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cl012 (怪龙-卡西欧鲁)
看板Suckcomic
标题Re: [心得] 植木的法则
时间Wed Mar 29 19:57:47 2006
※ 引述《FlameWar (いっぺん 死んでみる?)》之铭言:
: 不能说作者画什麽就看什麽,难道BBS上的各大动漫版只是每个礼拜让大家等便当?
: "正因为作者这样画,所以我们才会在这边讨论
: 其实我就是觉得更扯,所以没看漫画,偶尔电视台播动画时会看看
: 烈火的设定有多扯?
: 用google找了一下设定,原来烈火是四百多年前的火影忍者一族,所以能发火炎
: 把烈火的设定搬到海贼王看看会怎样:
: 为什麽艾斯能发火炎?-原来艾斯是四百多年前的火影忍者一族,所以能发火炎
: 为什麽艾涅尔能打雷?-原来艾涅尔是四百多年前的雷影忍者一族,所以能打雷
: 为什麽鲁夫手能伸长?-原来鲁夫是四百多年前的橡胶忍者一族,所以手能伸长
: 那为什麽艾斯跟鲁夫不一样?-你问我我哪知道?
: 如果尾大这样搞,那海贼王还会像今天这样红吗?
: 当然不会,连安西都知道不能这样搞,所以提出了魔导器的设定
: 设定对漫画到底有什麽样的影响?
: 为什麽尾大要提出恶魔果实?直接说鲁夫异於常人不是比较快?
: 为什麽富监才在前作提出了灵气,又要提出念能力?
: 因为好的作家知道,故事如果能架构在好的设定上
: 一定能吸引更多的读者来阅读,反之亦然
: 富监敢乱对他的作品作设定吗?敢说奇犽其实是四百多年前的雷影忍者一族?
: 雷欧力其实是有天桑原照镜子结果吓死自己,才投胎成帅哥雷欧力?
: 当然不敢,比斯吉只能偶尔用用,谁敢乱做设定把死忠读者全吓跑?
: 我认为讨论作品的设定是否合理有其意义,正如同剧情对故事的意义。
1.安西信行设定的背景世界观就是
「四百年前的火影一族首领有带带相传的炎术士能力」
这点他是有自圆其说过的
而且後来从红丽、樱火到历代的炎龙都是有这样的能力
代表这并非针对烈火的单一特例补洞,有对这个设定发挥过
至於魔导具是完全不同的战斗系统,是由火影忍军开发出来供忍者使用的道具
只有用在炎术士外的战斗角色身上
而且两个设定是差不多时间出现(都是单行本第一集就有的)
由此可知魔导句并不是安西为了替炎术士的设定收拾残局才追加的东西
2.把《烈火之炎》的设定搬到《海贼王》之所以不合理
是因为这两部作品本来就是不同的世界观
这个设定不能搬到《海贼王》或《猎人》,因为里面并没有火影一族的设定
而《烈火之炎》里面火影忍军的设定是从单行本第二集在老师家就有看到过的伏笔
一直到结束红丽之馆篇以後才由阳炎的回忆指出烈火的真实身分
这样的设定前後呼应、没有自打嘴巴的地方
3.人气与动漫作品的素质是毫无关系的
商业性价值,也就是人气,主要是取决於宣传、外观、讨好读者的要素等等
而作品的艺术性价值是在於角色描写、剧情结构、表达能力、背景设定等
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就拿目前当红的几个JUMP系少年漫画(海贼、火影、死笔、光速、驱魔、死神)来说
唯一有到我及格标准的也只有《光速蒙面侠21》一部而已...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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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编辑: hcl012 来自: 61.228.82.248 (03/29 20:04)
※ 编辑: hcl012 来自: 61.228.82.248 (03/29 20:05)
1F:推 hercales:死笔很早就烂掉了 03/29 20:21
2F:推 shikicomicer:我想推一个中肯XD 03/29 20:34
3F:推 FlameWar:毕竟我对烈火的认识不深,多谢指教m(_ _)m 03/29 21:41
4F:→ FlameWar:第3点有疑议,讨好读者的要素中难道不包含其艺术价值? 03/29 21:46
5F:→ FlameWar:直言没有直接的关系是太过武断? 03/29 21:47
6F:推 chiralvosky:大概只能说没有"直接"关系,有时候曲高和寡 03/29 22:56
7F:→ chiralvosky:而最近流行"萌"的大部分也没什内容(个人感觉) 03/29 22:57
8F:→ chiralvosky:什麽东西会流行老实讲常常出人意外 03/29 22:59
9F:推 kisasei:目前当红的JUMP系我也绝得大部分都不及格 特别是DN...orz 03/30 01:02
10F:推 hcl012:嗯...我所谓讨好读者的要素,指的是像萌与沙必死之类的商业 03/30 06:38
11F:→ hcl012:要素,当然,论杀必死,还是有大师级的漫画家能够把角色的 03/30 06:39
12F:→ hcl012:「性感」表现得很好、具艺术性,其他商业元素也有高下之分 03/30 06:40
13F:→ hcl012:但是我个人还是不太喜欢商业元素来作为评断作品的标准...一 03/30 06:40
14F:→ hcl012:个已经输给编辑、输给读者,把自己的作品当赚钱工具的创作ꨠ 03/30 06:42
15F:→ hcl012:者,我是十分厌恶的... 03/30 06:43
16F:→ hcl012:再者,既然漫画会红与否不一定是艺术价值的关系,那拿人气 03/30 06:58
17F:→ hcl012:当成反驳的论点就有些失当了,不是吗? 03/30 06:59
18F:推 tonyselina:这篇可以M吧? XD 不过JUMP的取向有考虑进去吗? 03/30 15:56
19F:推 sirlers:光速蒙面侠才只有及格而已喔?标准很严哪 04/09 00:30
20F:推 louis152334: 九头龙闪当初是说,要九刀做到一致出手 03/29 09:17
21F:→ louis152334: 但是雪代缘示范了,挡好挡满。九刀全挡到 03/29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