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nawind (第八罪正太之罪:雨颯)
看板Sub_Strategy
標題[判決] VVVV5555板主板務不作為案
時間Sat Sep 22 23:33:06 2018
主 文:
1.LoL板 VVVV5555板主(以下稱V板主)2018上半年度板務鮮少作為情勢明確,
且經本組詢問,並未與其他板主群協調分工,使致時常有板務延宕無人處理,
V板主則坦承有部分個人情緒狀況和自我懷疑等情況,無法順利執行板務,
故確實有其失職情況,
警告一次。
2.V板主於自己的罷免案投下同意票,使旁人難以確定是否有仍能執行其職務,
並於相關板務是否作為的討論中推文,包含:
「我沒在這發廢文 已經算是幫很多忙了」等發言,均屬不恰當之行為,
本組接受V板主之答辯為「意氣用事的報復性舉動」,
但縱使遭質疑,有情緒仍應以採取理性溝通,發洩情緒應藉其他管道進行,
不應以此類方式表達,
口頭警告一次,以勸誡莫再發生。
3.由於經溝通後,目前V板主已與其他板主群恢復溝通,亦恢復定期處理板務,
觀察一個月下來,情況已好轉,故不再附加項目監督其工作狀況,
4.警告生效期(一年)內若再受同類檢舉,
經查證,確有超過一個月以上未請假之板務不作為等情況,
依情節解除職務之;
口頭警告後再受同類檢舉成立,轉正式警告之。
案件概述:
1.承組務公告
#1RS9amBr (Sub_Strategy) 之說明,
由於V板主之罷免案雖未通過但票數逼近通過之門檻,
組務受理原罷免理由轉以檢舉案模式處理,調查板主是否確有缺失之情況。
2.原罷免案申請人提覆之意見書
#1RSHHudw (Sub_Strategy),
可歸納為三類問題:
A. V板主自行於罷免案投下同意票,和其他不當發言
B. V板主於罷免案結束前(2018上半年度)未積極作為板務
C. V板主於InnGee板主請假、po11po11板主(現已離任)忙於線下比賽等,
其他板主同仁無法執行板務之期間,並不能充分代行其職。
3.經本組查證,2018上半年度直至7/31止,V板主僅有三篇公告,
其中兩篇為水桶處分,總處理水桶數為六件,遠低於熱門看板平時應有之業務量,
其餘檢舉板板務處理若干不另列出,
總而言之,期間板務不作為之情況明確昭然。
4.V板主答辯
#1RShAV1S (Sub_Strategy)中,
雖未依本組要求列出相關執行項目,但亦坦承板務處理消極被動,
並由於去年底之申訴案件
#1QTqQqh0 (Sub_Strategy),未獲本組支持,
對自身的判決標準感到懷疑,並承諾會重拾板務工作。
5.本組藉此機會重申,組務與板主見解不同為正常現象,
板主正當行使為一級板務管理權限,是理所應當的事,
組務則是二級機構,以覆核、複查相關處置是否合理、有無缺失等;
故板主只要能秉公處理案件,就算經申訴由組務裁定解除處分,也不會受到處分,
無須擔心見解與組務是否相同,因為只有在板主有缺失時組務才會介入協調和處置,
PTT各級管理人員均無給職,各司其職為社群服務,
才能帶給所有正常的PTT使用者們有良好的環境。
6.如主文2.所述,「報復性」舉動並不能解決問題,V版主之若干發言均為不當,
但本組判斷其嚴重程度,並未使致其板主身分失格無法勝任其工作,
故僅以口頭警告處理之,希望將來能改以較平和、理性之方式溝通解決問題。
7.BC項不作為之情勢明確,屬職務不履行之缺失,應受正式警告處分之,
同時,據本組了解已和其他板主重新建立正常板務溝通機制,
故不再追加其他方式以監督其作為,
但於警告生效期間內再有不作為情況時,最重將依情況解除職務不予寬待,
如有其他原因,造成長時間無法進行板務管理之情況請至組務板請假。
警告生效期間:2018/9/23~2019/9/22
戰略遊戲小組長rainna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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