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kc (Mr. 男子漢)
看板Sub_Strategy
標題Re: [申訴] LOL 板判決申訴
時間Fri May 25 21:12:24 2018
※ 引述《rainnawind (第八罪正太之罪:雨颯)》之銘言:
: ※ 引述《fkc (Mr. 男子漢)》之銘言:
: : 真心很想回答你
: : 但是事情發生之後已歷時許久
: : 所以,對於相關遊戲經歷之具體內容已印象模糊
: : 那就說不是好了
: ﹌﹌
: : 因為遊戲中,正在進行激烈的溝通,也就是爭.執.
: ﹌﹌﹌﹌﹌﹌﹌﹌﹌﹌﹌﹌﹌﹌﹌
: : 選擇能夠立刻與對方進行言論交鋒的語句,試圖讓對方感到錯愕、難以回應,完全正常
: ﹌﹌﹌﹌﹌﹌﹌﹌﹌﹌﹌﹌﹌﹌﹌﹌﹌﹌
: : 文章只是引述曾經發生過的遊戲經歷罷了
: ﹌﹌﹌﹌﹌﹌﹌﹌﹌﹌﹌﹌
: 當事人F君之邏輯超凡入聖,試請以針對問題簡答之,仍造出了玄妙莫測的回應。
: 若不是在某種量子文字學理論下,能使文意產生正負疊合之狀態(蓋即「薛丁格的共識」
: 那麼問題1.和2.的答覆便呈現了矛盾式
: 本組之問題1.乃文章中的「共識一句是否針對遊戲中對方之特定言論進行回應」
: F君答覆為否,意即:「共識一句不是針對遊戲中對方之特定言論進行回應」
你自己叫我要簡短扼要地回答,阿結果我簡單講,你又說聽不懂
那我就補述就好了。
冷靜一點吧
你的提問是
║「共識」是否針對遊戲中對方之言論「馬的,幹,螂粉都垃圾」進行回應?
原因我上篇文講了,因為時間久遠印象模糊
確切情形我不記得了,也沒把握
所以,我選擇回答不是
根據文章內容,我只是針對他人的言語攻擊"作出回應"
而非單方面默默承受他人的言語攻擊
因為文章內容也顯示我們在爭執之中。
: 但F君於問題2.又選擇了「是」的回覆路線,意即肯定「共識」一句出乎遊戲中之對話
: 稱因為遊戲中激烈的溝通(aka爭執)之下
: F君選擇了「共識」一句,意欲使對方感到錯愕、難以回應
而你的第二題是這樣問
║如果不是,請簡述為何在該文章中使用「共識」一詞。
我對這問題的理解,等於......
既然不是,為啥對話出現「共識」這個詞?
我給的答案就是
因為遊戲中,正在進行激烈的溝通,也就是爭.執.
選擇能夠立刻與對方進行言論交鋒的語句,試圖讓對方感到錯愕、難以回應
這樣的行為完全正常
這詞只是當下爭辯對話出現的內容;也是整個爭執中的一小部分。
文章只是引述曾經發生過,僅與標題相關部分,的遊戲經歷罷了
而文章中既然未詳述爭執的完整過程,僅顯示與文章標題相關之對話
其意涵無法具體陳述和表達,更難以判斷實際意義與情況
那麼在缺乏其他佐證之下
討論這些用字根本缺乏任何實質意義
: 所以,這是一個「不是回應的回應」...嗯,好。
: ...
: 或者,F君所想講的是:
: 「共識」一句是「針對對方遊戲中之言論進行回應」
: 但,不是「針對對方遊戲中(本組問題所引言)之特定言論進行回應」
: 這是本組能想到的最後一種可能性
: 請問F君是否同意以上段落之描述?
看不懂你在說什麼,你的引言到底是指哪裡.....
也不懂你強調的"可能性"是啥意思?
水桶針對"文章內容"判決,申訴根據"事證",怎麼需要去想什麼"可能性"?
可能性是指啥?
心證嗎?
根據事證去判斷,是你的職責吧
更何況你在前篇文章都強調當事人的論述,都不一定採納
這是要我自清?
還是,自證其罪?
抱歉,我不懂你最後面這個問題到底是想要得到什麼答案。
先回答你剛剛那兩題,其他後續的部分,如果你還有疑問,再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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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kc: 我很好奇,組務在前文提到 05/25 22:00
2F:→ fkc: 板主群之已把判決要點敘明,主張相當清楚了 05/25 22:00
3F:→ fkc: 而根據我的理解,板主那邊指的是"通篇引戰"所以判水桶 05/25 22:00
4F:→ fkc: 那為啥現在還要在邊討論這兩個問題? 05/25 22:01
5F:→ fkc: 現在是要廢棄板主的判決內容主張,來重判? 還是組務對案子有 05/25 22:01
6F:→ fkc: 其他理解要重新審水桶案? 05/25 22:02
7F:→ fkc: 484用「通篇的內容」來討論申訴案,會比較適當阿? 05/25 22:04
8F:→ fkc: 還是說等下會出現推翻版主的主張,但是組務有新的主張 05/25 22:05
9F:→ fkc: 所以整個申訴案又要重來一次??? 05/25 22:06
10F:→ fkc: 我剛剛去重新看了一次,這些的提問跟板主的判決主張真的沒實 05/25 22:56
11F:→ fkc: 際關係耶。所以,我們現在到底要討論這些做什麼? 05/25 22:56
12F:→ fkc: 誘導性詢問?暗示性提問? 05/25 22:59
14F:→ fkc: 可以請問這些提問,和哪個程序或證據有關嗎? 05/26 00:05
16F:→ fkc: 先行擱置?板主都做完板規處理了,組務也證實判決要點敘明主張 05/26 00:07
17F:→ fkc: 清楚了,那的程序不就能討論了嗎? 05/26 00:09
18F:→ fkc: 而且延續剛剛板主和組務的主張的問題 05/26 00:09
20F:→ fkc: 上圖來源文章編號: #1QUQurP5 存查。 05/26 00:12
21F:→ fkc: 是屬於哪個環節? 能夠煩請說明嗎? 05/26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