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hou6 (好人™ ~SAM~)
看板Sub_Strategy
標題Re: [判決] YamCha 3/2申訴案
時間Sun Mar 4 03:08:16 2018
不服此項判決
但為保障使用者於溝通期間之LOL板發言權
依此第一次判決,暫時將YamCha水桶解除
本案將由本人接續回應、討論
※ 引述《rainnawind (正太守護騎士團團長雨颯)》之銘言:
: 主 文:
: 1.請解除使用者YamCha之水桶
: 2.如關聯性標準有所異動,請以公告形式重新釋義之,後續始得以該標準實施
: 案件概述:
: 1.使用者YamCha(以下稱Y君)於2/24在LoL板發布文章:
: 2/24 YamCha [閒聊] 超競 FB
: 遭板友檢舉後,LoL板板主 Inngee (簡稱I板主)判決為【B1關聯性薄弱】[證1]
: 2.尚於未執行期間,Y君回覆檢舉文章詢問執行標準,遭板主 Samhou6 (簡稱S板主)
: 以「原文FB並非直接相關人士 且內文LOL點薄弱」之理由應答:
: [#1Qad6n2Y (LoL_Picket)]
: 3.水桶執行後,Y君私信申訴I板主,遭以以下理由應答:[證4]
: 「雖先前有超競與職業戰隊合作之新聞
: 但超競FB本身仍屬非直接相關人士 」
: 判決要點:
: 本組在此案尚在 LoL_Picket 期間已私下關注,無需費時查證,故能予以快速審結。
: 1.I板主及S板主之處分理據皆根據「職業相關身份日常話題標準」而來
: (LoL板z-17-7-2-22)
: 該標準如下:
: : 一級職業聯賽選手/戰隊/主播/賽評,無論現役退役皆屬本板電競主題之一部分,
: : 其本人相關之話題,如日常生活、路遇Gank等,即便非關遊戲或電競,亦允許討論。
: : 實況主與一般玩家因不具此類職業身分,非關遊戲之行為皆不允許作為討論主題。
: 此標準係為一「特例允許之原應無關話題」之通則規範
: 按不同身份定義分為兩款:
: 第一款正面表列適用特殊例外身份
: 第二款正面表列不適用該特殊例外之身分之情況,且以「非關遊戲之行為」定義
並非 "處分理據皆根據
「職業相關身份日常話題標準」而來"
推文以及溝通信件提及所謂
"職業相關身份日常話題標準"
乃是提醒當事人本案並無適用此一規則
: 2.據本組所知「超競」公司為一電競教學、補習機構,雖其涉及業務包含但並不限於「英
: 雄聯盟」項目,故相關性判斷應以轉發之原始文章內容,及轉發者之補充等要素判斷,
: 不應直接適用「職業相關人士日常話題標準」之第一款予以判定為無關
: 相仿之情況如若:
: Twitch等實況平台(可開設,但不僅包於「英雄聯盟」實況)
: 「實況主」等非一級職業身份(可開設,但不僅包於「英雄聯盟」實況)
: 以上皆屬第二款所論及之內容
: 即關聯性判定標準應為「話題是否具備遊戲相關之行為」
如前項所述,提及所謂
"職業相關身份日常話題標準"之目的在於提醒當事人
因此板務方即是依照
看板宗旨以及
板規B1之標準做出判決
: 3.Y君發表文章中,所轉載之原始文章無涉及「英雄聯盟」相關字眼,且無自行補充
: 然,該文章存在「校隊訓練」、「報名課程」及「電競夢」等電競相關措詞
: 仍可能與「英雄聯盟電競」主題相關,符合LoL板板規「零、看板宗旨」之項目
本板存於BBS站中,文章主體在不適用所謂
"職業相關身份日常話題標準"之情況下
應檢視其內文之文字內容是否符合LoL板板規
板務在此認同小組長之概念
"在無涉及LoL相關字眼下該文章仍可能與LoL看板主題相關"
但此一概念板務視為
一層間接、延伸
: 4.但僅據3.之措詞項目尚無法判斷文章「英雄聯盟電競」相關主題為真
: 原因在:
: 1.超競公司經營其他補教項目
: 或2.該校隊可能並無在正在進行遊戲或電競之項目,如上課、出遊等其他日常內容
: 此應為I板主及S板主以為本案關聯薄弱之判斷基準
"超競公司"所經營之業務內容,僅能根據其自稱或者相關報導
"莊敬校隊"所涉及之比賽內容亦同
目前相似屬性之公司、組織並未能有如同"職業相關"足夠成熟之衡量標準下
兩者在原文中
皆無直接表述其與LoL板相關聯之內容
板務將兩者視為
另一層間接、延伸
: 5.實則不然如此,Y君之文章中明確附圖表示,該校隊正在進行「英雄聯盟」項目訓練
: 證明該轉載之內容確實與「英雄聯盟電競相關」
: 如若無此圖片,或原文提及,Y君未附上,板主可聲明不代板友負查證之義務
: 但既有附圖,文章涉及內容明確為有關聯性之主題,無以辯駁,故本案予以快速審結
本板存於BBS站中,圖片連結在現今BBS文化中,對於文章具有一定的輔助效用
而檢視其附圖能與LoL板相關聯之內容為:
一張不完全及角度不佳之壁畫
幾台不能顯示任何資訊之螢幕遊戲畫面
對於此張照片板務視為
又一層間接、延伸
: 6.如若I板主或S板主認為「超競」公司之相關項目張貼不適切,應以公告定義適用之
: 本案中之情況圖文充分說明「電競校隊正在打英雄聯盟」
: 明確符合關聯性,不應予以如此判斷,請解除使用者Y君之水桶。
: 戰略遊戲小組長rainnawind
綜上所述
板務方並非單純"認為「超競」公司之相關項目張貼不適切"
一篇
轉貼文章又經過
多次的間接、延伸才能與LoL板相關聯
檢視LoL板板規
B1【關聯性薄弱或不適當之文章、推噓文】
文章主題與遊戲或電競之關聯性薄弱,及其他任何不適發表之內容者。
判定原則為文章主體是否承載 遊戲 或 電競 相關內容,未則建議以 LoL點 補充。
其一判定準則為
"文章主題與遊戲或電競之關聯性薄弱"
且轉貼者無另外文字敘述表達或串聯文內資訊與LoL板相關
板務方依循上述所表列之原因
堅持
B1關聯性薄弱之判決
請小組長閱覽過後理解並尊重板務方此項判決
並改判此申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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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15.6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ub_Strategy/M.1520104100.A.526.html
修改錯字
※ 編輯: samhou6 (49.159.15.68), 03/04/2018 07:54:37
1F:推 gofee: 三好一分 03/04 21:35