 03/29 21:46
5F:→ FlameWar:直言沒有直接的關係是太過武斷? 03/29 21:47
6F:推 chiralvosky:大概只能說沒有"直接"關係,有時候曲高和寡 03/29 22:56
7F:→ chiralvosky:而最近流行"萌"的大部分也沒什內容(個人感覺) 03/29 22:57
8F:→ chiralvosky:什麼東西會流行老實講常常出人意外 03/29 22:59
9F:推 kisasei:目前當紅的JUMP系我也絕得大部分都不及格 特別是DN...orz 03/30 01:02
10F:推 hcl012:嗯...我所謂討好讀者的要素,指的是像萌與沙必死之類的商業 03/30 06:38
11F:→ hcl012:要素,當然,論殺必死,還是有大師級的漫畫家能夠把角色的 03/30 06:39
12F:→ hcl012:「性感」表現得很好、具藝術性,其他商業元素也有高下之分 03/30 06:40
13F:→ hcl012:但是我個人還是不太喜歡商業元素來作為評斷作品的標準...一 03/30 06:40
14F:→ hcl012:個已經輸給編輯、輸給讀者,把自己的作品當賺錢工具的創作ꨠ 03/30 06:42
15F:→ hcl012:者,我是十分厭惡的... 03/30 06:43
16F:→ hcl012:再者,既然漫畫會紅與否不一定是藝術價值的關係,那拿人氣 03/30 06:58
17F:→ hcl012:當成反駁的論點就有些失當了,不是嗎? 03/30 06:59
18F:推 tonyselina:這篇可以M吧? XD 不過JUMP的取向有考慮進去嗎? 03/30 15:56
19F:推 sirlers:光速蒙面俠才只有及格而已喔?標準很嚴哪 04/09 00:30
20F:推 louis152334: 九頭龍閃當初是說,要九刀做到一致出手 03/29 09:17
21F:→ louis152334: 但是雪代緣示範了,擋好擋滿。九刀全擋到 03/29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